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後龍科技園區 國土失控與濫用的撥亂反正
後龍科技園區既然是一個「不合理、不適當、沒必要」的開發案(見前文),但開發單位(縣府及其委託的顧問公司)以及經濟部工業局卻沆瀣一氣,提供許多錯誤、扭曲的資料,意圖誤導委員判斷與決策,略舉例如下:其一,錯誤計算,將當地平均產值壓低至4.5萬元。以錯誤的計算方式(擴大分母之耕種面積)將產值壓低5.7倍。如依實際耕種面積計(扣除該年休耕、輪作等非實質農作使用的面積),農作土地之真實平均產值應為26萬元,明顯高於一般水稻區年產值21萬元,更遑論灣寶地區一再被漠視的高產值有機農業全未被納入計算。其二,扭曲資訊,宣稱地主同意率75%。依據苗栗縣府歷經4個月的調查結果(截至2011年3月10日前),同意與有條件同意的地主僅107人(且有條件同意之「條件」及條件同意之人數從未說明),佔全部地主(431人)不到25%。但苗栗縣府卻將回收問卷(僅142份)中之同意與有條件同意者(107份),曲解為地主同意率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