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低碳新聞

  • 你家魚塭是光電先行區嗎? 漁電共生環社檢核網站上線一次看

    你家魚塭是光電先行區嗎? 漁電共生環社檢核網站上線一次看

    由工研院綠能所架設的「漁電共生環社檢核網站」6日正式上線,網站上提供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等全台各地漁電共生先行區的環社檢核資料,並連結GoogleMap,在地居民可以直接查詢自家地號是否在先行區的範圍內,並提供當地的區位議題,希望透過資訊公開的方式,增加民眾參與,讓太陽光電推動更順利。一站了解漁電共生環社檢核先行區  位置、議題、會議記錄一目了然近年來政府大力推動能源轉型,經濟部目標在2025年完成至少20GW(百萬瓩)的太陽光電,其中地面型佔約14GW,卻陸續發生部分地面型案場,因涉及林地、農地、山坡地、養殖漁塭等問題,在生態、景觀、環境等議題上,引起地方居民反彈,光電業者也無所適從。為此,經濟部2020年推出環社檢核機制,以快篩的方式,強化地方居民的參與,希望能將業者更有效率的引導到合適開發的案場,並以漁電共生做為示範計畫。透過漁電共生專區納入 「太陽光電環境與社會檢核機

  • 汽機車汰舊換新補助延長5年 蘇揆指示推動油車產業轉型

    汽機車汰舊換新補助延長5年 蘇揆指示推動油車產業轉型

    行政院院會今(7日)拍板,汽機車汰換補助再延長5年,老舊汽機車汰換減徵貨物稅期限延至2026年1月7日,汽車每輛減徵5萬元、機車每部減徵4000元。至於電動機車補助,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今年仍維持每部補助7000元,若採用國產電池芯,再加碼補助3000元。盼加快汽機車汰舊換新 貨物稅減徵放寬標準行政院今天通過「貨物稅條例」第2條、第4條、第12條之5修正草案,草案增訂視出廠情形為課徵依據;並將中古汽車、機車汰舊換新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的適用期間延長5年。另外,也放寬機車汰舊換新適用條件,取消登記滿1年限制,報廢車與新車車籍不以同一人為限。財政部次長李慶華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說明,原本機車汰舊換新限制機車要持有1年,另也限制舊車、新車車籍登記必須是同一人或本人配偶、二等親內的親屬,這次修法將這些限制通通取消,也就是說,某甲的機車報廢,某乙想要買新車,就可以拿某甲的報廢車輛提出申請。

  • 提高燃氣發電量 國光電廠環差初審通過

    提高燃氣發電量 國光電廠環差初審通過

    桃園市龜山區國光天然氣電廠自2003年起商轉,為配合國家「增氣」能源政策,於去年提出環差,擬將天然氣容量因素由原訂50%升至70%。今(7日)舉行第三次初審會議,業者承諾降低空污排放量、提升溫室氣體抵換率,並釐清電廠放流水對鄰近員林坑溪水質影響,最終該案修正通過。業者也表示,這次需新增的設備不多,將力拼今年完工。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下修  獲環委肯定  國光電廠位於桃園市龜山區的中油煉油廠內,為民營天然氣發電廠,設有一座裝置容量48萬瓩的燃氣發電機組,自2003年商轉至今。為配合國家能源轉型「減煤增氣」政策,業者擬提高天然氣用量,去(2020)年7月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根據環差報告,該案將提高天然氣容量因素,由原核定的50%提升至70%,每年天然氣用量從35萬公噸增至42萬公噸,發電量推估將增加815百萬度。隨著燃氣量增加,電廠的排氣亦將提升,該案在第一次初審會議時(去年7月),原預估氮

  • 2021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定案 離岸風電每度跌破5元

    2021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定案 離岸風電每度跌破5元

    原訂去年底前公告的2021年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能源局終於在今(7日)正式公告,以離岸風電降幅8.59%最大,每度電跌破5元。太陽光電則以地面型調降3.5%最高,但新增高速公路服務區停車場、漁電共生、農電共生的「一地兩用」獎勵費率,也首次因應環社檢核,給予漁電共生1%的「漁業環境友善公積金」。今年首次針對小水力設定差別費率級距,換算漲幅近10%。為鼓勵業者投入再生能源,經濟部能源局以固定費率(躉購費率)承諾未來20年的官方收購綠電價格,以利投資者評估成本效益。躉購費率考量國際綠電趨勢及物價浮動、發電技術等成本因子,每年皆會檢討調整,優先鼓勵開發最佳資源場址、技術成熟、具節能減碳與經濟效益者,但為兼顧區域均衡發展,能源局也會制定獎勵機制與差異化費率。

  • 血汗童工、有毒河流 … 學者看永續能源代價:損益評估的重新學習

    血汗童工、有毒河流 … 學者看永續能源代價:損益評估的重新學習

    為緩解氣候危機,許多新的綠色技術陸續被開發出來。風力和太陽能發電廠將取代燃煤和天然氣發電廠,電動汽車將取代汽油和柴油車輛。隨著人類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將逐漸降低,全球暖化的壓力可望減輕。但根據英國衛報報導,科學家們警告,這可能要付出另一套環境代價,因為探勘和開採建造這些設備的材料,也可能會嚴重影響生態和生物多樣性。全世界鈷礦六成來自剛果 當地童工、勞動條件問題卻多年未解倫敦自然歷史博物館地球科學主管赫林頓(Richard Herrington)教授說:「至少在短期內,要實現淨零排放目標將對地球造成新的壓力。和考量其他經濟問題一樣,我們必須重新學習如何考量生態系統的損益。」赫林頓說,鋰、鈷這類金屬就是很明顯的棘手案例。這兩個元素都是製造電動汽車電池以及風能和太陽能發電廠儲能必備的元素。未來十年間,它們的產量可能會大大增加,可能會導致嚴重的生態問題。以鈷來說,全世界60%的供應量來自剛果民主共和國

  • 能源局背書風機安全性 沃旭大彰化西南風場環差過關

    能源局背書風機安全性 沃旭大彰化西南風場環差過關

    沃旭能源的大彰化西南風場第一期,原定今年年底前併網,經現地環境調查後,考量結構安全,沃旭決定調整風機與變電站的水下基礎設計,加粗、加重基樁,並擴大海床保護工面積,因此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環委白子易憂心,目前設計的安全係數不足以抵禦極端颱風,能源局表示,會嚴格把關離岸風電安全性。該案於昨(6日)決議直接通過,無須再做修正。沃旭能源表示,預計今年1月取得施工許可後馬上開工。風機、變電站基樁加粗加重  海床保護工面積增加四倍大彰化西南離岸風場於2018年通過環評,總裝置容量約630MW,分兩期開發,第一期約295MW,今年1月取得施工許可後就要開工,最快今年底併網。開發單位表示,工程團隊進一步完成詳細現地調查後,考量台灣當地地質、海流等環境條件,為強化結構安全,變更細部設計,而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本次環差主要為變更風機基樁、管架與變電站基礎及海床保護工設計。每支風機管架最大重量由12

  • 籌設許可卡關中 麗威風場仍闖環差 環委不給過

    籌設許可卡關中 麗威風場仍闖環差 環委不給過

    桃園外海的麗威風場因涉飛安問題,未能取得民航局同意,2020年8月其籌設許可遭能源局退回,修正後已再送審,同時對主管機關經濟部提出行政訴願,目前仍在行政救濟程序。此外,麗威風場變更變電站及陸纜的環差申請,今(5日)召開第三次專案小組審查,有環委認為,審查已遭能源局退回的案子,有點怪怪的,該案決議補正再審。能源局則於會後透露,在相關行政救濟程序完成前,暫時不會啟動遞補機制。麗威風場雙管齊下拚敗部復活  提行政訴願並重新申請籌設許可達德能源是離岸風電第二階段的最大開發商,獲得雲林外海708MW的允能風場與桃園外海350MW的麗威風場,總開發裝置容量超過1GW,約是離岸風電第二階段潛力場址開發總量的18%,兩座風場的開發卻紛紛遇到難題。麗威風場於2017年7月通過環評審查,卻因緊鄰桃園機場,遲遲未能取得民航局同意,能源局在2020年8月以「要件不符」退回其電業籌設許可申請,外傳將在今年啟動遞補程

  • 《溫管法》修法將更名 升級應對氣候變遷 新增碳費與調適專章

    《溫管法》修法將更名 升級應對氣候變遷 新增碳費與調適專章

    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簡稱溫管法)實施五年以來,面對全球暖化及國際氣候緊急呼聲,已顯不足。趕在2020年底,環保署及立委洪申翰分別在上週提出修法草案,今年將啟動修法程序。 兩部草案皆升級我國氣候變遷應對措施,如行政院將設「氣候會報」,提升氣候政策指揮層級;增訂「碳費」徵收機制與「調適專章」,加強氣候變遷風險評估等。此外,環保署擬將《溫管法》更名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洪申翰則定名為《氣候變遷行動法》。而兩版本最大的差異在於,立委洪申翰提案納入2050年淨零碳排的具體期程,環保署版本則維持2050年碳排降至基準年50%以下,僅將追求淨零碳排列入立法目的。《溫管法》更名「氣候法」《溫管法》自2015年推出施行至今,原定今年底要修正條文,相關期程卻一延再延。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曾多次指出提現行《溫管法》的缺失,包含2050年減碳50%的目標遠落後於國際零碳排趨勢;執行層級限縮於環保署,缺乏跨

  • 今年趕不及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規則暫緩公布

    今年趕不及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規則暫緩公布

    經濟部能源局將在今年年底公布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細則。不過,能源局組長陳崇憲今(31日)表示,由於各界對部分內容仍有諸多意見,需要再討論,不會在年底公告,也沒有預計的公告時間,定案後才會對外說明。離岸風電第三階段 區塊開發規則意見多 能源局:仍須再討論配合能源轉型政策,經濟部以「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三階段推動離岸風電發展,第二階段的潛力場址預計在2025年以前完成5.5GW的離岸風場佈建。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則預計在2026年~2035年的10年間,釋出累計10GW的離岸風場裝置容量。今年6月起,能源局就舉行多場區塊開發機制的意見徵詢會議,並於11月公布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草案,擬開放業者自行選址。原預計今年底前就要正式公布區塊開發規則,最快於2022年第二季展開第一期選商作業。

  • 用電大戶條款元旦上路 綠色和平批太寬鬆 揚言提台灣首宗氣候訴訟

    用電大戶條款元旦上路 綠色和平批太寬鬆 揚言提台灣首宗氣候訴訟

    延宕已久的用電大戶條款終於在今(31日)正式公告,將於明年元旦上路,經濟部確定將要求電力契約容量達5000瓩(kW)以上之企業,於5年內設置10%再生能源裝置容量,或以儲能設備、購買綠電、繳納代金等方式替代;能源局為鼓勵企業提早設置,也設定早鳥優惠,用電大戶若提前3~4年完成設置,義務容量僅須8~9%。但長期關注用電大戶條款的綠色和平批評,今天公告的條款已經遠離「污染者負責」的立法意旨,條文設定獨厚用電大戶。綠色和平計劃在明年1月提起首宗氣候訴訟,要求經濟部與企業共同承擔氣候責任。用電大戶門檻仍為契約容量5000瓩未放寬 名冊不公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於2019年完成修正,增訂第12條「用電大戶條款」,能源局進一步訂出子法《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原本預計於2019年底就要上路,卻於草案預告後各界出現不同的聲音,又碰上疫情攪局,因此實施日期一延再延,終於

  • 因應電業自由化 經濟部擬修《能源管理法》要求業者公開售電資料

    因應電業自由化 經濟部擬修《能源管理法》要求業者公開售電資料

    因應電業自由化、能源轉型,為強化能源管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經濟部能源局24日預告《能源管理法》修正草案,擬強制業者公開能源銷售資料,未依規定公開可處50萬元罰鍰;能源供應業者,若不遵行主管機關對能源調節、限制等規定,最高可處75萬元罰鍰,經勸導未改善者,可勒令停業、對負責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能源轉型重要一環  《能源管理法》修法三大重點《電業法》修正案於2017年1月11日三讀通過,宣告台灣正式朝向電業自由化發展,劃分兩階段改革,預計修法後2.5年,以「綠電先行」的原則,逐步放寬再生能源的發、售電限制;修法後6~9年,原先發電、輸配電、售電一條龍的台電公司得進行「廠網分工」拆分,輸配電的電網維持國營,發電與售電的業務則開放市場參與。

  • 研究:氣候變遷將導致裏海大幅縮水 瀕絕海豹與地緣政治同陷困境

    研究:氣候變遷將導致裏海大幅縮水 瀕絕海豹與地緣政治同陷困境

    英國獨立報報導,根據最新研究,氣溫升高可能會使世界最大的內陸湖「裏海」在未來幾十年內大幅萎縮,嚴重影響當地人民生計和野生動植物。2019年研究發現 受氣候變遷 裏海水位恐下降9~18公尺裏海位於歐洲和亞洲之間,與亞塞拜然、伊朗、哈薩克斯坦、俄羅斯和土庫曼接壤。在過去的一個世紀之間,灌溉等人為活動加上自然氣候週期性變化影響該地區降雨,使得裏海水位有所變化。然而,科學家警告,氣溫上升可能會加快裏海蒸發速度,導致裏海的水位長期以來持續下降。2019年的研究發現,從2020年到本世紀末,視未來溫室氣體的排放量多寡,裏海的水位可能會下降9~18公尺。研究指出,裏海海平面下降9公尺會使面積縮小23%,而海平面下降19公尺會使面積縮小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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