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評作業準則」公聽跑完 二階範疇界定新增多項
環署21日進行「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修正草案的第三次公聽,並將這次修正的條文與附表全數跑完一輪,之後是否續開,環署綜計處處長劉宗勇表示,還須待整理各界意見後再決定。延續前兩次的討論,此次公聽會從第三章繼續討論,其中又以排放要看增量或是既存,與引用政府公開調查資訊的部分,較遭環團質疑及爭議。這個準則用來規範一階、二階環評如何進行,此次的修正,較大的改變包括了與全國區域計畫及未來國土計畫統一,修正了環境敏感區位及特定目的區位的相關限制,並要求環境調查要優先引用政府已公布最新資料,並修改了二階環評的範疇界定指引表,除了整併了部分項目,也新增危害性化學物質、溫室氣體等環境項目,及底質、生態補償、健康風險評估、生物累積、氣候變遷減緩與調適等環境因子。環署綜計處處長劉宗勇重申,這次修正,是為了明確將需要進入二階的案子,盡快送二階嚴審。原本環評敏感區位的項目中,將有26項第一級、35項第二級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