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者談公投法律效力 核四啟封未必能發電、三接還能遷回大潭?
1218公投週末即將登場,不少民眾收到公投公報,除了詳閱公投主文,也不禁會納悶,這些公投實際的法律效力為何?究竟是真能改變國家重大政策,或只是一場所費不貲的大型民調活動?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團體於公投前舉辦「公投過後的台灣」系列座談,邀請法律學者討論這個議題。環境律師詹順貴指出,「重啟核四公投」通過也未必能商轉發電,因為還有原能會審查、環評等限制;若「三接遷址公投」通過,中原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徐偉群指出,依照《公投法》規定,公投僅有二年期限,二年後政府依法可再將天然氣接收站遷回大潭。如果重啟核四+商轉通過? 律師:啟封未必能發電四大公投中,由黃士修領銜提出的第17案公投主文,僅有短短13個字,「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核四廠位於新北市貢寮區,1982年計畫提出後即爭議不斷,政府雖投入近3000億元卻始終未能完成,在2011年福島核災後台灣反核民意高漲,2014年時任行政院長江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