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球公民基金會/礦業法修法,延宕五年重新啟動
上週五(18)傍晚,礦務局網站掛上了最新的《礦業法》修法草案,代表經濟部、礦務局已提出行政機關的版本,從2016年底開始的《礦業法》修法,延宕五年後終於露出一線曙光,非常期待行政院用最快的速度核定、立法院也將《礦業法》排上修法議程,成為這會期的「最優先法案」並完成修法。經濟部的草案中,刪除霸王條款、新增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流程、加強礦業管理與開採量管制、回饋機制法制化等,這是與民間團體有高度共識的內容,我們很肯定這些改革方向。迄今,尚待找出解決方案的有兩大重點,礦場定期的環境把關機制如何制定?是否要定期重新踐行原住民諮商同意?地球公民基金會對此的看法是:一、礦場的定期環境把關機制經濟部草案中明定,既有礦場達一定規模與產量,要依《環境影響評估法》(以下簡稱《環評法》)第5條進行補辦環評,未達規模與產量的礦場,則依《環評法》第28條辦理環境影響調查、分析並提出因應對策。這樣的規劃是針對《環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