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公然違憲 箝制採訪自由 拒絕公民團體監督
社團法人台灣環境資訊協會(以下簡稱本會)對立法院於日前在2015年3月30日逕行依內規《立法院採訪證件發放要點》第四條:「本院核發新聞採訪證件以完成公司(商業)登記有案⋯⋯常駐本院專任採訪記者為限,地方性報導媒體及屬於個人於主觀性發布新聞者均不發給」,以本會為公益社團、非商業公司為由,拒絕本會環境資訊電子報記者進入採訪。該舉動違反了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89號解釋》的認定,即新聞採訪行為應不侷限於新聞機構的記者,亦保障一般人的採訪行為。本會對立法院公然違憲,箝制採訪自由,逃避公民團體監督之行為,在此提出嚴正抗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