
自由經濟示範區 新一波圈地再起?
4月14日立法院舉行第五場「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公聽會,這場主要談設置自經區的土地利用與管理。在放寬申設標準、又排除現行法令下,多位學者憂心台灣將掀起另一波圈地遊戲,弱勢人民的土地將落入資本家手裏。國發會主委管中閔承諾,將與經濟部、內政部對此「嚴肅檢討」。自經區條例中關於土地利用與管理主要規定在第二章「示範區之申設與管理」,值得關注的條文是13到18條。一旦大開方便之門,未來國土後患無窮。從既有園區改設自經區 行政權獨大,擺脫現行監督機制未來自經區申設有兩種方式:一、從既有園區改設:包括自由貿易港、農業科技園區、加工出口區、科學園區、產業園區、以及無限空白授權的「其他經中央、地方政府選定的區域」(13條)。而且只要這些園區的主管機關向國發會申請,報行政院核定就可以設置,等於跳過現行開發許可制的規定。而關於既有園區改設的管理規定在17條,更大開行政授權方便之門,例如,既有園區申請為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