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法

  • 迫遷也要管 環評法將納入「社會影響評估」

    迫遷也要管 環評法將納入「社會影響評估」

    多少爭議開發,讓被迫離開家園的居民流下悲傷淚水,環署打算以「社會影響評估技術規範」補強環評制度,讓當地生活方式、原民傳統領域與慣習,都能在環評中得到更多關注,涉及眾多居民遷移的案子也可能得到更細緻的討論。環保署長李應元上任便曾表示,選擇環境律師詹順貴擔任副手,為的就是要大力整頓環評制度,如今到任滿月,環署在21日舉辦「環境影響評估改革方案」座談會,邀請數十各環保團體代表討論。李應元表示,預計還會再辦兩場以上,也會到中南部舉辦。民間對於先前詹順貴拋出將環評調查由開發單位轉為政府出面委託、與環評前由環評小組到現地現勘與收集資料、當地民意等想法,大多表示相當支持與期待,但除此之外,更提出環評委員組成、環評結論稽查、陳年老案如何處理等觀察。「社會影響評估」關注人民生活  補強環評制度詹順貴表示,環評法是20多年前從美國引進,運作至今累積不少經驗,已是檢討並且展開配套與修正的時機。詹順貴表示,打算在

  • 縣史最大違章? 議員疑農博未經環評

    縣史最大違章? 議員疑農博未經環評

    雲林縣史上最大活動──農業博覽會,可能成為縣史最大違章!占地17公頃的農博緊鄰高鐵虎尾站且為地層下陷區,議員質疑縣府竟未經環評直接開發,危及高鐵行車安全;縣環保局27日上午承認農博違法、將依法告發,晚間縣府則又否認違法。雲林縣政府耗資6億元(不包含隱藏在縣府各局處預算)在虎尾高鐵特定區內打造的農業博覽會,除了大量向台塑集團募款引發爭議外,縣議員蔡東富27日更在縣議會質詢時爆料指出,民眾檢舉農博場館未進行環評,縣府知法犯法,所有場館都是非法建物。縣府環保局代理局長林武宏表示,農業博覽會開發確實沒做環評,依據環評法規定,必須全面拆除恢復原狀同時依規定開罰,罰款最低30萬元,且一案一罰。林武宏又在27日下午改口表示,農博展場是活動性質,只要建物面積不超過3000平方公尺,可以不須經過環評,農博建物面積是否超出3000平方公尺,仍待查證;晚間縣府又發布聲明指出,展館面積只要不超過3萬平方公尺,就不

  • 7%被封殺 環評不是絆腳石

    7%被封殺 環評不是絆腳石

    我國《環境影響評估法》上路19年,近來廢除環評否決權聲浪四起,據環保署統計,19年來審查821件開發案,有83%通過或有條件通過,審查未通過比率僅7%,撤案、退件或移至地方續審案件占1成。曾任第6屆環評委員的元貞律師事務所律師詹順貴表示,我國環評制度自美國引進,考量當時環保法規不完備而由環保署成立環評委員會並賦予環評委員否決權,卻一路「走偏」,不僅環保團體抗議審查形同政策背書,開發單位也質疑審查程序過長、誤了經濟。詹順貴點出我國環評制度兩大問題,包括當政府端出重大經濟建設或民間重大投資時,環評委員把關功效絕對有限,及顧問公司「隱惡揚善」、「避重就輕」的調查方式,難以忠實呈現環境負載能力。「環評實在不應背負經濟發展絆腳石汙名。」詹順貴表示,開發業者咎由自取,端出不完整的環評結論,在社會監督下也愈來愈容易因行政訴訟遭撤銷,「停工不停產」糾紛油然而生,不但增加企業風險,社會成本也跟著陪葬。對此,

  • 環境律師:美麗灣案 史上最醜陋的戲法

    環境律師:美麗灣案 史上最醜陋的戲法

    爭議長達10年的美麗灣渡假村即將在2013年開始營業,這座飯店從最初以0.997公頃基地避開環評、蓋好飯店再一路擴充補審環評,直到法院撤銷環評結論、判決建照無效後再重新提出環評,並在短短半年內「起死回生」過關。台東縣政府強調從頭到尾依法行政,環境律師詹順貴卻痛批,「美麗灣案是環評史上最醜陋的戲法。」位在台東卑南鄉美麗的杉原灣上,美麗灣渡假村2012年12月有條件通過環評,不過爭議至今仍未落幕。環境律師詹順貴3月初向環保署提出訴願,將再提行政訴訟並申請停止執行,他強調美麗灣規避法律、違法行事,台東縣府在判決已明指建照無效仍拒不拆除,再透過環評程序替業者護航,全民應加以撻伐。環保團體指控台東縣政府在美麗灣開發案「知法玩法」,台東縣府祕書長陳金虎表示「不認同」;他強調,從頭到尾均依法行政,台東縣需要是環境、發展、社會安全、社會照顧,是全面性而不是只有鎖定一項,環境是其中之一,而不是唯一。「《環評

  • 中國環評法頒布10週年

    中國環評法頒布10週年

    今年是中國《環評法》頒布10周年,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成立20年。評估中心剛成立時很艱苦,也沒什么經費,環評是項全新的工作,大家都不熟悉。因為經費少,最後國家計委、財政部同意適當地收取費用進行技術評估,並頒布了收費標準。《環評法》的出台也很不容易。當時中國的環評與發達國家差距很大,主要停留在對項目進行環評的層面上,沒有真正從源頭上控制污染。《環評法》頒布之後,環保工作真正進入國家的綜合決策,環保真正有了發言權。評估中心從當時的幾個人發展到現在近200人。目前全中國有27個省、直轄市成立了環境工程評估中心,還有3個正在籌備當中。同時,有87個地級市也成立了評估中心,在全國基本形成了評估中心的網絡。評估中心為全中國培訓了5萬名左右的環評工作人員,培訓5000人獲得了環評工程師的資質。全中國有100多家具有甲級資質的環評證書單位和接近1000家乙級環評資質的單位從事環評。

  • 荒唐的「環保誤國論」,是在中國北京的「老闆」要他說的

    荒唐的「環保誤國論」,是在中國北京的「老闆」要他說的

    12月6日在立法院由田秋堇、邱文彥、劉建國、蘇震清、林岱樺立委國會辦公室與眾多環保團體舉辦的「如何落實產業升級、環境永續之平衡發展公聽會」,發起此公聽會,起因於經濟部12月10、11日要舉辦第一屆產發會議,議題重點將討論產業開發所需的水資源、土地資源、及環評的問題。公聽會中,環保團體分別由陳椒華教授、張子見教授、葉光芃醫師、許立民醫師、楊澤民博士、林進郎先生、施月英總幹事、蔡智豪秘書長、謝和霖秘書長、粘麗玉女士……,論述有關環境總承載量、水資源、汙染問題、環評問題、健康風險…,目的希望讓與會的經濟部、環保署、衛生署的官員,了解台灣的環境已難以負荷高汙染、高耗能、高耗水的產業。但荒唐的是,會議中「台灣區石油化學工業同業公會」謝俊雄總幹事發表「環保誤國論」,他表示,在台灣他若不講「環保誤國」,他在北京的「老闆」就會炒他魷魚,他怕丟掉工作,所以他今天一定要發表「環保誤國論」。以下是謝俊雄總幹事的

  • 水庫是否要環評 將看環保署分類

    水庫是否要環評 將看環保署分類

    國內共有86座水庫,集水區面積高達132萬公頃,約占台灣總面積的36%,最近有地方政府為爭取土地,把腦筋動到水庫集水區上,爭取開放水庫集水區使用;環保署也考慮修正相關環評法令,放寬現行水庫集水區不分規模大小均應實施環評的規定。現行水庫集水區範圍內的任何開發行為都應該實施環評。南投縣政府多次反映,集集攔河堰集水區範圍擴及六個鄉鎮,區內部分開發行為不分規模大小,都要施行環評,影響範圍及人民權益甚為深遠,因此建議修正。環保署最近將辦理「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的第10次修正,其中最主要的修正條文,就是將現行水庫集水區不分規模大小均應實施環評的規定,改為將水庫分類,列名第一類的水庫仍應依原規定環評,但列名第二類水庫者,則應依自來水水質保護區規定辦理。有環保人士擔心,一旦放寬水庫集水區的環評規定,可能危及水庫水質及安全;更有環團人士質疑政府是要為大度攔河堰供應中科三、四期用水問

  • 追討程序正義 (五)

    追討程序正義 (五)

    「你有3分鐘」。中科三期專案小組主席、成功大學教授李俊璋,在2010年8月25日中科三期環評專案小組審查時,請后里鴨農許金水發言。 「我的意見有效啊沒效,是叫我們來旁聽嗎?通知我們就是要讓我們進來聽,看你們委員有沒有實在做,叫警察把我們顧著不給我們進來。」延續會議 民眾無法進場參與環保署創設「延續會議」,第一次會議讓民眾表達意見,如果會沒開完,下次會議就變成「延續會議」,不讓民眾進場。而即使開放民眾發言,但被限制只能發言3分鐘,民眾許多意見無法完整呈現。說出來的意見也很少被積極處理。許金水說:「我的意見是牛稠坑溝從四、五年前說到現在,結果都沒去處理,稻子有沒有汙染你們環保署都不知道?」李俊璋回答:「牛稠坑溝都處理也有做土壤及地下水檢查,全都符合標準,都通過標準就對了。」而即使許金水的話還沒說完,意見也沒有被回答,李俊璋接著說:「你的時間到了,你的意見我們有聽到,我們會去做判斷。」

  • 202選址錯誤? 國家生技園區環評補件再審

    202選址錯誤? 國家生技園區環評補件再審

    文人作家張曉風形容為台北市肺葉,充滿原始之美的202兵工廠(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2廠),因中央研究院以發展「生物技術產業」為名,即將釋出其中37公頃地開發成「國家生技研究園區」。昨(17)日首度環評審查,因選址爭議、廢棄物排放以及土壤污染等多項資料不明,環評會決定退回,請中研院補件再審。即使之前民間團體建議中研院此案環評不應外包,由中研院生態小組自己來,但中研院仍外包給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OURs(都市改革組織)專員施媖之即抨擊本案環境衝擊評估不該假手外人,中研院有生態小組,應親自掌理環評,他要求說明中研院及規劃公司之合作關係。此外,施媖之也建議應廣邀民間團體及社區個人參與環評過程,讓更多市民了解本案,開發單位應主動爭取大眾的支持。

  • 全國首例 永揚垃圾場偽造環評書判有罪

    全國首例 永揚垃圾場偽造環評書判有罪

    台南高等法院30日判決「台南縣永揚垃圾掩埋場」,因偽造環境影響說明書,違反環評境影響評估法第20條「明知為不實事項而記載」,判處永揚垃圾場業主黃淼湖1年有期徒刑,受託撰寫環評書顧問公司(十山公司)莊豐卿、葉松源等兩人各9個月有期徒刑,被告等人均不得上訴。環評書造假 判刑首例這是全國第一件因偽造環境影響說明書,依環評法第20條被判刑的首例。這項判決,對開發單位、以及受託撰寫環評書的顧問公司來說都是一大警惕。環評法20條明訂,(環評書)...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記載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款。反永揚垃圾場自救會總幹事、東山鄉嶺南村長陳顯茂表示,這項判決也看出環評法的諸多缺失,例如業者自行委託製作的環評書,為了維護開發公司利益可能造假環評書,連環評委員都受蒙蔽,以至於用錯誤的資訊做出錯誤的判斷。

  • 蘇花改環評法不在 綠黨候選人落髮致哀

    蘇花改環評法不在 綠黨候選人落髮致哀

    「台九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蘇花改)環評在政治干預下快速過關,綠黨5位市議員候選人潘翰聲、張宏林、李盈萱、宋佳倫及王鐘銘,3日總統府前集體落髮,哀悼「環評法(髮)不在」。綠黨表示,蘇花改未完成地質調查即快速通過,埋下不定期炸彈,呼籲即將召開的環評大會將蘇花改退回專案小組審慎處理。民代與行政體系聯手 加速蘇花改審議「落髮的掙扎遠遠比不上環評委員的壓力」綠黨發言人潘翰聲說,環評委員既要為後代子孫負責,又要面對政治人物操弄干預的壓力,更加煎熬。蘇花改1日通過專案小組審查創下重大開發案環評審查最快速度,即使開發單位尚未完成地質調查,以及回應當地民眾、環團提出的疑慮,花蓮縣長傅崐萁、民意代表以及民眾數千人卻於環評場外叫囂,言論尺度毫無節制,執意環委必須於當日通過審查。潘翰聲表示,環評審查會議進入閉門會議時,傅崐萁及國民黨籍立委楊仁福不退場,將場外民眾的壓力帶進會場,干預環評審查。潘翰聲質疑,

  • 司法判決可以不甩?吳育昇要修環評法 遭法律人痛批

    司法判決可以不甩?吳育昇要修環評法 遭法律人痛批

    環評結論遭法院撤銷後,行政機關可以不理判決,自行決定開發許是否仍有效力?吳育昇等立委最近提案修改《環境影響評估》法,決定將上述原則納入法條,為中科三期「停工不停產」爭議解套。對此,多位律師痛批吳育昇踐踏司法,籲請立委否決此案。環保署則稍早發出新聞稿,表示贊同吳的提案。中科三期七星基地環評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後,爭議不斷,使得環評修法之議甚囂塵上。近日吳育昇為首等22位立委提案修訂環評法第14條;遭行政法院判決違法的行政處分,行政機關仍可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決定是否撤銷。本案將於15日送入立法院一讀審查。依據環評法第14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環境影響說明書未經完成審查或評估書未經認可前,不得為開發行為之許可,其經許可者,無效。」開發案第一關就是環評,通過後再由內政部審查,核發土地開發許可,最後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開發許可。而以中科三期七星基地環評結論被行政法院撤銷為例,開發許可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