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評估法

  • 走回頭路? 環境部提出旅館環評審查回歸地方 環團指問題多

    走回頭路? 環境部提出旅館環評審查回歸地方 環團指問題多

    [11/7更新:環境部撤回修正]12年前美麗灣渡假村環評遭法院判定無效,原因之一是地方政府環評球員兼裁判問題,後經環保署(今環境部)2018年修法,將位於環境敏感區位的旅館環評改由中央審查,才告一段落。不過,環境部昨(6)日發布新聞稿,預告明年7月起旅館環評審查權全面回歸地方。環境部長彭啟明表示,環境部恐怕應付不來所有環評都在中央,希望地方環保局能承擔環評責任。環境部官員說,如果地方沒有能力審查,會盡力輔導。環保團體則認為,地方環評問題多,旅館審查權下放,恐使環評淪為橡皮圖章。面對外界諸多疑慮,彭啟明今(7)日下午宣布,暫不修改旅館開發案的環評審查權。美麗灣改變旅館環評制度 今環境部擬走回頭路

  • 《環評法》增龍崎條款 撤銷開發許可環評即失效

    《環評法》增龍崎條款 撤銷開發許可環評即失效

    今(6日)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通過《環境影響評估法》增訂第16條之2草案,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撤銷開發許可的同時,環評結論也應失效。這項條文又被稱為「龍崎條款」,龍崎掩埋場衝突20年,去(2022)年底遭經濟部撤銷開發許可,環評結論卻未廢止,在地民眾仍憂心掩埋場恐捲土重來。龍崎歐欣掩埋場開發許可遭撤銷 環評結論仍有效?台南龍崎「歐欣事業廢棄物掩埋場」2003年通過環評,因地質敏感,2019年獲總統蔡英文允諾「永久終止」,去年遭經濟部撤銷開發許可,環評結論卻未廢止。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趙天麟等20名立委,今年3月中提案增訂被稱為「龍崎條款」的《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6條之2。草案條文規定,開發案許可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撤銷後,已通過的環評審查結論應同時失效,且須溯及既往。

  • 桃機第三跑道環評撤銷訴訟開庭 律師團點出環說書錯誤多

    桃機第三跑道環評撤銷訴訟開庭 律師團點出環說書錯誤多

    桃機第三跑道開發徵收大片土地,居民2021年提出撤銷環評訴訟,昨(16日)上午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召開言詞辯論庭。原告律師團主張,環說書內容未提替代方案、也未評估鄰近的中油沙崙油槽風險,以及其他數據資料錯漏狀況。審判長則要求說明,各項瑕疵是否嚴重到足以影響環委專業判斷。原告律師之一、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郭鴻儀庭後則受訪表示,要舉證環委是因何種原因做出誤判並不容易,「對我們來說是蠻嚴苛的審查標準」。案件預計於4月27日宣判,將視情況再召開言詞辯論庭。民間提告盼撤銷第三跑道環評 律師團點出環說書諸多瑕疵自2009年「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通過,桃園航空城爭議至今逾十年。第三跑道案件2020年通過環評,雖已是二階環評,居民認為仍有諸多疏漏,2021年5月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環評訴訟。歷經一年多準備,法院昨日開庭進行言詞辯論。原告律師團指出,《環評法》規定,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應參考各界意見,提出

  • 環評子法公聽 逐條討論終完成 詹順貴:修改後再繼續

    環評子法公聽 逐條討論終完成 詹順貴:修改後再繼續

    環署1日舉辦環評子法「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及「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的第10次公聽會,也終於完成第一輪的逐條討論。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環署將根據這10場公聽會收集到的資訊,進行檢討與修正,之後會再公告、並再繼續討論,因此後續原訂的公聽會場次將先取消。不過,原訂六月底出爐的環評母法草案,卻是進入八月還不見影子,詹順貴更在公聽會中公開表示,目前傳出閣揆將換人的風聲,若真要變動,他也將一起退場,等於為環評改革投下未知因素。此次討論中,較具爭議的是「認定標準」第28條涉及廢棄物處理、再利用設施的部分;以及「認定標準」第51條涉及重要濕地的部分──即符合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所允許的「明智利用」,可免環評。

  • 環評子法公聽 台中場聚焦空污、六輕如何實質減量

    環評子法公聽 台中場聚焦空污、六輕如何實質減量

    環署16日下午在台中舉行環評子法修正草案的公聽會,「清境條款」、「六輕條款」,中部地區環團以發生在中南部的實際狀況為例,對都市土地免環評、更新低能耗低排放設備免環差只需審變更對照表等改變,表態不信任。環署預定六月底提出環評法母法修正草案,之前也陸續進行一連串子法修正案,但在最後一波的「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及「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兩項,卻引發不少論戰。「從沒說過七月一號就要上路。」面對這些爭議,環署副署長詹順貴澄清這兩個草案並沒有預設要在七月上路,更表示後續至少已經排定了6/23、7/7、7/10、7/14等日期將繼續舉辦公聽,且將會有高雄場、花蓮場。不過,只有在台北場會繼續逐條討論,其他地區的場次則定調為「收集意見」,詹順貴表示,環署將會在討論過一輪之後,再做出回應與繼續討論。台中場的意見大多從與空污、六輕出發,對於施行細則的第36、37條提出質疑。此二條涉及

  • 環評子法公聽 不滿都市土地免環評 環團、北市府砲火四射

    環評子法公聽 不滿都市土地免環評 環團、北市府砲火四射

    在環署副署長詹順貴90度鞠躬道歉後,環評子法修正草案終於進入實質的逐條討論。此次子法修正,由於牽涉到部分項目將改為免環評、逐步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遭許多環團關注甚至擔憂。包括台北市府也發新聞稿,重申都市土地開發仍應維持環評的見解。9日「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及「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的公聽會,此系列的公聽會,第一場原訂在6日舉行,卻在詹順貴因與環團爭論是否「圖利財團」與會議室空間不足,便在盛怒下宣布「不開了」讓全場傻眼。詹順貴為了自己的情緒失控,造成上一次會議的與會者白跑一趟、耗費時間金錢道歉,更特別向上次會議中針鋒相對的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道歉「抱歉上次跟你大聲」。在上次會議前受訪時,詹順貴除了表達「說圖利財團太沉重」的委屈心情、也同時提出「環團應該看清楚草案」的反擊,9日會議前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團體也舉行記者會,對其中十多條法條提出意見,也反駁

  • 環評改革 環境法律人提民間版 「拿掉否決權」獲熱議

    環評改革 環境法律人提民間版 「拿掉否決權」獲熱議

    環評制度是否應該回到美國原型,將「否決權」從環評制度「拿掉」?隨著《環評法》母法修正草案即將出爐,又遭到討論。雖然理想上,應是政府的每一個機關在做決策時,都將環境考量在內,環署也透露將在此次修法中要強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環境的責任,不再只是郵差、只需作壁上觀而持續弱化。不過談到是否要將否決權轉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目前政府機關是否有能力改變、如此一來環評結論還能不能作為訴訟用?不管是目前積極參與環評審查的環團、協助環境訴訟的律師等,也尚無共識。環署綜計處處長劉宗勇也評估,若真要走回原型,可能至少得需要10年的時間。新政府上任後,啟動了環評制度的修正,一年來陸續推出多項子法修正案,重頭戲《環評法》母法的草案,也將在今年六月面市。雖然預定六月底才要推出草案,但環署已經陸續透露此次的修正內容,包括將處理強化政策環評引導個案功能、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明確補件及展延機制、檢討環評審查結論時效、環評追

  • 環評過不過 李應元:最快180天告訴你

    環評過不過 李應元:最快180天告訴你

    面對工商界批判環評的不確定性阻礙了產業發展,不但行政院長林全在月初於媒體上一再宣示環評制度改革將更加明確、有效率,17日下午環署也大動作由署長李應元、副署長詹順貴一起出面,再次重申蔡政府上任後這一年來已經有明確的提升,未來環評審查將會在半年至一年之間完成,過或不過都會明快有解答,「不要再勾勾纏」。去年工總提出白皮書,指出台灣的「五缺」缺水、缺電、缺工、缺地、缺人才,與環評審查效率差等問題影響了產業發展。環署反擊,不但提出數據,表示新政府上任後,不管是環評或環差皆已是明快完成審查;更再次透露6月將要面市的環評法母法修正草案,將會從強化政策環評引導個案的功能、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明確補件及展延機制、檢討環評審查結論時效、環評追蹤監督退場機制等,將讓審查過程在六個月至一年間完成。李應元指出,上任一年以來,環評審查的准駁並不若工商團體所批判的沒效率。近一年內,環署完成了審查的環評案共有12件,共

  • 環評子法又修一波 環署預告:礦權展限要環評

    環評子法又修一波 環署預告:礦權展限要環評

    環保署2日宣布,預告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及「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尤其在環評範圍認定標準中,明訂礦權展限應實施環評,而一定規模以下的再生能源、配合循環經濟的廢棄物再利用行為,則可免做環評。「施行細則」也針對先前如金昌石礦案的環差辦理時效爭議,補救認定漏洞──環評法第16-1條規定「逾三年始實施開發行為時,應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但這個「三年」要從何時開始起算,原本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未來將改由環保署認定,起算日也改由「通過環評」時來認定。

  • 環評回歸部會 520前提修法草案

    環評回歸部會 520前提修法草案

    為解決環評無效率、企業出走問題,環保署規畫10至15年後將一手負責環評的任務轉交回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審查,藉此簡化環評流程。5月20日前會先提出初步修法,逐步讓各部會熟悉環評操作。這次環評法大修,還包括明定開發案環評後5年內未動工要補做環差,避免通過環評後只因尚未取得主管機關開工許可,拖了20幾年沒開發,環境因素改變後卻又不須環差的爭議。另外,已經核定礦業用地的礦權展延、國家風景區旅館興建,也收回由中央環評審查。我國環評制度源自美國,但當初因人民和民意代表不信任經建部門會妥善替環境把關,擔心只以開發為重,才出現本土版本的變化,改以環保署作為環評審查主管機關。制度實施後,碰上爭議案件通過時,環保署總成為被炮轟的對象,開發單位鮮少在第一線面對民眾,產生不少問題。環保署長院李應元昨談《環評法》大修,表示最重要的是加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逐步讓環評制度回歸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減少重複的審查

  • 九個月內提出修正草案 詹順貴啟動環評制度革新

    九個月內提出修正草案 詹順貴啟動環評制度革新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上任後不斷拋出修正環評制度的預告,更展開與民間環保團體的對話,引起社會討論。28日下午,詹順貴召開記者會正式宣告腹案:包括二個月內調整環評審查行政程序;六個月內提出政策環評細項、環評作業準則與認定標準修正草案;九個月內提出環評法修正草案;以及在一年半內提出社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草案。不過,關於之前曾引起熱議的環評回歸各自目的主管機關一項,詹順貴表示,將不會貿然改變此設計。除了因為民間恐無法接受大幅改動,尚需長時間盤點相關配套法律,而各機關的相關人才也仍需要培養。詹順貴提出時程表,多項環評相關子法都要展開修正。攝影:賴品瑀。面對產業界、其他部會要求讓環評制度提昇審查效率與速度,更要發揮實質篩選功能,詹順貴先以圖表反駁,指出以往各界詬病環評審查緩慢、效率不彰,但資料顯示,六成以上的時間是用在如開發單位的評估、撰寫、補正、展延、溝通協調與重新送審,或是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取得許可、

  • 吳焜裕緊盯環評法 要先建立全台環境資料

    吳焜裕緊盯環評法 要先建立全台環境資料

    在許多人心目中,台大公共衛生學院教授吳焜裕是位食安專家,其實他也是位環境工程專家。以民進黨首席不分區立委的身分,即將進入立法院的吳焜裕,第一個目標就指向《環境影響評估法》。吳焜裕說,現今環境影響評估(簡稱環評)的內容缺乏科學證據,無法得到民眾信任,當上立委後,將致力推動資料公開透明,並兼顧發展跟環保。吳焜裕強調,不是「換了位置就換腦袋」,而是要全面性來思考決策影響,其中,第一要務就是把環評做好。環評法應大修  取得民眾信賴兼顧經濟與環保吳焜裕環保相關資歷相當完整深厚,本身是環境工程科學博士,又曾在台塑、工研院工作,理論與實務兼具。此外,個性低調的他,其實參與國內環保運動多年,只是曝光度不高。吳焜裕也曾擔任環保團體看守台灣協會理事長、協助焚化爐等多樣污染物質分析、並參與空污決策評估等。從學界踏入政界,吳焜裕說,將推動資訊透明公開,讓民間團體了解政府決策的考量與過程。他強調,進到立法院後,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