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部《礦業法》修正挨批做半套 諮商同意「一直辦到同意為止」
《礦業法》修法紛擾多年,終於盼到主管機關經濟部提出修正草案。經濟部18日公布《礦業法》修正草案,加強礦業管理及開採量管制,要求主管機關針對國內整體礦業,每十年提出政策評估報告;開採量也將落實總量管制,業者必須在礦業執照中註明核定採取量。草案也納入補辦原住民族諮商同意、補辦環評等重要規範,但立委伍麗華、洪申翰等人今(21)日召開記者會批評不夠完善,如辦理程序無上限,業者可以「一直辦到同意為止」;且一旦同意就沒有否決機制,如此將讓亞泥董事長徐旭東先前用來反駁族人的「你的祖宗已經同意」此一名言成真。草案刪除多項「霸王條款」 規定補辦環評、諮商同意有別於現行礦業法中的霸王條款、即申請或展延礦權「原則核准、例外駁回」,在草案中新增了多項不予核准礦業權的情形,並納入公民參與機制,要求申請礦業權者應辦理公開展覽並舉行說明會,且主管機關應依法公開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