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洋立國願景 欠缺法律支持
2003年,副總統呂秀蓮造訪東沙島時,表示台灣為海洋國家,並宣示「海洋立國」的國家發展藍圖。隨著《海洋政策白皮書》、《海洋教育白皮書》陸續推出,台灣朝向海洋國家的發展似乎逐漸確立。然而,要邁向海洋國家,不能僅靠政策性宣示,確實立法才能有效推動政策,台灣,現在最缺的就是海洋法律。上週10、11日在台北舉行的「海洋事務及海洋法律國際學術研討會」,十餘位來自國際的專家學者,以及3位國際海洋法庭法官,與台灣相關政府單位、學校與民間團體共同參與,針對海洋政策、海洋法公約、海洋環境保護與資源管理,進行兩天的討論。主辦單位海洋大學校長李國添表示,研討的成果將做為未來台灣海洋法及海洋政策的重要指標。2000年,美國總統簽署了《海洋法》(Ocean Act of 2000);日本於2007年4月通過了《海洋基本法》,相較於美日兩國,台灣的《海岸法》爭議十數年,未能完成立法,讓海洋政策執行有所依據,學者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