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

  • 悠活渡假村開發計畫有條件環評撤銷

    悠活渡假村開發計畫有條件環評撤銷

    屏東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開發計畫屏東縣政府有條件通過環評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日判決環團勝訴,撤銷縣政府的環評結論。全案可上訴。悠活麗緻渡假村涉嫌違法經營14年,爆發後才補做環評,屏東縣政府「有條件通過」悠活營運,不需第二階段的環境影響評估,引發環保團體抗議並與居民提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合議庭法官認為,屏東縣政府以悠活公司提出的未來預防與對策為條件,通過環評,讓悠活公司免除第二階段環評,顯有不適法。判決書指出,環評法的立法設計是由開發單位依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自行預測評估開發行為可能引起的環境影響,再由主管機關審查、研判開發行為是否「對環境有重大之虞」,而須進行第二階段環評程序,不得以附款方式取代或脫免。判決書表示,屏東縣政府通過環評的理由,是在以悠活公司履行預防、減輕措施及負擔的前提下,判斷開發行為對環境無重大影響之虞,有條件通過環評,但未就開發行為是否「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研判,顯

  • 杉原棕櫚渡假村 環差審查「拖」過520

    杉原棕櫚渡假村 環差審查「拖」過520

    6日下午環署舉辦第297次環評大會,除了衝擊東海岸的杉原棕櫚渡假村,一口氣排入核一除役計畫、新北市區域計畫、捷運三鶯線等一共5案,幾乎每個案子都有爭議,民眾發言加上閉門討論花了不少時間,直到晚間六點多時,大會才審到第四案,因此決定將排在第五案的杉原棕櫚案審查取消。對於遠從台東原鄉北上,等了一整個下午的族人,環署承諾,520前都不會再召開環評大會,等於此案將留待新政府來處理。當地族人與民間團體主張應該繼續暫緩審查杉原棕櫚的環差案。攝影:賴品瑀。此案位在台東都蘭灣區域,鄰近日前才環評違法定讞的「美麗灣渡假村」,規模達26公頃面積、550間房間,是台北大巨蛋的2.5倍、美麗灣渡假村的四倍多,更是目前東海岸最大的開發計畫。此案由於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後超過三年未開發,目前正進行「環境差異分析」審查程序;不過,民間批評此案未釐清《海岸法》適用性,更未取得當地原住民同意,因此當地族人與民間團體主張應繼續暫

  • 核一廠除役進二階環評 公眾參與機會更多

    核一廠除役進二階環評 公眾參與機會更多

    在兩週前因夾帶高階核廢處置設施且不確定性太高,而遭環評大會擱置的核一廠除役計畫環評案,在6日第297次環評大會,終究決定讓此案如台電自願的進入二階環評。包括將來最終處置的地點是否就在核電廠原址內等難解問題,都將在二階環評的範疇界定中,開放公眾廣泛討論。雖然樂見核一廠除役,但此環評計畫包裹高階核廢處置設施的興建,讓電廠所在地新北市政府仍感到不滿意。新北市環保局科長鄭惠芬認為,應該兩部分做分案處理,或至少在案件的名稱上表明,才能讓民眾清楚此除役計畫當中有興建設施。鄭惠芬也提到台電已經完成的露天乾貯設施,即是因為讓新北市無法信任,因此至今仍以不核發水保證照來阻擋,鄭惠芬更翻出核一在各界的值一下堅持超量使用燃料棒,造成現在得再蓋核廢處置的狀況,希望類似狀況別再重演。台電所提出的除役步驟,需要八年的停機過渡階段、12年除役拆廠階段、三年廠址最終狀態偵測階段與二年廠址復原階段。但其實核電廠的除役除了停

  • 不等《海岸法》 杉原棕櫚明再闖環評大會

    不等《海岸法》 杉原棕櫚明再闖環評大會

    「杉原棕櫚濱海渡假村案」環差案,曾在去年7月的第288次環評大會,因需等待釐清《海岸法》與開發案間的競合,而遭到暫緩審查,但在相關子法尚未完成前,此案卻將在明(6)日的297次大會再次進行審查。環團地球公民基金會、當地部落居民與立委高潞以用、陳曼麗等,5日舉行記者會轟此案既未釐清《海岸法》相關,更未取得當地原住民同意,應該繼續暫緩審查,更呼籲新政府上任後,要對東海岸開發的陳年老案重新檢討、通盤規劃。杉原棕櫚明又闖環評大會,遭痛批不等《海岸法》、不甩原民傳統領域。攝影:賴品瑀。東海岸最大開發計畫 舊政府下台前硬闖關此案鄰近日前環評違法定讞的「美麗灣渡假村」,同樣位於台東都蘭灣區域。且26公頃面積、550間房間的規模,是台北大巨蛋的2.5倍、美麗灣渡假村的四倍多,更是目前東海岸最大的開發計畫。早在2002年,此案就已經通過環評,但因超過3年未開發,因此從2010年依環評法展開環境差異分析審查,

  • 因炸藥庫擋道 四川樂山沙坪電站將穿越林海景區

    因炸藥庫擋道 四川樂山沙坪電站將穿越林海景區

    根據中國媒體自四川省環保廳獲悉,位於樂山市沙灣區境內的沙坪二級電站供電工程的環評已獲批復,其為避開南側的炸藥庫與北側的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工程線路調整後擬穿越二峨林海景區的三級景區。該工程原設計供電路線穿越鄰近的的二峨林海景區,但該海景區南側分佈有炸藥庫、已開採的露天礦區、礦權區和沙灣城區,北側分佈有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軍隊重要設施基地及礦權區,因此,工程調整線路改穿越二峨林海景區的三級景區。因該工程建設涉及林海景區,環評要求優化工程設計、施工方案和環保措施,確保不對風景名勝區造成明顯不利影響,避免和減小對區域野生動植物的不利影響。工程建設期間也應妥善保存表層土,以用於後期的基地恢復,並要強化生態恢復過程中的管理和維護工作,保證植被成活率。

  • 開發範圍仍有三成天然林 榮豐礦場環評初審遭駁回

    開發範圍仍有三成天然林 榮豐礦場環評初審遭駁回

    曾在去年281次環評大會,以承諾縮小開採面積而逃脫進入二階環評命運的榮豐礦業開發案,26日下午在專案小組會議中,因避開天然林的面積仍有爭議,即便開發公司一度打算在會議當場決定再縮小面積,但遭小組駁回。在進入環評大會確認前,此案還可自行撤案,但負責人藍換長初步仍決定在環評大會前提出縮小面積版本,爭取續審機會。花蓮秀林「大濁水礦場」因衝擊呂氏攀蜥、長鬃山羊,在去年2月時環評專案小組作出進入二階環評的建議,但在3月的281次環評大會中,由於開發單位主動提出縮減礦場面積以避開呂氏攀蜥棲地,環評大會決議將此案退回初審小組再評估。此案經去年10月的第3次初審會議,今來到第四次初審。然即便開發單位提出將年營運量從60萬公噸降至45萬公噸,每月產量及運輸量限制低於37,500公噸。但其從39.7743公頃的降至23.1561公頃的開發面積中,仍有三成屬天然林,有衝擊多種保育類動植物的疑慮。開發單位提出了不

  • 大故宮環評再現勘 民團:地球日要綠地

    大故宮環評再現勘 民團:地球日要綠地

    因賣場過多、水土保持與交通衝擊等問題而爭議多時的「大故宮計畫」,目前由台北市環保局進行第二階段環評程序,422地球日當天辦理現勘,並邀請居民參與;但由於出席環評委員僅3位,工程顧問公司資料準備不足,引發不滿;現場環保局承諾於下次公聽會前,秉持公開、參與原則,提供更完整資料以利溝通。環評主辦機關由環保署換到北市  二度現勘大故宮計畫於民國100年啟動、由國立故宮博物院主導,預計8年開發新館2.2公頃、藝文園區4.8公頃,總開發面積7公頃,總經費高達222億元新台幣。其二階環評審查因遇去年環保署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環評主管機關層級改以開發行為類別認定,文教類別由所在地方政府主審,自今年1月3日生效,移交台北市政府環保局續審。

  • 茄萣1-4道路環評復活 環團批違反濕地法

    茄萣1-4道路環評復活 環團批違反濕地法

    高雄市政府要在茄萣濕地興建1-4號道路,今年1月19日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需撤銷環評結論,高市府除了繼續上訴外,並在環評大會上決議廢止原環評審查結論,將本案退回專案小組續審。昨(20)日環保局再次召開茄萣1-4道路開發案的環評初審會。審查會上,開發單位新工處仍強調此道路是為了紓解當地交通壅塞、解決賞鳥期的交通不便。環團表示,此案明顯違反《濕地保育法》。茄萣生態文化協會理事長鄭和泰說明,不但無法改善交通,且去年底工務局開始進行茄萣濕地環境改善工程(濕地公園),已讓黑面琵鷺比去年少了100隻。參加環評的保育團體和民眾頭戴黑琵帽,反對1-4道路審查復活。攝影:李育琴同樣環評報告、同樣委員 重新審查程序沒問題?與會環保團體質疑市府處理本案的程序。再次辦理初審是把法院判決撤銷的環評報告書再拿出來,由同樣的環評委員再審一次,實質效益何在?原先的審查遭法院判決無效,難道這些環評委員不需負責?重新

  • 核一除役步驟至少要耗25年 環評難審暫擱置

    核一除役步驟至少要耗25年 環評難審暫擱置

    核一廠除役計畫目前已送環評審查,且台電自願進入更嚴謹的二階環評,但由於計畫中夾帶高階核廢料處理設施要興建,讓雙北市政府與環評委員有許多疑慮,認為應先有政策環評;否則此案不確定性太多,難以界定審查範疇。因此,20日第295次環評大會審查此案時,環保署長魏國彥表示,目前核廢貯存設施尚未完成選址,但此案卻已提出計畫,這些評估,並非環署所能負責審查。討論過後,大會以不記名表決決議暫時擱置此案,擇期繼續討論,如無意外,將於五月初再次審查。除役步驟夾帶高階核廢處置設施核一廠一號機、二號機,將在2018、2019年陸續達到停止運轉年限,台電指出,依照「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在永久停止運轉前3年,必須提出除役申請,並展開環評程序,台電更以為民眾參與更為周延的理由,自願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審查。在台電的計畫書中,除役步驟需要8年的停機過渡階段、12年除役拆廠階段、3年廠址最終狀態偵測階段與2年廠址復原階段。除

  • 彰工火力電廠爭議12年 環評大會結論:請經濟部駁回

    彰工火力電廠爭議12年 環評大會結論:請經濟部駁回

    彰工火力發電廠第一、二號機發電計畫,20日在環保署第295次環評大會上闖關失利,然而,該如何寫出結論,是「退回」或「不予通過」,環評委員花了長時間閉門討論。最終結論指出,由於此案提出的時空背景和現今已具高度差異,且補正送審的內容不符合規定,使審查判斷的資料明顯不足,將依法函請經濟部駁回開發許可的申請,等於將球又丟回給經濟部。295次環評大會。攝影:賴品瑀。此案在2004年首度進入環評程序,其後撤案,2008年再度提出,初審至今歷經了7年,中間面臨了核四封存、民眾重視空污等問題,在今年1月的第6次環評初審中,以「還需確認現行能源開發上位政策及相關法規」之符合性、替代方案之可行性等,尚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重新審視確認,建議本案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此案原計畫在彰濱工業區崙尾西二區,以152公頃,建造2部80萬瓦高效率超超臨界燃煤機組。但在2010年第5次專案小組會議時,由於空污問題受到重視,要求

  • 悠活環評放水? 準副署長詹順貴代理環團提告 5/10判決

    悠活環評放水? 準副署長詹順貴代理環團提告 5/10判決

    違法經營14年才補做環評的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2013年底在屏東縣政府審查時,以「有條件通過」做成環評結論;2014年10月環保局再次召開環評會議,修正悠活案的環評結論,確認環評報告經審查,已無破壞環境之虞,無須進入第二階段環評。屏東縣政府此舉遭環保團體痛批為悠活護航到底,於是聯合當地居民對縣府提起行政訴訟,委託律師詹順貴、簡凱倫提告,要求法院撤銷環評結論。本案昨(19)日在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進行雙方最後言詞辯論,並將於5月10日宣判。環團委託律師控告縣府環評違法,在法院高舉絕對不住悠活布條。攝影:李育琴四個月通過審查  環評結論「有條件通過」規避進二階 悠活渡假村在墾丁國家公園內以集合住宅名義興建,卻違法經營旅館業,2013年經媒體踢爆部分區域違法經營14年且未做環評,環保團體控訴悠活殘殺國家公園內珍貴海洋生態,然而主管機關屏東縣政府卻在四個月的時間內,快速通過悠活開發案的環評審查。審判長

  • 拚最後一次機會:記新園農場守護戰

    拚最後一次機會:記新園農場守護戰

    2012年我們與居民許東源先生一起關注台糖新園農場開發案,揭露這個民國95年大溫暖大投資政策下良田變工廠的荒謬案例:60公頃台糖農地被一塊塊分租給六家私人企業,開發成各種金屬工廠,沒有整體環評,沒有公共與環保設施。當時附近種植番茄、蔬菜的老農與居民都站出來反對,利用各種場合陳情抗議、自費興訟,堅持一間都不給蓋。結果迫使其中一家工廠移除電鍍酸洗製程,同時也逼迫環保署公告「日後任何台糖農地進行工業開發,超過一公頃就必需環評」,間接保護了全台其他台糖農地。但法不溯及既往,新園農場這六家工廠,還是一間間蓋起來,爭議最大的是去年通過環評的震南鐵線公司,主要的爭議點是:(1)每日95噸酸洗廢水將排入二仁溪,危害下游1200公頃湖內養殖魚塭。 (2) 每日855噸酸鹼中和廢水用於澆花,恐令地下水鹽化,但廠商束手無策。 (3)環評過程沒有通知湖內養殖漁戶,造成他們權益受損。 (4)若未撤掉震南酸洗製程,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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