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台灣回顧:美麗灣環評再敗訴 台東縣府稱避業者求償續興訟
自台東縣政府同意美麗灣BOT開發案開始,到2014年10月28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再次撤銷美麗灣度假村開發案環評結果,判定被告台東縣政府的環評審查結果有誤,10年的美麗灣爭議成為台灣環境保護運動的指標。其中牽涉《環境影響評估法》和《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的執行現況,以及友善土地、族群多元、生態永續的價值爭論。而2014年12月台東縣政府決定繼續上訴後,美麗灣的未來仍舊沒有定論。美麗灣是台東縣政府為推展觀光的第一件民間自提BOT開發案,當時的台東縣長徐慶元將位於台東縣卑南鄉共計6公頃的風景區遊憩用地杉原海岸,以BOT方式核准給集團設立主題餐飲區與海水浴場區,營運期限50年。開發案支持者認為此舉能帶動地方繁榮促進就業,帶來的經濟利益也能成為保護環境的力量。由於決策過程未經民眾討論參與,業者動工興建後引起強烈反彈。反對者質疑業者施工方式和工程廢土傷害海洋生態,附近農地也出現土地炒作情形。該地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