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條例

  • 馬英九承諾加開「農再」公聽會 農陣:下鄉傾聽農民聲音

    馬英九承諾加開「農再」公聽會 農陣:下鄉傾聽農民聲音

    台灣農村陣線、公民監督國會聯盟6日聯合舉行記者會,肯定立委不分藍綠都連署支持「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農再」)為廣徵民意,傾聽農民聲音,下鄉加開公聽會的訴求。農村陣線發言人林淑雅也特別肯定總統馬英九昨(5日)公開承諾「不會急著通過二讀」以及「多開公聽會」。靜宜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淑雅指出,「懇請立委支持加開公聽會」的連署,在2日啟動,才短短兩個工作天,就獲得不分藍綠,共計30位立委的支持,連署還會持續進行。林淑雅強調,希望馬總統能夠正面回應人民的聲音,不只是要多開公聽會,而且必須是真正下鄉「傾聽農民聲音」,在台灣北部、中部、南部及東部舉行至少四場公聽會。公督盟代表、環保聯盟副秘書長李卓翰則表示,公督盟站在監督國會的中立立場,不對「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內容表示任何意見,純粹站在民主政治原理,落實公民參與與立法透明的原則,支持「農陣」呼籲加開公聽會。「不要說再見─守護台灣農村聲明」的起草人

  • 農村再生條例省思

    農村再生條例省思

    「農村再生條例」炒的沸沸揚揚,正反皆有立場,農委會推動「農村再生條例」本人亦持贊成立場,反對者該反對不去反對,一味認為吃到後代子孫,或是沒農民、沒農地、沒產權三隱憂,「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是滅農法案,若完成三讀,農地將被迫整合、重劃、徵收,根本是欺負小農與貧農,要求國民黨應立即撤回重新檢討,留給農民一條活路!你認為現在農民不改變有活路嗎?會不會上述三隱憂發生?這在社區不在政策。 本人擔任10年產銷班班長、近5年社區理事長、現任村長,對社區營造了解雖然沒有專家學者來得深,但還算可以知道社區需要什麼,社區參與「農村再生計畫」經再生專員班上課,及台大城鄉所協助規劃,經過與居民開過十幾次會議作成計劃大綱,內容以(1)污水處理:因本社區為散村,無污水處理系統直接滲入地下,以小區域做污水處理,希望留給後代子孫一個乾淨的環境(2)生態庭園、鐵皮屋美化:事實上真正的農民本來就較弱勢,會提這些計畫因為對農村有

  • 給伙伴們的一封長信:關於3月26日的公聽會

    給伙伴們的一封長信:關於3月26日的公聽會

    伙伴們:我想與你們分享3月26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舉辦「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公聽會那天發生的一些些事,因為,從主流媒體上完全看不見那天真實發生過的情況。3月26日的早晨8點多,我抵達立法院。前一晚,臨睡前我有些緊張,想著今天要當抗議活動的「主持人」,掌麥克風,該怎麼臨機應變?因為之前已得知,農委會水保局有動員那些領經費補助的社區成員,同時對其他社區恐嚇:若反對農再,小心拿不到錢……。因此,我們(台灣農村陣線)的工作人員,一而再、再而三的相互提醒,當天切莫發生衝突,若有人挑釁,也要冷靜,不能被形塑成民間兩邊,對政府的政策,「自己」意見不一;甚至是農村「自己」意見不一。但事實證明,有些事,不是我們的態度如何就能展現,而是媒體與行政部門,早就已經「喬好」要怎麼「報導」這件事,不管我們的態度、意見如何。不過那天早晨,我還沒意識到這些,我只是有點緊張。立法院內外,陸續來了識與不識的伙伴們,將近百人。本全

  • 農再將建設「富麗新農村」?農民擔心為農地變建地開後門

    農再將建設「富麗新農村」?農民擔心為農地變建地開後門

    農委會水保局不斷強調,農再條例將打造「富麗新農村」,但農民卻受寵若驚、不敢領情。屏東綠元氣產業促進會總幹事江嘉萍表示,農民最關心的是生活過得下去、種的東西可 以賣出去,如果農再不處理產業活化,那要把農民放那裏?清華大學教授彭明輝表示,農再條例為「農地變建地」開了很大的後門,農委會要保證未來20年大家有飯吃,最近糧價、油價是因為不景氣才掉下來,只要經濟復甦,糧價、油價將重新站上歷史高點。彭明輝說,當油價上漲到每桶65元美元,生質能就有利可圖,農田會改種生質作物。全球都市土地擴張,農地變少。工業搶水又讓灌溉用水減少,化肥使用造成農地沙漠化,種種原因將導致糧食作物減少,但全球人口卻急速增加,「請問沒有土地、沒有水,有什麼革命性的科技可以種出糧食?」

  • 農再條例太多行政授權空間 立法怠惰、 行政濫權

    農再條例太多行政授權空間 立法怠惰、 行政濫權

    農委會送上農村再生條例2000億的大紅包給農民,但許多農民卻覺無福消受,還擔心因此賠上農村的未來。兩度公聽會,農委會面對質疑聲浪並未正面回答,即使政策勉強上路,未來想必還會遭到巨大阻礙 。農村再生何急於一時?奉勸農委會、為自己也會農民,何不再等待一段時間,廣徵各界意見讓歧見縮小後再來推動。農再條例從條文設計、立法過程都有可議之處,而且在許多關鍵條文處曖昧不明,處處可見「由中央主管機關訂之」的空白授權,行政部門太過於擴張自己權限,難怪會留下許多想像空間。依規範密度原則,立法要能看出整個法律的骨架,細部的規範才以行政命令訂之。如果一個法連基本骨架都撐不起來,對行政機關授權太多將流於濫權、獨裁,不符合三權分立制度的精神。最奇怪的是,立法院竟然能容忍農再條例保留諸多「由中央主管機關訂之」文字,授權之大方前所未見,而且通過的條文多數是「照行政院案通過」,未見立委諸公們悍衛自己的立法權、甚至有放水之嫌

  • 農再條例第二場公聽會 學者砲聲隆隆 要求以一年時間廣徵民意後重擬

    農再條例第二場公聽會 學者砲聲隆隆 要求以一年時間廣徵民意後重擬

    農村再生條例第二場公聽會26日於立法院舉行,會前台灣農村陣線舉行記者會,要求退回條例,以一年時間廣徵民意後重擬。會中學者砲聲隆隆,指農再條例「假再生之名,行土地炒作之實」,堅決反對。但即使引發社會巨大爭議,預料農再條例將很快過關,台灣農村的未來即將面臨另一波未知的命運。農委會水保局長吳輝龍表示,10年內以2000億推動4000個農村社區活化再生,改善農村環境。他強調,農再條例只著眼於促進農村社區活化再生,至於農業生產、農業政策、農民福利、農業推廣,則交給農 業發展條例處理。但這種所謂「法律分工」的切割方式遭到痛批,學者主張,農再條例應涵蓋農村、產業、農民,不應分割。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表示,「這草案我每看一條都要嘆氣」,整個條例的本質就是「錢與建設」,何謂「再生」?內涵不清楚,工具與方法變成條例的重心,這種「建設決定論」,以為建設可以解決農村問題的建設思維,倒不如改名為「農村化粧條例」。

  • 法律人:農再條例違憲 侵害人民財產權

    法律人:農再條例違憲 侵害人民財產權

    去年底立法院一讀通過「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今早進行公聽會。昨(25日)環境法律人協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台北市律師公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專業法律人組織召開記者會指出,農再條例涉及人民財產權應以法律規定,但其將近1/4的條文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已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且將可能嚴重侵害人民財產。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律師蔡志揚表示,根據大法官第409號解釋,人民財產權應受國家保障,如國家因公用需要得依法限制人民土地所有權或取得人民之土地,應由法律予以規範,但農再條例充滿太多空白授權,僅交由行政機關以命令定之,已有違憲之虞。中原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律系教授李崇僖也指出,農再條例已違反民主精神與人權保障,徵收土地程序過於便宜行事,恐利於地方勢力行圈地之實,對民眾財產造成嚴重侵害。草案第26條規定,主管機關擬訂農村再生發展計畫時,可選定範圍實施「整合型農地整備」,經選定之範圍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超過3

  • 《農村再生條例立法院》公聽會:動員通知

    《農村再生條例立法院》公聽會:動員通知

    親愛的朋友們:因為大家的連署與call in 立委行動,讓立院與農委會如坐針氈,立院開始加快他們審議的腳步,讓情勢緊急了起來,3/26(四) 早上 9:00,立法院群賢樓一樓大會議室,將由立院經濟委員會正式舉辦農再條例公聽會,台灣農村陣線邀請你一起站出來!我們必須在場表達嚴正的抗議,並說出農民農村的真正需求!我們不要跟農村說再見,我們要農業農民農村的明天!邀請你利用以下電話或 e-mail 報名參與公聽會,並在 3/26 早上 8:45 於立法院群賢樓前集合;02-23956771 或 email: [email protected]台灣農村陣線敬禮!公聽會前力拼連署破五千]以下為曾旭正老師的留言:「不要說再見」連署已經在3/23上午九點多破2000人,從連署人的留言可以看出有許多朋友是關心台灣農村的,農村真的是我們的心靈故鄉。

  • 農村的空間景觀再生課題

    農村的空間景觀再生課題

    農村再生的示範點階段性的完成了,媒體報導上編織著未來農村的美好畫面,雖然空間完成了,設施也改善了,但是人呢?有朋友問:「怎麼感覺不對勁!到底哪裡出了問題?」如果我們單純的從空間改造的角度來看,先不論農村再生的本質課題,農村的空間景觀該如何再生?為誰再生?應該再生成怎樣?相信大家都有不同的看法與認知,這是一道沒有標準答案的課題,若要避免規劃設計與使用者的需求產生嚴重落差,在規劃設計階段提供居民深度參與的機會是必要的,其次設計者對於使用者的文化背景、社會階層、年齡階層、社會角色、性別等的研究分析,第三對於社區的空間進行想像,簡單的說也就是空間編劇,根據「什麼活動─什麼人─什麼地方─什麼時候─為什麼」反覆檢索。怎樣才算居民參與?在此引用Shersy R. Arnstein(1969)其理論所提及的數個層級,作為劃分民眾參與程度的各層次。各位不妨以此檢視農村再生條例示範點執行過程,也能在未來撰寫自

  • 敬邀連署:「不要說再見──守護台灣農村聲明」

    敬邀連署:「不要說再見──守護台灣農村聲明」

    每天,我們賴以生存的海島,先祖們埋入汗水、記憶與夢想的田地,一塊接著一塊,被水泥掩蓋。每天,伴隨著農地消逝的,不只是農業、農民,還有農村文化、自然生態,以及我們生命的共同依託——糧食。台灣農村長期面臨農民所得低落、人口流失、勞動力老化、產銷結構失衡、糧食自給率下滑等問題。當台灣的糧食自給率只剩 30.6%,反觀鄰近的日本為 40%、中國為 95%,但政府卻不斷犧牲農業,放棄我們生命的自主權!每天,我們都在緩緩告別,隱隱擔憂。 但是,我們不曾放棄。我們努力逆轉,中止小農在台灣消失的可能。然而,當我們看到行政院提出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預計向子孫借貸2000億來「建設」農村,我們的擔憂,更深更具體了!我們發現「農村再生條例」草案:「農村再生條例」,這是一部「假再生」的法案,這是一部讓農村「說再見」的法案。農村出代誌,是你我、是城鄉、是台灣、是全世界的大代誌。朋友們,目前立法院的權力結構,隨時

  • 小農生產的社會意義

    小農生產的社會意義

    以2005年的農林漁牧業普查推估,台灣的小農比例約占全體農牧戶的92%。為數龐大的小農維持著小土地的私有制,兢兢業業運用微小的生產資源,持續投入農耕,成為社會穩定的力量。或許有人認為小農缺乏競爭力,然而,筆者卻認為,台灣小農可以在美國農產品傾銷、WTO開放市場的壓力中存活,就可以看出它的競爭力。更重要的是,維持大規模的小土地所有者的生存,就是維持台灣基層社會一個溫暖與生機。當人們受制於經濟危機,當人們於金融風暴中受挫,小農提供一個休養生息的社會連帶。此外,小農多樣性的生產、適地適性的作物選擇更是台灣人健康、有機的主要生產隊伍。當然,小農社群與耕作環境更是台灣社會文化的具像空間,奠基於此的記憶、文學、詩歌,並同形塑了這塊土地的歷史,它是我們的來處,也是我們的去處。因此,捍衛小農的生存權力是一個對台灣整體社會發展最有意義的事。過去,國家計畫經濟透過農會推行的產銷合作、農會信用部因地制宜的小額貸

  • 農村再生條例公聽會 官員直言:不打算處理農村經濟

    農村再生條例公聽會 官員直言:不打算處理農村經濟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昨(12)日召開《農村再生條例》公聽會,現場砲聲隆隆,民間與會者質疑此條例沒有政策願景,以農村再生之名行開發建設之實,且對農村土地管理相關辦法過於粗糙;農民則強調農民經濟有保障、有好的收入,景觀自然會改善。對此,農委會信誓旦旦會好好研究,但針對核心的生產問題,官員乾脆直言,此條例並不打算處理農業生產部份,間接點明此條例就是著重在景觀層面。農再條例為農委會因應馬英九競選「農村再生」的政見所提出,去(2008)年12月立法院一讀通過,計劃以10年為期投入2000億特別預算進行「農村再生」。惟法案曝光後,各方社區組織工作者、第一線農民與學者發現,農再條例內容以特別預算卻不處理農村最需要的產銷體系,協助發展農業經濟,反而多著重於農村景觀建設。且條例第三章「土地活化」通篇條文,跳過內政部主管的《區域計劃法》,由從無土地管理經驗的水土保持局進行「整合型農地整備」,但對相關機制語焉不詳,

  • 01......0506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