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柏榮:財政紀律、民間參與——前瞻條例缺乏的關鍵詞
《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7月三讀通過,總經費與期程,得以特別預算編列或舉債辦理。然而,在建設項目持續擴充的情況,縱然第一期編列4200億,但仍會呈現經費短缺,也正是因為如此,如今增加了後續預算可續編的但書。藉由公共投資來促進國內投資,主要依循凱因斯的理論思維:政府必須跳脫預算平衡,可藉財政赤字推動公共建設,這樣的思維對於政府而言,相對於其他可以「在數字上促進GDP增長」的手法來說,工具是立即、可行的選項,但國際上依循此一想法推動政策的成功案例雖有,但失敗案例,也並不在少數,因為成功的關鍵並不在於投資的金額,而是「財政紀律」以及帶動「民間參與」的機制。臨死的地方財政,高度仰賴舉債公共建設被視為政府投資,那同時也就意味著它有「風險」,而此一風險會隨著該政府的財政體質健康與否有著相當高的關聯性。就財政部對於政府債務狀況的統計資料來看(2017年5月),台灣地方政府「1年以上非自償債務」(預算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