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保法再進立法院審查 環團力促地球日前完成三讀
關乎台灣海洋國家成敗的元素之一,《海洋保育法》(海保法)立法上屆會期功敗垂成,尤其政院版草案始終苦等不到。隨著新任立委上任,行政院2月提出草案版本,並於昨(13)日進入立法院審查。環團與漁民代表也召開記者會,訴求4月22日地球日前通過海保法,實踐台灣海洋國家的目標。賦予主管機關庇護海洋 再把公民拉進來參與海洋保育立法院第11屆第一會期內政委員會審查海保法草案,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率先業務報告,並摘要海保法草案立法重點,重申守護海洋的決心。由行政院提出的海保法草案,共計5章30條,重點包括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整合海洋保護區效能,以及保育海洋生物多樣性三大目標;賦予主管機關劃定海洋庇護區、管理海洋保護區、公告禁限制行為、調查實施保育措施、派遣觀察員蒐集資料等五項權限。不僅賦予海委會在現行的海洋保護區會商有關機關,制定整體海洋保護區管理政策方針,妥善管理保護區,更增設「海洋庇護區」的保護區類型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