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向分級分類管理 立委擬大修《國家公園法》
承襲日本時代的國家公園制度,《國家公園法》從1972年制訂至今已近半世紀,近年來面臨了私人大型開發案入侵、與原民傳統領域及文化傳統衝突等問題,原住居民也相當不滿遭劃入後的諸多限制。11日下午立委周春米、賴瑞隆、楊曜及吳思瑤舉辦《國家公園法》施行半世紀總體檢公聽會,打算著手檢討這個法規。《國家公園法》多年來僅有零星法條做小幅修正,周春米等立委此次打算大修,想讓《國家公園法》走向與時俱進、因地制宜。營建署主秘陳貞蓉表示,從2000年開始,營建署也打算修法,但是幾屆立委過去都功敗垂成。此次營建署所準備的版本,將把原住民、原住居民考量在內,納入諮詢、部落共管,也有將國家公園分級、分類的概念,不再以統一標準看待。陳貞蓉也坦言,目前修法就剩下與原民會的協商,如原住民傳統文化如何界定,尤其狩獵仍面臨動保團體有不同意見。「我們還在收集意見」,原民會表示,將朝向訂出專屬國家公園的共管機制,後續還將繼續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