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條例

  • 《農再條例》公聽會 民間砲聲隆 官方做筆記再研究

    《農再條例》公聽會 民間砲聲隆 官方做筆記再研究

    3月12日,由民間團體推動、立法委員潘孟安主辦的《農村再生條例》公聽會在立法院舉行。《農再條例》在上個會期一讀完成之後,引起各地農民、社區組織工作者、學者的注意,產開串聯,組成了「台灣農村陣線」,農陣主要的批判在《農再條例》挾2千億的鉅資,以「再生」之名,卻不處理最急迫的農業支援體系問題,只看到「景觀」的改造;去年在草案中橫插入第三章「土地活化」的條文,繞過內政部主管的《區域計劃法》的體系,並將農地產權問題交由從沒有處理經驗的農委會水土保持局負責;其手段又是透過多數「整合」少數,產生侵奪小農土地的疑慮。公聽會中,對於《農再條例》語焉不詳的規定,砲聲隆隆,水保局主任秘書簡俊發在回應《農再條例》不處理農業問題質疑時說,《農再條例》的確不處理農業問題,因為把農業問題放進來會「太複雜」;而對於條例中重要的概念,如「整合型農地整備計劃」、「再生區」的規模,以及這個繞過了既有法律體系的過程到底是什麼,

  • 農村,該是什麼樣子的呢?──聽實習農夫說《農村再生條例》

    農村,該是什麼樣子的呢?──聽實習農夫說《農村再生條例》

    在去年年底,立法院一讀通過了《農村再生條例》。預計花費10年共計1500億的經費——後來加碼到2000億——來「再生」農村。這個看似好消息的條例,實習­農夫在讀過條文及一些相關評論之後,卻感到相當的驚嚇。以下,簡單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看《農村再生條例》的內容。 如果縣市政府覺得你的房子「妨礙整體景觀、衛生或土地利用」,他可以限期要求你改善。如果不改善,縣市政府會幫你改。然後,你要出錢。(行政院版《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第31條) 只要「經範圍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超過五分之三,且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範圍內私有土地總面積三分之二之同意」,縣市政府可以劃定「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來進行建設。也就是說,只要多數人(或「人頭」)同意,即使你不贊成,你也可能會失去你耕作的土地。(行政院版《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第26條) 更誇張的是,因為你的土地從耕地變成建地,有「受益」,所以請繳納土地重新分配整理的費用。你可以用土

  • 再生的爭議

    再生的爭議

    西元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法,放寬認定農民身分和興建農舍的條件。西元2007年,民進黨政府提出「農村改建條例」。去年年底,剛上任的國民黨政府再提「農村再生條例」。近十年來,每次的修法和立法,大家都說要讓農村活起來。可是,農村活過來了嗎?農業需要的,是政府花錢蓋設施?還是提升產業競爭力?農民期待的,是地價上揚?還是恢復優良生產環境?已經一讀通過的「農村再生條例」,鎖定農地整合、農村規劃兩大議題,涉及硬體景觀和文化傳承的發展,我們的島在這一集,將帶您深入農村現場,一探「農村的生存遊戲」。以往的台灣農村,是怎樣的景象?1968年的新聞畫面,一群農民正在歡欣收割,當時的國軍投入助割行列。旁白大聲說到:「一把把稻禾紛紛倒下,鐮刀的唰唰聲,打穀機的嚕嚕聲和大家的歡笑,譜成了最動聽的田野交響曲。 」在穿插一段農村曲的音樂後,旁白又道︰「二期稻穀預計每甲的收成,最高一萬一千多公斤,打破歷年紀錄。」

  • 解甲歸田

    解甲歸田

    陶淵明的歸去來辭傳唱千年,描寫著亂世中失意者在無奈下回到久別的家園。雖然田園將蕪,但只要土地仍是活著,一番整理耕作之後,又可產出足夠的食糧,滿足一家需求,因此,胡不歸?更何況軍旅生涯,長年與妻兒別離,一想起久違的家庭生活,更是頻頻「問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待遠遠看到家園,稚子候門,則不禁載欣載奔了。這生動活潑的美妙文字,千百年來牽引著許多人的歸鄉夢。 農業,確實是經濟體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因為其可讓人們進可攻,退可守。在生涯規劃無法實現之際,回鄉過田園生活,對受挫的心靈是莫大的撫慰;在已完成短期工作任務而暫無其他規劃之際,回鄉從事農業,可持續其生產力,延續其對社會經濟的貢獻。三國時代,雖然列強互相攻伐,迭有戰事,然而當戰事稍歇,讓部份士兵去耕田,除了可以避免其因四體不勤而戰力衰退外,亦可為往後提供充裕的軍糧,這屯田制度,讓魏、蜀、吳等國可以維持其兵強馬壯。

  • 建築師與農舍:一封給下一代建築人的道歉信

    建築師與農舍:一封給下一代建築人的道歉信

    親愛的下一代建築人,雖然有點突兀,請容我先替現役的建築人向你們致歉,我當然知道我不代表他們,他們也不會派我做代表,可是看到了今天發生在建築界以及這片土地上的事情,感覺就像小時候撞見同伴做了件奇怪的事情一樣,雖然明明與自己無關,卻仍忍不住害羞而臉紅了起來,更何況如果你們把信看完,會發現其實跟我有關,跟你們也有關,或者說,跟整個台灣都有關。 記得幾年前跟朋友閒聊時,曾聽到有人打算去鄉下買塊地、種種田、過過隱居的日子,當時心中頗為嚮往。一晃眼多年過去,我發現能夠完全拋棄都市生活的人本來就是少數,下定決心買塊地並開始改變生活的更不多,至於真的下田耕種的,到現在都沒遇見過,倒是在建築師同業間,常聽到某某某接了農舍的案子,或是關於農舍建築的詢問度增加了等等,只是從來沒人找上我,所以我以為這樣的事情離我很遠,直到去年有個朋友找我設計一棟「農舍」時,我才猛然發現,原來「農舍」這件事情已經來到身邊了。

  • 誰來看守台灣農村?評農村再生(再犧牲)條例

    誰來看守台灣農村?評農村再生(再犧牲)條例

    當政府的政策思考貧乏到只剩下「金錢」,而政策行動亦窮盡到只剩下「建設」時,真正需要「再生」的,恐怕正是政府本身。2008年底「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完成一讀,並由朝野共同將農村再生基金加碼為2000億元(原1500億元),此舉引起農運、環運、學界、藝文界等大聲反對,而農委會則找來支持者(學者、社區工作者及政府官僚)透過媒體積極背書與行銷,一時間各說各話。預料在媒體不願(或無能)仔細檢視、政客不知為何而戰下,下個會期將在政黨運作與「不聚焦」討論的策略下過關。但檢視「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的提出(者)、條文與說明,從政策面來看,既無願景目標,也沒有面對問題;從規劃層面來看,是傳統、保守的開發中國家思維;從法案的研擬與辯護者來看,注定是工程建設與金錢遊戲;從歷史面來看,農村再生其實是農村再犧牲。因此,「再生」只是一個高貴而虛假的謊言,真實面目是金錢與建設。

  • 2009前瞻:農村再生的生態面向,2000億考慮到了嗎?

    2009前瞻:農村再生的生態面向,2000億考慮到了嗎?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每年年初發佈環境議題前瞻,點出值得關注的議題,展望新環境的未來。2008年,經濟夠囧,環境也很囧,邁入新的一年,要如何兼顧環境與經濟的永續發展?本次座談實錄為「保育自然,就是拼未來經濟」座談會討論議題之一。恐將造成離農、離土、離家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10年2000億的預算,是否真的可以幫助農村再生?而對生態友善的有機農業發展前景又如何?政府是否有其他制度,保障小農或有機農的發展?時間:2009年1月13日上午9:30 地點:台北市NGO會館 主持人:蘇惠珍(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理事) 與談人:董景生(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理事長)、陳昭倫(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林朝成(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理事長)、孫秀如(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信託中心主任)蘇惠珍:農、漁業曾經是台灣重要的經濟來源,技術發展也是傲視全球,但在缺乏有效的營運協助下,農村和漁村也漸漸式微。馬總統的

  • 從永續發展思潮 看農村再生條例

    從永續發展思潮 看農村再生條例

    首先我們必須認知,農業生產重要性的流失和農村人口外移是多數已開發或邁向已開發國家的共同問題,台灣並非特例;只是歐盟和美國甚至日本已經先我們之前來到,而有了相對的因應之道。台灣因為30年來的經濟發展光芒得以掩蓋了農村早已浮現的隱憂,但近十年接踵而至的WTO、全球化、經濟衰退和金融危機讓我們更看到了病痛的惡化。台灣社會對農村問題的逐漸重視,是值得肯定。不過,從民進黨政府時期所提《農村改建條例》(含農村社區公共設施改善、鄉村地區住宅之修繕及興建、田園社區之開發)到現國民黨政府所提《農村再生條例》,明顯地被土地開發利用的舊思維和人類住居環境美觀的表象化所框架,無法對農村如何振興和永續的經營有較深層和長遠的思維。 農村問題的根源究竟在那裡?環境社會學家Burch (1971)向當時已意識到環境問題嚴重性的美國社會及學界,闡述環境危機不應只看到表象的生態問題,應究其根源而且應求跨領域的解決之道,這樣的

  • 前瞻2009環境趨勢:保育自然資產 有賴全民監督與公益信託

    前瞻2009環境趨勢:保育自然資產 有賴全民監督與公益信託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今(13)日辦理「保育自然,就是拼未來經濟」環境前瞻論壇,與談專家針對兩岸解凍之際,對大三通開放後的生態考量提出建言。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理事長董景生指出,未來兩岸交流日益頻繁,卻不見政府強化防疫檢疫能力,恐衍生入侵種蔓延的隱憂;此外,僅冀望博弈條款與明星物種提振觀光,卻相對忽略軟體建設與本土生態保育。整體而言,保育的前景利空多,當前政策仍是「開發重於保育」,恐怕不利後代「拼經濟」所倚賴的生態環境,與會專家提醒民眾要未來要加強監督政府與相關法案,並可參考國外推動公益信託,替公眾留住珍貴的農村文化與自然景觀。在這場「保育自然,就是拼未來經濟」論壇上,與談專家還包括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陳昭倫、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理事長林朝成、台灣環境資訊協會信託中心主任孫秀如。他們多認為,新政府上任半年多來,推出許多新政策,如政黨協商中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只顧土地重劃與開發,不見產業

  • 開發不是硬道理

    開發不是硬道理

    「土地開發」這件事,在人類社會中一向扮演著正面的角色,而許多民眾和國家政府對「土地開發等於繁榮」這個等式也是深信不疑。無止盡的開發,會讓人類走向永續的未來嗎?在全球環境變遷的趨勢越來越無法準確預測、危機越來越迫切的今天,我們必須好好省視開發價值觀的時候了。根深蒂固的開發至上價值觀5年前的夏天我到土耳其觀光,介於不同城鎮間的是一片又一片空曠的草原,同團一個不過國一的男孩說:「我覺得土耳其很好玩,但是太多荒廢的土地了,應該多多開發才對」。一個小小年紀的台灣小孩,竟對土地使用有著如此「早熟」的看法,想必是耳濡目染的教育結果,也顯示了台灣人對於土地開發這個價值觀的根深蒂固。儘管台灣已是個土地極度開發的國家,「更進一步的開發」仍然是普遍的價值觀,因為不斷地「除舊佈新」是「進步」的象徵。媒體也不斷地協助推廣這樣的價值觀,例如,杜拜近十年來瘋狂地土地開發被當成典範地報導著,一位友人造訪了杜拜,親臨杜拜的

  • 農村再生 不是郊區化!

    農村再生 不是郊區化!

    報載立法院已完成「農村再生條例」一讀,有政府2,000億加持在這個法案上,眾人期待,想必會列入優先立法,說不定新曆年後就通過實施。然而,這個大紅包究竟是啟動繁榮的(槓桿)支點,還是毒倒農民毒藥的糖衣呢?整個35條文字,雖冠農村之名,其實為的是農地,且重點不在「農業」用地,而是農地非農化之後的利用。準確一點說,這是一套「鄉」村土地開發法,而不是農村重生法。就事實而言,70萬農戶多數人的收入,泰半已經仰賴非農業來源。台灣糧食整體自足率又已低於32%(還在繼續衰退中)。要指望農業來救農村和農民是有點遙遠,農民擁有的土地就成了唯一希望。不過,把太多注意力,包括2,000億紅包,都放在建設開發,而沒有明確且更激勵的農業本業政策,土地必然被導向非農業而不是固農、護農。農村不只是鄉村,而變成都市的郊區了。以台灣土地面積和農業經濟規模而言,適度的整合耕種土地,整合小農能量,整合產和銷的通路,恐怕是必然要走

  • 農村再生條例與台灣農村的再生

    農村再生條例與台灣農村的再生

    農政單位以「再生」作為農村、農業與農民施政的主要概念,且準備將此名詞放在新法案的名稱上,顯示台灣的農村已被其主管單位認定為已經凋零。這樣的心情,基本上可以從兩個角度來分析,第一是農村可能已經凋零,農政單位承認這些年來的農業施政無法挽救頹勢,因此,重新立下破釜沈舟,置之死地而後生的宏願與決心;第二是農村並沒有真正凋零,而是在後現代的發展過程中,走到了另外的一條路上,但從農政單位的眼中看來,農村已經凋零。 從第一個角度來看,首先,回顧台灣農村的問題,在早期舉辦的幾次全國農業會議時已經顯現無遺,或者,更要溯源到1987、1988年的農民運動風潮;作家吳音寧筆下80年代的台灣農村(吳音寧,2007),是一個農民對於自我處境開始自覺的年代,伴隨著整體社會的解嚴氣氛,農民和他們的廣大支持者們,共同以行動發出了台灣農村發展的訴求。這一次的農民運動,催生了更多的全國農業會議;然而,從1982、1988年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