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條例

  • 農村再生 二千億的誘惑

    農村再生 二千億的誘惑

    「真實」的農村,到底是什麼?要「再生」成什麼模樣?專業農人、到工廠打工的兼職農人、出門在外的農家子弟、以及住在農村,而到農會或其他機關上班的職員、還有進入農村進行社造的工作者,想必都有不盡相同的認知與「想像」。但重點不在這裡,重點在於行政院目前提出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用兩千億基金的甜頭,以及「由下而上」的宣示,夾帶、掩飾草案中最大的重點,那就是,行政機關得以「由上而下」,對公私有土地進行強制徵收、重劃、變更使用。 確實初看草案的第二章,可以看見「農村社區內之在地組織及團體應予整合,並互推其中依法立案之單一組織或團體為代表……共同擬訂農村再生計畫,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等,好似為由下而上提計畫,提供了一條管道。但這條管道,放到現實脈絡來看,可能也只是立法者的「想像」。 首先,備受質疑的是,所謂的「在地組織及團體」,到底所指為何?草案中並沒有「合法立案」以外的其他規範,不過,昨日

  • 農地已死 如何再生

    農地已死 如何再生

    輪流執政的大黨,有什麼不一樣嗎?就拿農業政策來說吧!還真看不出太多的差別。農村風貌逐年變化,政策絕對是最大推手,從農地釋出方案、農業發展條例的修改、民進黨政府提出的農村改建條例,國民黨的農村再生條例,在不同的詮釋之下,卻仍包藏著相同的開發論調。 13年前,政府第一次推動農地釋出,將許多農地變更做為工業使用、或者住宅用地,兩千年兩黨交替之際,政府再次開放農地自由買賣,農業產值再度下跌,2002年­台灣加入世貿組織(WTO)、因應水稻出口限制,農地休耕面積年年增加。2006年將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容許採取土石的審查大舉放寬,砂石業者可以規避環評,再­次入侵山坡地以及平地的農牧用地。 前陳總統特赦「白米炸彈客」楊儒門的同時,宣稱要給農民大利多,也推出爭議的農村改建條例,明訂釋出特地農地、開發田園住宅,不過所謂要放寬「有發展潛力」的農­地,最大獲利者還是原有鄰近高鐵、科學園區等大型企業地主。 馬英九

  • 公權高壓介入,農村再生條例變調

    公權高壓介入,農村再生條例變調

    馬英九的重大競選政見,原本目的在投入資源,處理農村的景觀、文化,並將社區組織納入的《農村再生條例》,能否真的能達到其活化農村的目標,固然見仁見智,但是,在今年3、4月間,忽然被插入了以公權力高壓,涉入「土地重劃」與「農地財產權」的條款,而嚴重變調,因此,被批評為「滅農法案」,也引起外界猜測,《農再條例》的這些重大轉折,與經建會等經濟部門的強勢介入主導,以及在縣市長及立委選舉綁樁有密切的關係。條例中涉及農委會「擴權」以及任務的變動,也讓人擔憂未來在《農再條例》下,台灣的農民、農村、農業將面臨如何的衝擊。目前,數十位社區、農業組織、媒體工作者及學者初步成立了一個名為「護土地‧反滅農」的網路平台,彙集各種關於《農再條例》的資料及論述,並積極展開串連工作,主要發起人之一的台大生傳所博士候選人蔡培慧表示,希望能夠成功推動《農再條例》即刻停審,退回行政院,重新制訂。《農再條例》與「農業再生」無關

  • 民進黨:農村再生條例缺乏防弊設計

    民進黨:農村再生條例缺乏防弊設計

    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22日表示,國民黨「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缺乏防弊設計,將使農村先受其害;民進黨決定,由前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與立法院黨團組專案小組研議屆時是否杯葛。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將設新台幣2000億元農村再生基金,盼再造農村新面貌。民進黨中午召開重大議題協調會報,討論立法院已初審通過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內容等議題,鄭文燦會後轉述會議內容,做以上表示。鄭文燦表示,農村再生條例草案衍生的爭議,包括農村生態保護、地主的權益、農地污染以及財團炒作土地等問題,制度設計上必須有很多防弊條款,否則未蒙其利、先受其害。他指出,會中決定,成立因應對策小組由張景森與立法院黨團成員組專案小組提出民進黨主張,研議提對案或杯葛國民黨版本。

  • 農民需求為核心 不放任開發

    農民需求為核心 不放任開發

    「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授權地方政府擴大鄉村社區的權限,得以區段徵收、土地重劃、土地交換等方式辦理鄉村建設,引發部分人士質疑可能成為建商和地方人士變更農地的手段,任意開發。但農委會主委陳武雄強調,農村再生條例的設計絕對嚴謹,而且把關從嚴、以農民需求為核心,更嚴禁危害農業的開發行為進入,絕不會放任政府隨便徵收。農委會表示,農村再生條例是攸關農村活化重建的重大法案,最快立院本會期即可三讀通過實施,未來將有60萬農戶、4000個農村受惠。這項法案第25條賦予政府擴大鄉村社區的權限,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可辦理區段徵收、土地重劃或協議價購,以擴大鄉村社區。但陳武雄說,農村再生條例的精神是「由下而上」、「以農村社區為核心」,也就是農民的意見為優先考量,以農村社區需要的建設為主體,不會容許建商介入,浮濫徵收和變更農地。

  • 農村再生條例草案 綠委批違憲

    農村再生條例草案 綠委批違憲

    立法院已初審通過「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由於草案對於有異議的農民毫無處理機制,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痛批此法「比共產黨還要極權」!黨團副幹事長潘孟安說,此法部分條文強制分配人民財產,有違憲之虞,黨團將提對案、印製說帖下鄉宣傳,請社會正視關注。林淑芬指出,此條例草案相當離譜,農民有可能未被徵詢意見,自己的農地就被畫進「再生區」,被強制徵收重劃,如果此再生區中的3/5的農民都同意,就算你反對沒用。林淑芬說,如果農民家被圈地後「幸運」不必拆除,但若房屋外觀「有礙整體景觀」,且限期未改善者,主管機關還會逕自幫你「美化」,但這所謂的「美化」不是幫你把房子內部整修好,只是外觀的修繕,甚至還要由農民自己付錢。林淑芬痛批,農民若有錢,會放任自己家的外觀簡陋嗎?此草案根本是欺負貧窮的小農!且未來要把農地畫為再生區,將讓有勢力的黑道、財團介入,一般農民根本無力為自己爭取權益。立委田秋堇憂心忡忡表示,可以預見未來黑道將

  • 農村再生?四去一沒有!

    農村再生?四去一沒有!

    隨著經濟及社會結構的變遷,台灣的農村多已呈現嚴重凋敝及窳陋的現象,此時亟需政府及社會各界伸出援手,真正以農村及居住於當地農民的福祉為考量,努力扶植及振興農村相關產業,由此來扭轉農村的頹勢。我們原本對於「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抱持著相當大的期待,但是審視立法院近日所審查的行政院版本,我們的心情卻是跌入了谷底,因為這不是一部真正為了農村再生而設計的法案,它試圖假借農村再生之名,而行再度剝削台灣的農民、農地、農業及農村之實。 第一、「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並非為農民而設計,它是為了居住於都市地區的居民而量身打造的。該草案非常著重於「鄉村區建築用地範圍擴大」,它要用區段徵收、土地重劃、及整合型農地整備的手段,來取得可建築用地。因此,其目的是為了都市居民來興建「別墅型農舍」,而這也是建商財團及地方派系長久以來企圖突破「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的延伸,其造成的嚴重後果將是農民的被驅趕、

  • 在自己的土地上流離失所──解讀行政院版《農村再生條例》

    在自己的土地上流離失所──解讀行政院版《農村再生條例》

    《農村再生條例》反應了開發主義與管理主義的無限擴張,妄圖以再生之名,行土地兼併、圈地之實。通篇法條不見鄉村「產業」策略、只見著墨土地整備(以整備取代重劃字眼)的粗糙條文。這是一部去農業、去小農、去文化的偏頗律法。 為了有助深入討論,在此指出爭議條文,加以解讀。 而第三章農村土地活化中第二十二條至三十四條為最具爭議性的法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玩弄文字遊戲,將土地重劃、土地開發重新包裝,以模糊文字取代攸關人民土地權益的處理程序。由於篇幅過長,建議可先閱讀總評,以及第四、七、九、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條。 總評 1.這是一個土地開發法案。 以集村模式套用都市土地開發思維。條文中所訂「1/2土地」捐做公共設施、以土地當做增值抵費地,此類法條框架,乃是在都市擴張過程中,土地為希缺資源,預期漲價的推估性做法,然而,台灣農村土地並無大幅增長的空間,就業機會闕如、公共資源薄弱,共同造成人口外移,農村空間的

  • 擔心滅農 農村再生條例 綠委將另提案

    擔心滅農 農村再生條例 綠委將另提案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上周初審通過「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但民進黨質疑該草案恐剝奪農民權益、方便財團炒地皮,將提出黨版對案。民進黨執政時曾提出「農村改建條例草案」,但未通過;馬總統在競選時將農村再生列為「愛台十二項建設」之一,他當選後,行政院即向立法院提出「農村改建條例草案」,名稱改為「農村再生條例草案」。該案雖已通過初審,但在「白米炸彈客」楊儒門等關心農業人士發出反對聲浪之後,民進黨也擔心可能剝奪農民自由處分財產權,甚至架空現有法律、方便財團炒地皮,因此將緊急擬出黨版草案。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表示,政院版最大爭議之一即「整合型農地」規定,農民的土地若經核定為整合型農地,只要經選定範圍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3/5以上、且其占有土地面積2/3之同意,其餘地主僅能選擇被徵收或價購,未來恐將形成農民被迫離家的「滅農」情況。

  • 「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初審通過 強勢兼併、開發土地,被批「滅農」

    「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初審通過 強勢兼併、開發土地,被批「滅農」

    行政院提出「農村再生條例草案」18日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一讀逐條審查通過。這個名為「農村再生」的法案,卻完全看不出對於農村的「產業」策略,通篇只在處理土地問題,其目的只在將農村土地集中、釋出,進行「開發」,可以說是一部「土地開發法案」。尤其在地方政府主導下的「農村再生發展區計劃」裡,涉及農民土地所有權的部份,竟然只需要「公開方式供民眾閱覽」,連公聽會都不需要辦,農民就有可能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面臨土地被強制徵收的命運,草案一旦通過,不僅將產生如外界擔憂,透過農村土地炒作,而進行選舉「綁樁」效應,更嚴重的問題是,農民失去土地,對農村、農業將發生不可逆的嚴重影響,因此該草案被批評為「滅農法案」。草案涉及人民的財產權,農民卻連發表意見的空間都沒有,立委林淑芬認為,這已經構成違憲。1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委陳武雄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會議中表示,如果舉辦公聽會,「農村建設」不知會拖到什麼時候。此

  • 農村再生變滅農 楊儒門出面批

    農村再生變滅農 楊儒門出面批

    行政院提出的農村再生條例,正在立法院委員會審理,18日白米炸彈客楊儒門,名詩人吳晟的女兒吳音寧跟一群農家子弟,痛批這個條例根本是要滅農。一但通過,縣市政府將有法源,可以劃區任意強制徵收農地,說到激動處,不少人都哭了。真的是憤怒到歌詞裡得加進髒話來罵這個政府,情緒激動的,還有農民作家吳音寧,氣得眼淚直流,立委林淑芬一樣紅了眼眶,白米炸彈客不時抿嘴嘆氣,來緩和自己的情緒,因為行政院提出的農村條例,讓這些農村子弟看不下去。這個條例賦予直轄市跟縣市政府,可以把農地劃入再生區的權利,只要土地上3/5五分之三地主同意,就可以不理會其他有意見的人,強制徵收農地,進行土地開發,而且所有整地費用,還得地主分攤。罵條例違憲,要求立法院別讓這個法案過關,農家子弟自救,也要為更多沉默的農民發聲,爭取權益。

  • 農村再生條例 學者批滅農

    農村再生條例 學者批滅農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8日初審通過被視為實踐馬選舉支票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但有關再生計畫能否以都市更新中的「多數決」概念,強制整併、重劃範圍內私有地等許多爭議條文均遭保留;再生計畫公聽會的結論,對主管機關未來決策時有無拘束力,審查時也無共識,仍待朝野協商。「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最受爭議的條文,規定有農地重劃、改建意願的農村,在自行凝聚共識後,組成社區發展組織向主管機關提出「農村再生發展計畫」的申請,並依少數服從多數的精神,在範圍內私有地所有權人超過五分之三,且其土地面積超過範圍內私有地總面積2/3的同意,即可實施「整合型農地整備」,進行農村與農地的整併與重劃。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等召開記者會指出,「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是滅農法案,若完成三讀,農地將被迫整合、重劃、徵收,根本是欺負小農與貧農,要求國民黨應立即撤回重新檢討,留給農民一條活路。政大地政學系教授徐世榮指出,此法若通過,將產生農村再生「沒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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