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

  • 農發條例修正案引爭議 學者呼籲監督立院

    農發條例修正案引爭議 學者呼籲監督立院

    《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案於上週立法院一審通過,引發農委會、經建會,以及關心台灣農業永續發展、農村、農民問題的學者和民間人士極大反彈。行政官員抨擊提案立委趁選舉當前,臨時排入議程,讓多數立委忙著拚選戰之際,沒空來管法案審查。而執政黨立委更擔心影響選情,不敢擋下此修正案。農發條例第18條修正案,欲將目前興建農舍的基地面積從0.25公頃以上的條件,縮小為0.1公頃。未來立院若正式三讀通過,獲利者是誰?對台灣農民和農業發展究竟有何影響?日前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直言,全台灣的農地幾乎都會變成建地,土地出現超額供給,將嚴重衝擊不動產市場行情。農委會官員則說,修法通過會使目前已經過度破碎的台灣農地更零碎,而且太多房子蓋在農地中,將造成嚴重的汙染,與現在農委會推動的無毒農業、產銷履歷等政策都背道而馳。

  • 立法院提案修法降低畜牧業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

    立法院提案修法降低畜牧業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

    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審查柯俊雄委員版及侯水盛委員版的「水污染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多數委員協調達共識,畜牧業違反放流水標準的罰鍰由原先的6至60萬元,降為6千至12萬元。該修正法案今日1讀通過,未來將逕送院會2讀。 本次立法委員主動提案修法,主要係認為畜牧業造成的有機污染,與工廠產生的有毒重金屬污染不同,處罰標準應有差別,且為體恤畜牧業多屬中高齡農友,普遍教育程度不高,故修法調降畜牧業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的罰鍰。環保署強調,本次修法雖調降畜牧業違反放流水標準的罰鍰額度,但畜牧業如未妥善處理廢水,以致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於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排放許可證(文件)或勒令歇業。另由於罰鍰僅為管理手段之一,並非主要目的,未來該署亦將配合法令宣導及相關輔導工作,以加強畜牧業廢水管理。

  • 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通過 2030回歸2005排放基準

    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通過 2030回歸2005排放基準

    立法院7日初審通過「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其中最重要的是,國家的減量目標有了突破性的發展。明訂台灣溫室氣體排放量在2025年到2030年,每年的平均排放量,應回歸到2005年排放基準的2億5000公噸。環保署在送立法院審的版本中也未明確訂出減量目標、時程,請各單位「自願減量」。立委王塗發、王榮璋主張要有明確減量目標、時程,全國才有一致的努力方向。該草案在多名立委堅持下通過減量目標。為了促使工業、交通等部門及早提出減量方案,也通過在2015年時,各個應承擔減量的部門,應把減量目標核配給應減量的企業,並查核實質減量成果。未達到目標者將面臨最高100萬元的罰款,並要求限期改善。關於排放交易、排放是否付費、是否應保留15%額度給新設的排放源等,由於爭議太大,7日的討論並無共識。

  • 大陸禁砂輸台 業者抗議陳情

    大陸禁砂輸台 業者抗議陳情

    大陸當局自今年3月1日禁運砂石輸台,造成國內砂石價格飆高,大盤價由每噸330元漲到470元,坊間的零售價由每平方米800元,漲到1300元,直接反映在建築成本上。基隆、台北兩商港的砂石進口商和砂石車業者為吐一口怨氣,24日上午分別在基隆、台北港兩商港,各集結50輛砂石車,並持白布條抗議;白布條上書寫「大陸砂不進來,國土遭殃」、「大陸砂不進來,運輸業者遭殃」等字表達運輸業者心聲。之後,他們一行人車在立法院會合,並向立院遞上陳情書,請求政府盡速派員與大陸當局協商。台灣進口砂石協會會長蕭勝旗期望政府在1個月內回應,否則不排除發起南北兩地的2000多輛砂石車,以60公里時速南北對開駛上高速公路,癱瘓南北交通。

  • 本屆立委最後兩會期 環保立法長路漫漫

    本屆立委最後兩會期 環保立法長路漫漫

    年底立委改選,在本屆僅剩的兩會期中,立法院在永續發展與環保議題上能扮演什麼角色?在昨(27)日由民進黨不分區立委王塗發召開的「未來一年財經、環保優先立法」座談會,環保團體憂心忡忡提出,於現場提出多項意見,雖未有具體的聚焦與結論,但更凸顯在立法院在環保政策上許多需努力之處。王塗發首先指出,在環保立法方面,因應京都議定書生效、國際間碳減量趨勢,台灣的產業發展、能源政策勢必受到相當程度的衝擊,因此,及早採取行動,完成「溫室氣體減量法」、「能源稅條例」等環保政策立法,對提升台灣國際競爭力與未來產業發展、轉型,具有關鍵性的影響力。另外,他認為未來需優先通過的法案包括「非核家園推動法」、「國土復育條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地質法」、「電業法修正草案」、「能源管理法修正草案」等。減少耗能產業、發展再生能源長期關心能源消耗問題的戴炎輝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周美惠率先開砲,她首先抨擊台灣建設都還在拼命用高耗

  • 如此治水,後患無窮

    如此治水,後患無窮

    在中南部再度豪雨釀災、民怨沸騰之際,立法院又匆匆地召開臨時會了,這次成會背後最主要的推力,很明顯的是因為朝野陣營各自的政治盤算,然而兩方皆以「民生」為名義,並且無異議地將治水預算放在周五議事的第一案。我們在心痛災民的遭遇之時,必須對於藍綠兩陣營政客的刻意誤導表達嚴重抗議:一旦水患治理的預算以目前急就章的架構通過,台灣的水文生態勢必在1410億的摧殘下,更加後患無窮。 目前難得的藍綠共識與「非通過不可」的氣勢,早在今年1月立院三讀通過水患治理條例時已經展現過一次。然而,台灣的水患根源及治水無能,與治水預算過不過根本沒有關係。 水患是全世界共同的困境,近年來在全球氣候變遷的影響下,各國不但對「治水」觀念進行根本性變革的探索,同時更徹底反省一向被傳統水利及水保工程所壟斷的專業。也因此如德荷日美等先進社會,均紛紛提出「增加河川容量」、「與洪水共存」的改造哲學及行動對策。

  • 資訊公開法的再省思

    資訊公開法的再省思

    立法委員的最後一個會期,最後一天,近20個環保與民間團體,在多日來密集的國會遊說以及純真的訴說著可能的理想後,終於得到各黨團的同意簽字,甚至做順水人情地說「這是好事」「樂觀其成」云云,順利排入議程搶搭最後法案大清倉的列車;然而後來朝野互相卡案,顯性的政黨權謀惡鬥,以及隱諱的合縱連橫默契,法案連處理都沒機會,會期不連續,一切重頭再來。你以為我在講「政府資訊公開法」嗎?不是的!我在講的是2002年年初的「環境基本法」,同樣是在該屆立法委員最後一個會期的最後一天發生的事。而今,歷史重演,「資訊公開法」命運如出一轍,是悲劇也是鬧劇,讓人感到更多的窩囊沈痛與絕望。其實後來,在下一個非審查總預算的會期中,「環境基本法」就順利通過了,然雖然立法意旨精神長存,卻依舊沒成為台灣新的重大施政指標,從來也沒能對盲目地拼經濟形成一定的檢討壓力;反而一直到2004年連續幾次特大的水土林災害後,環基法才明顯較頻繁地被

  • 請協助阻止一個嚴重破壞環境的特別預算條例

    請協助阻止一個嚴重破壞環境的特別預算條例

    民進黨即將於今日(4月30日)於立法院院會強行動員通過「擴大公共建設投資條例草案」。這個攸關未來5年5000億特別預算的條例,簡單說,就是「試圖架空未來五年立法院監督的條例...」此條例一但通過,未來許多計劃將可逃避各種審核監督,對未來環境與地方發展會有許多負面影響。 對照於前日陳水扁總統信誓旦旦表達對環保的認同與承諾,民進黨團總幹事蔡煌瑯承諾一旦預算通過,立法院將努力監督政府做好各項環境影響評估。但是,此時,卻全力動員要通過此一條例,讓未來預算執行可以避開立法院的監督。過去,我們罵國民黨一次通過8年的核四預算,十分可惡!但是,今天的民進黨政府卻想訂定一個5年免受環保法規監督的特別(預算)條例,更為可惡!對此,環保人士感到非常的失望,並將於今日動員前往立法院監督,全力遊說阻止此一條例的通過,並正式對民進黨政府宣戰。環保人士結合多位立委助理,共同整理出該條例對環境極不友善且相互矛盾的內容如下

  • 千呼萬喚的「環境基本法草案」

    千呼萬喚的「環境基本法草案」

     歷經十餘載的經濟至上及不斷的政治鬥爭下,立院環境衛生委員會終於初審通過趙永清、賴勁麟等立委版本的環境基本法,隨後行政院院會亦通過官方的版本,環保署長郝龍斌及立委賴勁麟亦希望環境基本法能在6月5日國際環境日前通過,對此我們除了寄予厚望外,亦提出一些建議及看法。官方的版本基本上只是一些原則性的宣示,亦無較詳細的說明該用何種方式及方法來進行,第四條將國民擺在負環境保護責任的第一位,明顯有推諉之嫌;政府應率先負起環境保護之責並教育人民。整體看來,政府依然是將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擺在優先順序,對於官方版的環基法實在是讓我們懷疑政府保護環境的決心。立法院提出的的版本較符環境公平與正義的原則,將環境保護在憲法架構下與其他法益為衡平之考量,且以環境保護為優先;此外對於環境之保護從預防、管制、救濟與整治均有所規範,課征污染稅、成立基金及投保責任險,能驅使企業警惕做好污染防治,對於受害之民眾亦有一定之保障。

  • 放流水標準 不再放寬

    放流水標準 不再放寬

    攸關國內水污染管制工作的87年放流水標準, 7日經立法院通過,確定如期在明年1月起實施,不再有任何寬限期限。周荃等人在提案中指出,對國內河川污染影響至鉅之民國87年放流水標準,已經於民國80年正式發佈,環保署應於明年1月起正式實施,除非証明該標準中某項污染防治技術無法達到,可以檢討外,其餘不得任意放寬。據了解,87年放流水標準設計是以3級處理為目標,但業者目前多只採取2級處理,必須投入大量的污染防治費才能符合規定,因而多主張取消87年標準。環保署水質保護處表示,87年放流水標準自民國80年發佈迄今長達6年,國內時空環境已經改變,環保署乃決定進行全面修訂,並要求各產業公會在86年6月30日前向該署提出具體科學性數據、資料,做為修正參考。但環保署的修正動作被環保團體解讀為準備「放水」,昨天立法院的決議,應可暫時化解環保團體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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