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補助部落、偏鄉發綠電 第一階段40案出爐
為鼓勵偏鄉地區參與能源轉型,及原住民地區電力自給自足,經濟部能源局補助偏鄉及原住民地區設置綠能共40案,範圍涵蓋光電、風力、地熱、小水力、儲能等計畫。須在一年內完成綠能潛力盤點、民眾意願調查、設置規劃等,每案最高補助200萬元。真正的建置則在第二階段。通過的40案須再提出申請,才能爭取每案1000萬元的建置補助。第一階段的40案包括偏鄉19案、原民地區21案;針對偏鄉綠能計畫,長期推行社區小型再生能源的陳秉亨提醒,凝聚共識須要長時間經營,綠能對很多地區都是全新的體驗,社區投入學習,建立自己的想法也很重要。偏鄉19案強調公民參與 環境調查確保永續經營 「原住民地區參與再生能源設置」與「民間團體於偏遠地區設置綠能發電設備」補助分屬兩個計畫,前者以55個原住民鄉鎮為主,由鄉鎮公所提出申請,目的在提升電力的自給自足;後者對象是偏遠地區鄉,強調民間協力與參與,由民間團體提出申請。偏鄉綠能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