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亞泥還我傳統領域自救會/針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6年訴字第1505號判決」聲明
2017年3月14日經濟部通過亞洲水泥公司新城山礦場礦業權展限,讓亞泥再次取得20年的礦權,也就是允許亞泥從1957年11月23日挖到2037年11月22日。歷經一年多的行政訴訟,今天(2019年7月11日)早上09:25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做出判決,經濟部核准亞泥公司礦業權展限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6年訴字第1505號判決),「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太魯閣族人贏了!檢視過去礦權展限資料,發現一般情況下,礦權展限從送件到通過,平均15個月左右,經濟部礦務局要檢視展限礦場的區位是否涉及其他不得開發的法規,但亞泥此次的展限,以超乎尋常的速度(僅3.5個月),經濟部就做出核准的行政處分,於立法院修正礦業法前夕火速通過,時間點敏感,令人不得不質疑是否有搶在修法前夕強渡關山之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