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院三讀通過光電禁區、環評加嚴——對綠電影響大嗎? 如何不必是「死局」?
立法院今(14)日三讀通過三項光電修法,國家風景區、地質遺跡、山崩地滑地質敏感區禁建光電,應環評條件也加嚴,40MW或40公頃以上光電、10MW或5公頃以上山坡地或水面光電,以及環境敏感區內所有光電都需環評。而未來各類光電是否應環評,則從授權環境部在子法中訂定改由立法院認定。有不具名業者表示,光電環評及禁建修法帶來的沉默成本難以估算,預估會有3/4的業者退出。但民間團體認為,環評並非光電發展的死局,建議環境部建立可靠、輕簡且有效率的篩審機制,聚焦光電常見的景觀、農地、生態等「必考題」。環評法修正三讀 藍白設光電禁區今(14)日下午將近5點,立法院長韓國瑜敲下議事槌,宣布通過《環評法》修正案,後續也完成《發展觀光條例》、《地質法》的修正三讀。《環評法》修正由民眾黨、國民黨今日共同提出的新版本通過,光電應環評的認定權限從行政命令調整至法律位階,由立院直接決定。此外,40MW或40公頃以上光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