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

  • 亞泥新城山礦場補辦環評舉行說明會 居民關注三大爭點

    亞泥新城山礦場補辦環評舉行說明會 居民關注三大爭點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亞泥)花蓮新城山礦場爭議許久,在2023年《礦業法》修法過後,沒做過環評且符合一定規模的舊礦場,須補辦環評。新城山礦場為1995年10月20日前已核定之礦業用地,未曾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且面積大於2公頃,依照礦業法第76條規定須補辦環評。業者於2月3日下午,在新城山礦場下的富世多功能集會所舉行環評前說明會。安全疑慮、還地方式與回饋機制成三大爭點出席者包括在地居民、亞泥花蓮場長陳志賢,以及環評顧問光宇工程顧問公司團隊。這次環評主要聚焦在目前和未來預計開採的35.2公頃,最高開採高度約120公尺。團隊目前調查,礦場的空氣品質、噪音震動和地表水質都符合現行法規,交通狀況也維持在良好狀態;生態則記錄到黃喉貂、食蟹獴、藍腹鷴、大冠鷲,以及保育類的黃裳鳳蝶。業者提出灑水防塵、降噪設備、水保設施與邊坡監測,並規劃採後復育,同時承諾持續透過部落會議落實利益分享與在地就業。

  • 村民守水源寸土不讓 宜蘭永侒新礦區開發說明會不歡而散

    村民守水源寸土不讓 宜蘭永侒新礦區開發說明會不歡而散

    爭議多年的宜蘭永侒新礦區開發案,昨(18)日舉行地方公開說明會,揭開二階環評序幕。現場有反對開礦的在地團體召開記者會,質疑開礦破壞水源地、未獲土地利害關係人同意,且與縣府國土計畫牴觸。說明會因雙方爭執不斷,最後不歡而散。會後,永侒表示將持續溝通,下次說明會訂於8月13日舉辦。宜蘭永侒開礦 從居民到縣長表反對永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980年7月進駐宜蘭開採瓷土礦,礦權在2020年到期後欲展延,並申請開挖位於員山鄉大安埤山深溝水源地上游的新礦區,引起在地反彈聲浪,但仍獲環評大會裁定進入二階環評。昨日辦理公開說明會,揭開二階環評序幕。由宜蘭社區居民及公民團體組成的「護水源反開礦行動聯盟」在會前召開「反對永侒實業申請核定礦業用地案二階環評」聲明記者會,高呼「護水源、反開礦;護山林,為子孫」,表達反對訴求。立委陳俊宇、縣議員黃浴沂、員山鄉14位村長,以及地球公民基金會等環保團體都到場聲援。

  • 塵封20年太白山信大礦場擬復工 衝擊水青岡棲地環評遭退案

    塵封20年太白山信大礦場擬復工 衝擊水青岡棲地環評遭退案

    停工20年的信大水泥宜蘭礦場規劃復工,依法申請環現差,昨(6)日該案於環境部進行第二次初審。由於開發涉及水源地及珍稀植物水青岡棲地,業者雖提出復育、減少採礦規模等措施,環委仍認為不足,林業署也表明不同意租用土地。專案小組最後決議退回經濟部,並請業者評估撤案。信大礦場塵封20年 開採涉保安林地、珍稀植物位於宜蘭南澳太白山的信大水泥第二礦場第三採掘場,面積31.34公頃,可採礦量共5777萬噸。該案雖於1998年通過環評,但因鄰近台泥礦場,兩間公司於2003年提出聯合開採,第二礦場第三採掘場則依環評結論,承諾暫停開發20年。信大水泥去(2023)年提出「信大水泥第二礦場第三採掘場開發案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由於開發基地是涵養水源的國有保安林地以及《文資法》公告的珍稀植物水青岡棲地,環委在第一次初審時要求業者評估縮小規模,並說明生態補償措施。昨日第二次初審,業者提出縮減計畫西側礦區約

  • 能源局升格能源署 推動風光電、地熱等再生能源發展

    能源局升格能源署 推動風光電、地熱等再生能源發展

    經濟部的組織調整昨(26)日正式生效,因應新興能源發展,能源局改制為能源署,組織架構從四組變六組,分工更細。而中央地質調查所與礦務局整併成立的「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將投入地熱等再生能源探勘,並力拼年底前推出《礦業法》相關24個子法草案。能源署升格擴大為六組 因應新興能源詳細分工去年行政院通過「第二波組織改造方案」,經濟部的組織調整昨日正式生效。原先工業局、貿易局、商業司、能源局、中小企業處等五個單位,升格為產業發展署、國際貿易署、商業發展署、能源署、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經濟部說明,組改後內部單位為六司六處,下設10個三級機關及一個訓練機構,推動經濟產業多元創新、全方位經貿布局及能源永續發展三大重點業務。主掌永續能源發展的能源局,升格能源署後署長由原局長游振偉升任;兩名副署長由原副局長李君禮與經濟部參事吳志偉升任。經濟部長王美花在布達典禮強調,能源署要因應能源領域業務多元遽增,持續朝「落

  • 《礦業法》修法完成三讀 環團肯定:礦業改革新篇章

    《礦業法》修法完成三讀 環團肯定:礦業改革新篇章

    立法院今(26)日挑燈夜戰,於晚間10時三讀通過《礦業法》修法,刪除霸王條款、萬年條款,要求礦業用地設定開採總量及高程,礦場須補辦環評或原住民諮商同意,為近20年來最大幅度修法。關注礦業改革近10年的地球公民基金會肯定修法,期待台灣礦業走向新篇章,後續將繼續追蹤子法,以及補辦環評、諮商同意的執行狀況。礦業用地增設開採總量與深度 不再「無限採礦」立法院三讀通過《礦業法》修正草案,耗時六年終於完成修法。這次修正草案是行政院2022年2月提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於2022年12月完成逐條審查,今年4月的朝野黨團協商繼續處理爭議條文,直到前天(5月24日)立法院長游錫堃召集協商會議,才取得共識通過全數條文,搶在本會期最後倒數的院會排入審查,免經表決順利通過。原先草案中最大的爭議,礦業權展限相關規範不夠完善,如礦權展限准駁期間業者可不受限繼續挖礦、展限應加入環評或原民諮商同意等。經過來回協商討論,經濟

  • 耗時六年大修 十年礦業改革期待終完成

    耗時六年大修 十年礦業改革期待終完成

    立法院今天(26日)三讀通過《礦業法》修正案,為20年來最大修正。從1990年代「反亞泥還我土地運動」,到齊柏林導演《看見台灣》紀錄片上映,社會期待更進步的礦業改革,上一屆立委推動修法只差臨門一腳,本會期末尾終於完成。《環境資訊中心》回顧這段歷程,整理修法大事紀。20年未修 不合時宜的《礦業法》《礦業法》於1930年5月26日制定公布,迄今共16次修正。最後一次全文修正要追溯至2003年12月31日,當時增訂了礦業保護區的補償規則等,此後再也沒有大幅檢討《礦業法》,法令也被認為不合時宜,礦業侵害環境與人權的疑慮浮上檯面。2013~2017年:看見台灣 看見礦業改革曙光2013年「看見台灣」紀錄片上映,導演齊柏林以飛行航拍角度記錄下亞洲水泥公司於花蓮太魯閣的礦區,震撼畫面引發社會討論,礦業改革的聲音悄悄在人群中醞釀。直到2017年3月10日,環保團體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與立委

  • 挖礦不再無上限 《礦業法》協商經濟部提總量控管機制

    挖礦不再無上限 《礦業法》協商經濟部提總量控管機制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上週五(14日)協商《礦業法》修正案,順利通過部分條文,但礦業權展限及原民諮商等關鍵條文仍未取得共識,保留待下次協商。礙於選舉換屆壓力,立委們紛紛表態希望加速協調,在本會期(法定至5月底)完成三讀修法。礦業法修法新進展 僅餘15條關鍵條文待協商《礦業法》啟動修法至今近六年,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在上個會期、去(2022)年12月中完成逐條審查,保留近27條爭議條文送交黨團協商。時隔四個月,經濟委員會14日召開協商,繼續處理保留條文。礦務局長徐景文說明,部分爭議內容已完成調整,如規定政府每五年必須提出整體產業政策評估報告、明確礦產權利金機制,以及礦業權分割應邀請專家學者審查、廢止違法礦業權的規定等。經濟部長王美花表示,這段期間經濟部持續與各立法委員溝通,已消除大部分歧見,僅剩下原民諮商、環評以及監督控管等機制有待釐清。

  • 《礦業法》修法跨出委員會 1/3條文保留送朝野協商

    《礦業法》修法跨出委員會 1/3條文保留送朝野協商

    礦業法修法邁新進展,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15)日審查《礦業法》修正草案,將礦業法送出委員會。大多條文皆獲通過,但有關探礦權、採礦權展限的審查機制,以及環評監督等關鍵規範引發爭論,約1/3爭議條文被保留,後續進行朝野協商。礦權展限期間是否仍為存續 1/3爭議條文留待黨團協商《礦業法》修法自2017年發動至今已五年,或許就在近期可以看見結果。立院經濟委員會昨日及今(15)日進行《礦業法》修正草案逐條審查,委員會予以同意通過,但主要爭議部分仍遭到保留,需進一步協商討論。礦業法修法受社會高度關注,立法委員、各黨團都提出各自版本一併審查。委員會保留條文如政院版草案第14、15條,探礦權、採礦權期滿後業者可提出展限申請,並且在政府審查期間,其礦權仍「視為存續」,遭立委大力反對。立委林淑芬強調,探礦權、採礦權的時限乃無庸置疑,草案卻要給予特權,讓業者在准駁之前無限期繼續探礦、採礦,應該設立准駁期間上限為

  • 礦業法下週逐條審查 環團與民進黨立委力拚本屆修法三讀

    礦業法下週逐條審查 環團與民進黨立委力拚本屆修法三讀

    礦業法修法再邁進一步,經濟委員會上週(1日)已針對修正內容完成詢答,其中爭議較大條文預計在下週逐條審查時討論。若法案順利通過委員會審查,且不需經過黨團協商,有機會在本屆三讀通過。地球公民基金會今(7日)與民進黨籍經濟委員會召委賴瑞隆、長年力推礦業改革的立委林淑芬、伍麗華等人召開記者會,說明修法進度,力拚本會期完成修法。礦業法刪霸王條款 本會期有望三讀通過《礦業法》修法延宕許久,在經濟部今年端出的版本中,已刪除「霸王條款」等不合理內容。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上週(1日)也針對礦業法完成詢答,經濟部長王美花承諾修法將於本屆立委任內完成。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表示,從詢答內容可看出本屆立委對於完成修法有高度共識,然而目前仍有採礦環境風險監督機制、原民諮商同意權時效性等爭議,有待逐條審查討論。賴瑞隆也表示,下週三、四將展開逐條審查,將聚焦未解的爭議,如「諮商同意時效」、「補辦環評規範對象」及

  • 《礦業法》諮商同意無限期有解? 經濟部將修指引:部落可自行設定效期

    《礦業法》諮商同意無限期有解? 經濟部將修指引:部落可自行設定效期

    立法院正在進行《礦業法》修法,昨(1日)邀請經濟部長王美花說明草案並備質詢。王美花回應備受關注的礦業法爭議時強調,目前草案要求礦場依法經過環評、原民諮商同意程序,可以大幅減少疑慮。經濟部也將研擬一份「指引方針」,讓原民部落可以自行與業者設定諮商同意效期上限。環保團體呼籲,經濟部應公布該指引內容與草案一起審查,並且也要確保後端的環評監督機制能夠落實,這些程序才有意義。礦業法草案刪除霸王條款 39處礦場須補辦環評《礦業法》修法延宕多年,經濟部於今年2月公布修正草案,行政院5月底拍板通過,送進立法院審議。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1日)邀請經濟部長王美花說明草案內容並詢答,王美花表示,這次草案重點刪除了俗稱「霸王條款」的諸多不合宜條款,如礦業權者只要提存地價、租金或補償後,就可以先行使用土地之規定;也刪除礦業權展限申請遭駁回後,政府須補償業者損失的規定。

  • 政院版礦業法出爐 刪「霸王條款」 礦權展延、諮商同意仍無期限

    政院版礦業法出爐 刪「霸王條款」 礦權展延、諮商同意仍無期限

    行政院今(19)完成《礦業法》修正案審查,除了確定刪除俗稱「霸王條款」的第31條及47條,還要求特定礦場業者需一次性補辦環評及原民諮商同意,同時也新增回饋機制、加強資訊公開及礦業管理等。然而,過去外界所關注的「諮商同意無期限」、「申請展限礦場不需補做環評」及「採礦權申請中即視為存續」等問題,仍未在此次修法中獲得解決。環團建議,環保署應盡快實施修正環評認定,要求業者申請礦權展限應重做環評,也呼籲原民會應提出配套措施,不該讓礦業權一旦諮商同意後就等同永久無限期。政院版修法草案出爐 刪除31及47條霸王條款《礦業法》修法延宕多年,經濟部今年2月終於公布修正草案,行政院今天也正式審查通過並送請立法院審議。經濟部次長林全能表示,沒有預設草案修正通過的期限,但希望「越快越好。」

  • 礦業改革何時才能起步 礦下的生存和選擇(下)

    礦業改革何時才能起步 礦下的生存和選擇(下)

    除了亞泥,花蓮縣秀林鄉和平村,台泥礦場附近的吾谷子部落(Gukut)、克尼布部落(Knlibu),也在3月中旬召開諮商同意投票,通過和平、寶來、合盛原、金昌四個石礦的採礦案。和平村多數居民的工作和礦場有關,是台泥能獲得壓倒性同意的主因。諮商同意投票看起來是部落自主的展現,但實際運作過程是否公平,卻充滿爭議。三年多前返回部落的青年劉正凱認為,諮商同意投票的規定是一戶一票,但去投票的大都是戶長或長輩,年輕人少有決定權。諮商同意還可以辦理委託投票,這些制度上的問題,讓許多部落族人擔心,諮商同意的設計再不檢討改變,未來可能造成更多原民部落的裂解。《礦業法》修法修什麼?今(2022)年2月,礦務局再度提出《礦業法》修法草案。草案刪除了舊法中的霸王條款,超過2公頃過去從未辦理過環評的礦場,大礦必須在三年內補辦環評,小礦要在五年內提因應對策。環團認為,礦權展限時也應該做環評,讓礦場有一個被定期檢視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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