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成中小型光電未進場 「三轉一」卡什麼?
《電業法》規定,只有「電業」才能賣綠電,因此綠電自由化之後,也促成國內中小型光電廠申請從「第三型電廠」轉為「第一型電廠(即電業)」,就是俗稱的「三轉一」。然而對中小型電廠來說,這可能是一條荊棘之路,且影響了中小型光電產生的綠電,還有九成以上沒能拿到售電市場上交易的現況。曾協助許多中小型電廠完成「三轉一」的售電業者「陽光伏特家」,共同創辦人馮嘯儒受訪指出,重點不在於規範的鬆綁,而是應盡快對再生能源相關法律提出修法。立法委員也認為,國家現行能源法規已不能符合市場情境,應儘速盤點修法。成為電業的最後一哩路 小型發電廠「轉一」卻步主因現行《電業法》大多是依照傳統大型火力發電或核電廠的架構制定,電業監管嚴格,但我國有九成五以上的中小型電廠為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的「第三型電廠」。馮嘯儒強調,兩者「能源型態就是不一樣」。陽光伏特家營運管理洪寧均指出,電業的規範應該劃分「級距」,像泥灘地或離岸風電這類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