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論壇

  • 台北市空間規劃檢討聲浪中的未爆彈:內湖垃圾山清除與原址規劃

    台北市空間規劃檢討聲浪中的未爆彈:內湖垃圾山清除與原址規劃

    最近因為年底台北市長選舉即將來到,許多台北空間、環境品質的議題不斷地重新被檢視、提出討論,除了松山機場、建成圓環、龍山寺賣場、瑠公圳開挖等等議題,內湖垃圾山即將展開清除工作,後續釋放出來的空間與環境議題不容我們忽視,應於清除計畫實際執行之前便應密切注意與觀察。台北市內湖垃圾山自1971年啟用,使用至1985年,因侵入基隆河行水區45公尺違反水利法,由行政院要求清除不合時宜、違反法律的這座垃圾山;自2002年開始進行清除規劃,陸續因環保團體訴求、議會壓力要求下不斷協商清除計畫內容,導致時程延宕直到2005年7月才通過清除計畫,預計發包後至少要4年時間才能完成清除。內湖垃圾山的清除工作並非單純的開挖、移走或非經篩選直接焚燒囤積已久的垃圾這樣簡單的工作內容;即將展開的工作包括篩選(篩分)垃圾、將資源回收垃圾統一蒐集轉售、將可燃性的垃圾載運到台北市3座焚化爐燃燒、將無污染的土石進行再利用。這些工作

  • 一場農地大浩劫?

    一場農地大浩劫?

    台灣的農地正面臨一大浩劫,許多的優良農田或將因為經濟部的決策而成為砂石開採之後的大峽谷、毒龍潭。而同樣讓人恐怖驚心的是,在有害廢棄物的回填之下,它們或將成為有毒農作物的生產場所,其所生產出來的產品將對全民的健康帶來極為嚴重的威脅。再者,有毒物質滲透入土壤、地下水層及自然環境之後,其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往往不是我們所能預測及想像的。面對著砂石業者的壓力,及創造經濟成長的狹隘思維,經濟部在今年制訂了「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容許採取土石審查作業要點」,取得坡地的土石採取同意權之後,如今正進一步的由礦業司緊鑼密鼓的研擬「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容許平地土石採取試辦計畫」及「經濟部平地土石採取示範區推動計畫」。試圖劃設數千公頃的「平地土石試辦區」,再逕行採取「容許使用」的方式開放申請採取土石,這表示非都市土地中的農牧用地都將成為可能的土石採取區。

  • 環保爆料搏版面

    環保爆料搏版面

    上次聊天聽到一個環保界前輩的玩笑話,說他因為揭弊正在被黑白兩道給「關切」,言罷雖一笑置之,我除了為他擔心,更是百感交集。環保議題與弊案結合,早已不是新聞,如這次陽明山國家公園纜車BOT案便是由一名環保界資深人士的緊追不捨,才使得事情延燒開來;又如之前太魯閣國家公園天祥的BOT案,涉及重大的溫泉利益,也是由環保團體和當地的居民代表與原住民族聯手揭發黑幕;前陣子的澎湖吉貝沙尾案,也是環保團體代表親自到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阻止其非法發放給竊佔國土20年廠商數千萬的補償金。 不知從何時開始,環保概念本身已經不足夠以說服及推廣和環保有關的議題,環保團體被迫用「為什麼不適合開發」的策略來訴求,目前看來最有效的,就是揭發行政黑幕中的弊案,以免被冠上「反開發案」的帽子。

  • 從動物權…尋找新藍海

    從動物權…尋找新藍海

    繼虐貓案之後又見虐狗案,社會的反應比5年前激烈,可以看到全球化影響台灣,因為動物保護是全世界極重要的趨勢。動物權的基本精神是我們對動物應有「立足點的平等」。動物跟人一樣有痛、餓、渴、恐懼、焦慮等,這些特質若被人類忽視,動物就會受苦。例如皮草業在剝動物皮時,因怕敲破頭皮破壞皮毛的商品價值,故動物幾乎都是隨便擊昏就活著剝皮(動物會痛到醒),古代亞述帝國對謀反的以色列人(北國)也都是以活剝皮處置,動物對這種殘酷的感受跟人類是一樣的,故歐美社會基於人道,已經強烈的進行反皮草運動。英國2005年提出「動物福利法」草案,精神就是不可讓動物受「沒有必要之苦」,禁止對動物進行諸如切割肢體、斷尾美容、毒殺、動物互鬥或相關行為,甚至如販賣鬥狗錄影帶等。動物權理論創始者湯姆雷根教授說:「動物權與人權有相同的立論基礎」,引申的含義是:動物權的全面實施可以保障人權。動物權關心的是動物有神經系統故會「受苦」,動物權對

  • 新農業運動 別賣爛水果

    新農業運動 別賣爛水果

    接連三天(《聯合報》)民意論壇都有讀者討論在產地花錢買到爛水果的經驗,相信還有不少消費者也有類似的經驗。事關農產品信譽,卻不見農政單位回應。6月底,農委會曾宣布推動「新農業運動」,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並且要舉辦「十大經典農產品」票選活動推廣國內優質農產品。如果消費者一再被騙,還有誰願意支持國產農產品?以鮮食為主的農產品,一般保存期間短,若運輸過程漫長而且沒有完善的保鮮設備,到消費者手上時,可供鮮食時效更短。由生產者直銷給消費者,包括消費者到產地購買,是最短的運銷途徑。多年前推廣之觀光果園採果,即是可行方式,但不少農民因不堪消費者過度濫採、試吃的虧損,而終止類似作法。在產地購買農產品,若非商家刻意蒙騙,消費者與生產者可以達到雙贏,筆者過去一再建議,政府應該積極建設農產品集散地,除了作為農民做產品分級、包裝、冷藏以及廢棄物處理之場所外,還可以作為零售場所,讓消費者直接向農民購買。過去農政單

  • 全國社造聯盟,請放手,讓社區自己走吧!

    全國社造聯盟,請放手,讓社區自己走吧!

    別傻了!回到社區,經營扶持咱們納稅人的行政系統,社造聯盟按照人民團體法成立,選出理事長、選出常務監事…然後呢?一大筆國家重大預算又回到這個團體的帳戶裡,大家都是按人民團體法成立組織的,祇是會做與不會而已!會的為什麼不拉拔不會的?再搞一個號稱全國的社造組織,凌駕其他人民團體,只是把社造的運作又弄得更複雜,剝奪政府服務人民的機制,更缺少一個監督預算的系統,從社區總體營造到六星計畫,突然冒出很多的社區規劃師和景觀規劃公司,一群眼中只有利益的阿貓阿狗,遊走在各個社區中,出點子、寫計畫案,這些人這麼會做,為什麼不回到自己的社區去服務?台灣的社造能量已經沒有本錢再耗下去了!社區的期盼與政府的善意,往往都是背道而馳,這中間的差距就是重擔,我們忍心要把這樣的重擔丟給孩子們去彌補嗎?其實有很多的家族都是弱勢社區組織,尤其在大安溪以南,他們依傍在明星社區光環下,失去自我的獨特性,作繭自縛、自廢武功,依賴規劃公

  • 為何一定要等到流血,才能換取憐憫與尊嚴

    為何一定要等到流血,才能換取憐憫與尊嚴

    終於,台北縣周錫瑋縣長一聲令下,樂生療養院一個月之內將面臨強制拆除的命運。也終於,我的信箱裡多了一封連署信,學生團體展開最後一波的聯繫攻勢與串連,不惜流血也要保住這些阿爸阿媽後半安享的人生。 報紙媒體平鋪直敘的一篇報導,卻成為引燃煙硝味與血腥氣息的引信,而這樣短短的文字裡,表現出來政治人物完全缺乏憐憫和尊重,只是一而再的以政治動作試圖混淆和化約一切問題的核心。 若以法律的角度切入,我們要問的是:如果捷運不該被延宕,誰該負責?又如果公共建設利益和權保護真的有衝突,在既定的法律架構下又該如何評價和取捨? 第一個問題,捷運建設與古蹟認定,究竟誰在延宕?樂生療養院之為全世界少數僅存二處的痲瘋病治療機構,早在2004年9月就被台北縣文化局的古蹟審議委員會委員們經現場勘查後,認定其於公共衛生史、醫療發展史、隔離式醫療建築群配置與規劃、特殊生活聚落及人道主義面向,均具有國家級古蹟保存價值,而建議以現狀作

  • 北投纜車疑案 馬英九要拿出主張

    北投纜車疑案 馬英九要拿出主張

    當曾經以「清廉、本土、愛台灣」的新興政黨,在取得政權後竟然變成「貪污、愛錢、賣台灣」。顯然地,台灣尚未走出「政治貪污」與「環境污染」呈正比的未開發狀態。為了觀光客倍增計劃,為了拼經濟,民進黨大量的釋出國有財產,包括拋售信義聯勤俱樂部土地、阿里山鐵路民營化、嘉義農場委外經營等案,可說是罄竹難書,而這次則是陽明山國家公園用地BOT。 台北市民權益何在 按理國家公園應是管制最嚴格的地方,但是台灣的國家公園有些卻像夜市,網路上常流傳墾丁國家公園被世界國家公園協會除名,不管世界上有沒有國家公園協會,映照於內政部高層被所屬派系除名一樣,墾丁國家公園早已被民眾除名,反而建議加入菜市場或夜市自治會。而陽明山國家公園的竹子湖和花季如再不管理和管制,則步入墾丁國家公園的後塵將是指日可待。 既然名為國家公園,應屬環境敏感地帶,但因土地權屬關係;主辦北投纜車BOT案的台北市政府竟然推說「山上站的素地開發本身無罪,

  • 環評委員,請告訴我們「為什麼」

    環評委員,請告訴我們「為什麼」

    2006年6月30日,台北街頭陽光熾烈。台中縣后里居民、農民四十多人坐上清晨的遊覽巴士,此行,不是北部朝聖的觀光團。居民帶著當地當季的農特產品包括水梨、馬鈴薯、劍蘭、玫瑰、火鶴等,一路憂心無語,因為,行政院環保署第142次環境影響評估大會將審查「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第三期發展區(后里基地-七星農場)開發計畫」,21位環評委員極可能以投票的方式決定后里地方、土地、環境、居民、世代的未來,面對即將被舉手表決與宣判的未來,他們沒有任何決定權,只能在台北豔陽下為生活的土地發出最卑微弱勢的請求。不論是什麼顏色的政府,都慣用高規格的陣仗來應付台灣土地上最樸實也最弱勢的耕耘者。上午九點,環保署門口陰涼處聚滿警力,戴著斗笠的居民將農特產擺開、布條拉起,用屬於台灣農鄉民眾特有的純樸喊出「中科滾蛋」、「守護后里」,並在環保團體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他們的訴求簡單而有力,亦具正當性、合法性:第一:本案用水、廢水排放、

  • 「法律仍是統治者的工具? 集遊法剝奪人民集會自由」公聽會會後新聞稿

    「法律仍是統治者的工具? 集遊法剝奪人民集會自由」公聽會會後新聞稿

    緣於近來不斷發生人民團體之公開活動頻遭政府打壓事件,由數個民間團體所聯合組成自身的「集遊惡法修法聯盟」,18日在立法院召開「法律仍是統治者的工具?集遊法剝奪人民集會自由」全民公聽會,並邀請多位因『集遊法』不當管束致人權受到侵害的社運人士到場,共同對社會痛陳他們被打壓的具體經驗。 田秋堇立委出席該會並於會議中表示,「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不僅是公民對於他所反對之政策的一種抵抗,更可讓政府知道人民的不同想法,把問題揭發出來,迫使社會大眾面對問題,尋求更合理的解決方式,德國甚至將「公民不服從」納為憲政體制的一部份。她表示,由於自己過去亦曾參與反對運動的街頭抗爭,故能夠深切體會集會遊行權對無權無勢的異議者或受害者來說,往往是其唯一可以爭取發聲的機會,也是基層異議者唯一有效的「參政」管道。她引述西方學者德沃爾金與漢娜.阿倫特的觀點,呼籲執政者對待基層異議者,須審慎區分公

  • 反對興建核一、核二廠高放射性核廢料乾式處置場,要求環評退件

    反對興建核一、核二廠高放射性核廢料乾式處置場,要求環評退件

    7月13日行政院環保署環評大會將審查「核一廠高放射性核廢料乾式處置場興建計畫」,金山鄉公所、金山核能監督委員會、環保聯盟北海岸分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一同發表聲明,要求環評委員退件。我們反對核一、二廠興建高放射性核廢料乾式處置場理由如下: 一、「核能一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暨變更內容對照表」中,台電公司涉嫌隱瞞該預定貯存場址之地下水豐沛事實,於報告書中之文字論述部份,刻意隱瞞該預定場址之各鑽探點普遍地下水位很高事實,於報告書中pp.3~8最後一段有文字敘述「地下水位亦甚深」明顯為不實陳述,開發單位有誤導環評通過嫌疑,要求行政院環保署環評委員嚴格審議,退回該審查案。 二、核研所根本無實際商轉檢驗,不適任承包核一、二廠高放射性核廢料乾式處置場興建工程。針對原能會表示核研所於83、84年曾執行「用過核燃料貯存箱之研製」計畫,由於該計畫乃屬實驗性質,未經實際商轉檢驗,

  • 為什麼我們堅決反對設立「馬告國家公園」?

    為什麼我們堅決反對設立「馬告國家公園」?

     今年4月4日,我們在「部落烽火電子報第一號」已經針對「設立馬告國家公園」的基本態度做了清楚的表達,當時,我們的結論是:「不要低估原住民族反撲的力量!」今天,來自行政院的明確訊息:「馬告國家公園」即將在近日內由行政院長偕同大同、烏來、復興、尖石四位在地鄉長在烏來宣佈成立!今天我們要再次說明,為什麼我們堅決反對「設立馬告國家公園」:1.是否成立馬告國家公園應該從民族與保育的雙重觀點來看待我們都知道劃為馬告國家公園的5萬3000公頃土地,在1895年日軍侵台以前是泰雅族生活了數千年的傳統領域,根據國際公法約定,這是屬於泰雅族的民族領土。1895年日軍侵台後,以軍國主義的方式強佔這塊土地,在1913~1930年間泰雅族同胞為保衛這塊領土奮戰十數年,付出了慘重的代價。日軍以武力奪取這塊土地後,將其置於專門開發山林資源的機構下管理,台灣的山林從此開始被大規模的人為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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