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環境議題回顧:國土篇
2015年的國土新聞讓人似乎看到一絲希望,許多在立法院延宕多年的環境相關法案通過、除了年初的《海岸法》三讀,以及歷經多次審議《濕地保育法》2 月2日正式上路;更有甫於12月通過的《國土計畫法》,明定國土區分為「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國土保育地區以保育及保安為原則;海洋地區以資源永續利用為原則,建立使用秩序;農業發展地區應以確保糧食安全為原則,;城鄉發展地區應以集約發展、成長管理為原則。法案上路後,即成為守護環境的利器。其次,2014年地方首長輪替後,蕭規並不曹隨,前任首長留下的爭議性開發案,或撤回、或暫停,或是順應民意找到保育與開發利用的平衡點。保育山林與原住民傳統文化的衝突,今年也受到社會大眾關心。其三,北纜、雪纜、內湖保護區開發都在今年做出停建或中止決定,排雲山莊接電也退一步改設置綠能系統,可見親山不必侵山的觀念逐漸普及,山林遊憩設施若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