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必須回應每一位環評審查委員的質疑和意見
中科三期案是由當地居民挑戰附條件通過一階環評的訴訟案,最高行政法院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都作出撤銷環評結論的判決。兩院都特別強調和重視唯一具「健康危險評估專業知識」之周晉澄委員的意見,羅列未回應周委員提出的意見和質疑,指出本案確有對國民健康及安全造成不利影響之虞,判決環保署及環評審查委員會根據不充足之資訊而作成有條件通過環評的結論,是「出於錯誤之事實認定或不完全之資訊」的違法。中科三期案證明公民參與環評以發揮監督功能的重要,因為周晉澄委員不可能自己提起訴訟,當地居民若不堅持提告,中科三期計畫就可以在行政機關的違法濫權下,以國民的健康與安全為代價矇混過關。中科三期案的另一啟示是,環評若要發揮環境保護的功能,當開發單位未回應任何一位環評審查委員的質疑或反對意見,而環評審查委員會又強行通過環評,環保團體或當地居民提起訴訟時,法院應比照中科三期案,審查行政機關是否有「出於錯誤之事實認定或不完全之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