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境資源部 馬總統連任前的環境政策大補考
馬英九總統繼2010年就職演說提出「環保救國」之後,2011年再提出「環境正義」之論;對於馬總統能以其身分為國人提出如此高度的環境視野與願景,筆者基本上予以肯定。但是,就在520就職周年之前,象徵政府即將於2012年邁入環境治理新氣象的「環境資源部」,從甫送入立院朝野協商的《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來看,依舊是新瓶舊酒的思維模式,只是一台沒有中心思想的拼裝車,看不出耳目一新的格局,看不到歸零再出發的新想像;若照政院版本通過國會審議,恐怕是馬總統爭取連任之路上的負分。「環境資源部」的改造是一項大工程,自上世紀規劃行政院組織改造時出現此議。規劃環境資源部的初衷,主要是過去掌理環境保護、生態系統、森林資源、水、土保育、河川溪流、野生動植物、棲地、國土復育等工作,分散在不同部會不同機關;各單位各司其職,互不統屬也難以整合,相關行動顯得零碎而單薄。行政院在1997年將原本的「全球變遷政策指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