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容積過大老宅 部分區域有搶手的詭異現象
甫於上月底通過的「都市更新產業行動方案」,對未符都更標準的小基地住戶,除補助資金外,若超過法定容積,更可按原容積重建,業界多認為,除了地坪大的老公寓外,原容積過大老宅,勢必搶翻天!近年主攻「都更整合」業務的山水資產管理公司執行副總丁建生指出,未頒布容積法令前,建造方式不受限,假設同樣是100坪住三用地,因早期不受容積法令限制,樓地板面積能蓋多少、就蓋多少,若建商蓋了4層樓,當時的容積率就是400%。而容積法令頒布後,如今住三用地容積率225%、建蔽率45%,也就是說,取得100坪的住三土地,單層面積最多只能蓋45坪、總樓地板面積只能建造225坪,可建面積縮小近半,因此這項都更方案通過後,選擇不受容積限制、屋齡逾30年老宅,都更重建誘因更大。方案一通過,原容積過大老宅勢必成為搶手貨,台灣房屋不動產研究中心執行長邱太煊建議,民眾可調出謄本來看,若自宅的地坪與建坪面積愈接近者,就表示原容積過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