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訴訟

  • 花蓮台泥氣化爐7月試營運 居民提重辦環評昨開庭

    花蓮台泥氣化爐7月試營運 居民提重辦環評昨開庭

    台泥花蓮和平廠要增設氣化爐燒垃圾,今(2023)年7月將試營運。當地部落族人、環保團體不滿業者規避環評只做環差,也未經原民諮商同意,2021年提出環差撤銷訴訟,昨(4日)首度開庭。北上出庭的德卡倫部落族人表示,原民諮商同意僅是「卑微的要求」,台泥不應規避;更有部落居民質疑,「20年前評估的環境負荷量,現在還準嗎?」審判長最後宣布將於6月1日宣判結果。台泥環差撤銷案首度開庭 民間盼法院撤銷結論、要求重辦環評台泥花蓮和平廠2020年9月通過環差變更,要在廠區增設「DAKA再生資源利用中心」,利用既有水泥窯及新建氣化爐處理生活廢棄物,每日處理量能為200公噸。氣化爐現已接近完工,7月將試營運。然而增建焚化爐未經中央環評及原民諮商同意,引起澳花村、和平村族人,以及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等環團不滿,在2021年9月提出環差撤銷訴訟。歷經一年半,訴訟案昨(4日)首度開庭,將在6月1日上午

  • 桃機第三跑道環評撤銷訴訟開庭 律師團點出環說書錯誤多

    桃機第三跑道環評撤銷訴訟開庭 律師團點出環說書錯誤多

    桃機第三跑道開發徵收大片土地,居民2021年提出撤銷環評訴訟,昨(16日)上午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召開言詞辯論庭。原告律師團主張,環說書內容未提替代方案、也未評估鄰近的中油沙崙油槽風險,以及其他數據資料錯漏狀況。審判長則要求說明,各項瑕疵是否嚴重到足以影響環委專業判斷。原告律師之一、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郭鴻儀庭後則受訪表示,要舉證環委是因何種原因做出誤判並不容易,「對我們來說是蠻嚴苛的審查標準」。案件預計於4月27日宣判,將視情況再召開言詞辯論庭。民間提告盼撤銷第三跑道環評 律師團點出環說書諸多瑕疵自2009年「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通過,桃園航空城爭議至今逾十年。第三跑道案件2020年通過環評,雖已是二階環評,居民認為仍有諸多疏漏,2021年5月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撤銷環評訴訟。歷經一年多準備,法院昨日開庭進行言詞辯論。原告律師團指出,《環評法》規定,二階環評範疇界定應參考各界意見,提出

  • 必須回應每一位環評審查委員的質疑和意見

    必須回應每一位環評審查委員的質疑和意見

    中科三期案是由當地居民挑戰附條件通過一階環評的訴訟案,最高行政法院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都作出撤銷環評結論的判決。兩院都特別強調和重視唯一具「健康危險評估專業知識」之周晉澄委員的意見,羅列未回應周委員提出的意見和質疑,指出本案確有對國民健康及安全造成不利影響之虞,判決環保署及環評審查委員會根據不充足之資訊而作成有條件通過環評的結論,是「出於錯誤之事實認定或不完全之資訊」的違法。中科三期案證明公民參與環評以發揮監督功能的重要,因為周晉澄委員不可能自己提起訴訟,當地居民若不堅持提告,中科三期計畫就可以在行政機關的違法濫權下,以國民的健康與安全為代價矇混過關。中科三期案的另一啟示是,環評若要發揮環境保護的功能,當開發單位未回應任何一位環評審查委員的質疑或反對意見,而環評審查委員會又強行通過環評,環保團體或當地居民提起訴訟時,法院應比照中科三期案,審查行政機關是否有「出於錯誤之事實認定或不完全之資訊」

  • 環保團體和當地居民提起環評訴訟的權利

    環保團體和當地居民提起環評訴訟的權利

    環評制度中最重要的制度設計是公民參與政府決策過程的權利,該制度設計源自於1946年的美國行政程序法,提供公民參與的政府決策是「行政法規的制定」。美國行政程序法此一了不起的發明,我國在1999年制定行政程序法時,幾乎完全援用,成為我國行政程序法第四章的主要內容。我國的行政程序法第四章的規定和美國行政程序法的相關規定十分類似,但略有不同。根據我國行政程序法第157條的規定,制定完成的行政法規必須先經過上級的核定,再刊登在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上。但美國行政程序法則進一步要求行政法規制定完成後,必須附上一份簡明的「法規基礎與目的說明書」,記錄法規制定過程中發現的事證和所作的政策判斷。1960年代中期,古巴猪玀灣事件和越戰讓美國人民越來越不信任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根據行政程序法審查行政行為時,為發揮制衡功能,審查標準漸趨嚴格,以防範行政機關濫用裁量權。1970年,國會調整哥倫比亞特區巡迴法院的管轄權,與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