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潮:先有賞鯨規範,再談開放船席位!
針對近日媒體報導,花蓮地區新聞「遊客太多!賞鯨創新高 船隻供不應求」的內文,指出花蓮港近兩年來自陸港澳客源增加,賞鯨船數量供不應求,報導中更提到:「花蓮區漁會為了避免票價被哄抬,考慮未來賞鯨需求,將主動申請增加賞鯨船數量」。對此報導後續的發展,本會深感憂慮。根據國際動物福利基金會(IFAW)在2000年的統計,台灣已成為近年來賞鯨發展最快速的國家。然而,相對於國際間(如國際動物福利基金會於2008年擬定太平洋諸國的賞鯨規範、國際海洋與大氣管理局於2009年擬定的北美賞鯨規範,及美國、阿根廷、加拿大、冰島與紐西蘭等國家)對於賞鯨行為的嚴格規範;但在台灣,卻遲遲沒有直接、有力的法令,限制賞鯨船接近野生動物的數量、速度、方式、距離和時間等有效的法令規章。鯨豚屬於保育類野生動物,台灣現行法規中亦未針對賞鯨等活動規範擬出管理法源來管制騷擾,有關野外鯨豚接觸方式、時間、距離等規範,只停留在各個縣市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