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保育法

  • 北市老樹即起掛「暫列」緩急 市民憂修法等太久、今年將淪「建商大砍樹年」

    北市老樹即起掛「暫列」緩急 市民憂修法等太久、今年將淪「建商大砍樹年」

    上(2)月底,台北市木柵路一段238巷居民投訴建商把正在申請保護程序的老樹砍掉,要求北市文化局樹保委員會將申保樹列為暫時受保。樹委會昨(19)日開會討論老樹提報查證期間的處理方式,決議將審查中或達50年以上的老樹先貼「暫列」公告,最快明年新會期或提修法。居民則認為掛「暫列牌」並無法律效力,擔心今年將淪為「建商大砍樹年」。桃園、台中有暫定受保樹條文  市民︰勿讓北市變樹木墳場台北市樹木保護委員會會議上,市民周女士稱砍樹的傷害已造成,事後懲罰沒什麼作用,建議若建商有非法動工行為,可考慮不再發包給這個廠商,「不要讓台北市變成樹木的墳場」。民眾黨台北市議員張志豪則由助理代為發言,稱除了處罰外,亦可以用補貼方式,鼓勵建商不砍樹。台灣樹人會秘書長潘翰疆則指《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沒有給予申保中老樹「暫列受保」資格,且沒掛上臨時牌,要求修法對申保中老樹保護6個月。

  • 推濕地 苗縣府調查向天湖、大湳湖資源

    推濕地 苗縣府調查向天湖、大湳湖資源

    濕地保育法於去年實施,苗栗縣內南庄鄉的向天湖、大湳湖兩個天然濕地,被內政部列為暫定重要濕地,縣府水利處進行調查相關資源,期待提報中央後可以順利列為正式濕地,讓苗栗豐富的生態資源被看見。向天湖屬於內陸自然濕地及小部分的人為濕地,面積約三公頃,位於南庄鄉東河村,生態資源豐富,也是賽夏族巴斯達隘祭典祭場。大湳湖屬於內陸自然濕地,位於南庄鄉蓬萊村東接大湳山,面積約九公頃,有櫸木、金線蛙、褐樹蛙、大冠鷲、鳳頭蒼鷹、鵂鶹、領角鴞、黃嘴角鴞、台灣藍鵲等珍貴的動植物。水利處城鄉發展科表示,調查濕地資源至少需兩年,才能了解濕地內生態、水體、人文資源等,目前正著手盤點調查,並拜訪地方耆老,了解過往濕地的景觀人文風貌。

  • 濕地查詢申請收費新標準今上路 每件收取300元

    濕地查詢申請收費新標準今上路 每件收取300元

    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指出,「內政部受理濕地保育法所定查詢及申請許可案件收費標準」從11月1日起施行,未來申請查詢土地是否位於重要濕地,每件收取新台幣300元。濕地保育法正式上路後,溼地分為國際、國家以及地方級三種分級管理制度,目前台灣有42處國際級和國家級濕地、41處暫定地方級重要濕地,共83處國家重要濕地,總面積為4萬7627公頃,並明定開發迴避、衝擊減輕、異地補償和生態補償等原則。城鄉發展分署表示,為落實「規費法」徵收行政或使用規費相關規定,未來申請查詢土地是否位於重要濕地,每件收取新台幣300元,每超過10筆加收60元。城鄉發展分署也說,在國際級及國家級重要濕地範圍內,申請濕地影響說明書審查許可,每件收取15萬元。城鄉分署說明,針對濕地範圍,採行異地補償或其他方式的生態補償措施者,每件加計15萬元,差異分析報告每件10萬元,變更內容對照表每件2萬元。另外,申請濕地標章許可使用、延長或變

  • 馬太鞍濕地利用 尊重部落聲音

    馬太鞍濕地利用 尊重部落聲音

    營建署城鄉分署昨(4日)舉辦馬太鞍濕地保育利用計畫草案座談,滿場100多位居民參與,由於濕地範圍也是馬太鞍傳統領域,會中部落居民質疑,計畫像是「由上對下」的計畫,部落與地主參與的機制又在哪裡?花蓮馬太鞍濕地。圖片來源:Shenghung Lin(CC BY-NC-ND 2.0)。部落居民擔憂劃為國家重要濕地後,擔心農保資格喪失;濕地管理規定中「禁止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放生、撈捕生物資源」,會影響居民生活?以及部落和地主參與的機制又在哪?主持座談的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長陳繼鳴則強調,濕地保育利用計畫目前草案階段,一定會依「原住民基本法」提請馬太鞍部落會議討論,「時程至少要一年」。假使部落會議結論不要「濕地」,保育計畫也不會繼續進行;他強調,將透過不斷溝通,希望能和部落及在地居民建立共識,朝向保護並維持濕地生態的方向進行。他強調,濕地現況的使用都可繼續,包括農業生產、觀光等,只要繼續務農「農

  • 茄萣1-4道路環評復活 環團批違反濕地法

    茄萣1-4道路環評復活 環團批違反濕地法

    高雄市政府要在茄萣濕地興建1-4號道路,今年1月19日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需撤銷環評結論,高市府除了繼續上訴外,並在環評大會上決議廢止原環評審查結論,將本案退回專案小組續審。昨(20)日環保局再次召開茄萣1-4道路開發案的環評初審會。審查會上,開發單位新工處仍強調此道路是為了紓解當地交通壅塞、解決賞鳥期的交通不便。環團表示,此案明顯違反《濕地保育法》。茄萣生態文化協會理事長鄭和泰說明,不但無法改善交通,且去年底工務局開始進行茄萣濕地環境改善工程(濕地公園),已讓黑面琵鷺比去年少了100隻。參加環評的保育團體和民眾頭戴黑琵帽,反對1-4道路審查復活。攝影:李育琴同樣環評報告、同樣委員 重新審查程序沒問題?與會環保團體質疑市府處理本案的程序。再次辦理初審是把法院判決撤銷的環評報告書再拿出來,由同樣的環評委員再審一次,實質效益何在?原先的審查遭法院判決無效,難道這些環評委員不需負責?重新

  • 公有地不能劃設國家重要濕地為哪樁?

    公有地不能劃設國家重要濕地為哪樁?

    國家級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公展說明會」24日首度起跑,上午第一站進行的是七股濕地,雖然上午有台南市議員陳朝來率上千名民眾蛋洗(尚未驗收的)管理處建築,抗議「畫設溼地恐將影響地方發展、說明會違反程序」;不過,當日下午另一場鹽水溪口濕地公展說明會,過去曾因休耕問題激烈抗議的民眾,卻安靜地在場聽完,了解表達意見的機會和管道。儘管從媒體報導中,可看出城鄉分署副分署長姚克勛已再三解釋,畫設的區域都是國有地,並不影響居民原有的生產行為、溼地保育法也保障既有的傳統捕撈。但如此寥寥數語恐怕仍未能提供充分訊息,就筆者了解,私有土地原可透過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的規劃,適度允許使用項目並區分使用時間、空間及強度;非計畫允許者,則依許可及審議程序辦理。事實上,民眾擔心在國/公有土地上的農耕、漁撈行為受影響,已不只這一樁,他們需要充分的訊息,以及對法令權限的充分理解,這點官方責無旁貸。以曾文溪口濕地劃設為例,在1

  • 濕地法上路 高美濕地保育不受影響

    濕地法上路 高美濕地保育不受影響

    台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所長陳英琮表示,高美濕地已列入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因濕地保育法規定「其他法律有較嚴格之規定者,從其規定」,所以濕地保育法實施後,高美濕地的生態保育並不受影響。陳英琮表示,因濕地保育法第2條規定「濕地之規劃、保育、復育、利用、經營管理相關事務,依本法之規定;其他法律有較嚴格之規定者,從其規定」。目前台中市3處列為濕地保育的地點,同時也是野生動物保護區,規範更嚴格;所以,目前市府在管理及保育上並沒有任何不同。不過,他也指出,由於濕地保育區分的濕地種類及等級很多,包含人工濕地及重要濕地等,未來可能連台中公園、秋紅谷等人工池都可藉由該法加以保護;另高美濕地永續利用區目前僅開放民眾體驗,未來也可考量依濕地保育法規定,有效管理利用,例如放流復育「赤嘴」等貝類,或朝生態教育方向發展。

  • 《濕地法》施行 張曉風:台灣踏出了重要一步

    《濕地法》施行 張曉風:台灣踏出了重要一步

    《濕地保育法》2日正式上路,內政部長陳威仁邀請立委邱文彥、林淑芬、田秋菫、周倪安、前立委張曉風與台北市、新北市局處首長等代表等人一同搭乘淡水河渡輪,欣賞台北東線至關渡自然公園的濕地,宣布《濕地保育法》正式施行。曾為202兵工廠濕地下跪請命的張曉風表示,以「金錢」來衡量價值的時代已過去,濕地能拯救人類福祉,十分樂見台灣踏出保育濕地的重要一步。明日濕地 零損失為目標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濕地保育法》以「現有濕地零損失」為目標,「明智利用」為核心概念,希望與農委會林務局及經濟部水利署建立濕地保育整合平台,一同為濕地保育努力。營建署署長曾大仁表示,《濕地保育法》正式施行後,如何「執行」是最大的挑戰,有賴中央與地方跨部會共同努力。國家公園代理組長歐正興說明,未來將依法評定劃設重要濕地,並將因地制宜,適情適性規劃不同的保育利用計畫,以有效管理濕地。食安保證 「濕地標章」好食材內政部長陳威仁強調,「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