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接行政訴訟案迎轉折 海岸利用許可案發回更審
桃園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因藻礁爭議,環團發起訴訟,原本一審敗訴,如今在司法上出現轉折。昨(5)日,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與大潭藻礁律師團召開記者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常務理事、大潭藻礁義務律師團成員陳憲政指出,本案為《海岸管理法》自2015年施行以來,第二次由法院實質審查海岸開發爭議的案件,將成為往後相關開發案的指標判例。環團:判決扭轉過往仰賴行政機關意見為主,對海岸保護別具意義最高行政法院上月18日做出四項行政處分,兩件海岸利用許可與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兩件造地許可上訴遭駁回。陳憲政分析,《海岸管理法》第26條明訂,開發對海岸生態環境衝擊應採取避免或減輕之有效措施。過去法院多認為這類判斷涉及高度技術與專業性,應尊重行政機關判斷,不宜司法介入,但最高行政法院此次明確指出,只要不涉及「高度屬人性」、「不可替代性」、「風險預測」或「政策取捨」,法院就有權實質審查其合法性與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