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里山鐵路BOT案 環評沒過不許動
林務局「阿里山森林鐵路及森林遊樂區BOT案」去年6月簽約,不久前並將北門車站移交得標的宏都阿里山開發公司。當地社區與環保人士對本案一直有異議,日前,立院經濟委員會初審林務局預算時,決議在環評、水保等審議通過前,工程不得展開。環保人士批評,森林鐵路BOT期間,林務局仍要編列天然災害準備金,數字甚至比廠商上繳政府的權利金還多,質疑本案根本是圖利財團。根據合約,宏都可以經營阿里山鐵路33年,同時取得北門車站與沼平車站鄰近鐵路所屬土地的開發權。宏都計畫興建239個房間的觀光飯店,將北門車站改建為包括旅館、商場、餐廳的綜合大樓。預計2008年6月18日宏都接手阿里山鐵路經營,成為高鐵之外第二條私營鐵路。不過蠻野心足協會秘書長林子凌表示,94年通過國土復育條例,規定停止在敏感地區開發,第二年林務局卻簽約讓財團在阿里山蓋飯店,甚至為了安置被遷走的原居民,必須砍伐林地。林務局副局長李桃生指出,尊重立院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