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法

  • 《海岸法》阻台東生計? 鄉長:有違地方自治

    《海岸法》阻台東生計? 鄉長:有違地方自治

    台灣國土三法的第二塊拼圖,位居海岸管理最上位法源的《海岸管理法》今年1月三讀通過,明定未來沙灘不可擅自圈地獨佔,台東縣東河鄉鄉長陳式鴻卻認為此法將大片東河鄉土地的權責劃歸中央,行政範圍將僅剩零星山區村落,違背地方自治的精神。《海岸管理法》說明會現場。攝影:陳金鈴。台東縣政府今(23)日上午於東河鄉公所辦理《海岸管理法》說明會,副縣長陳金虎及議會會長饒慶鈴均親自到場說明,吸引數十位民眾前往參加。縣府認為,海岸管理法阻止了台東地區的發展,尤其法令中保護區的範圍,是由海岸線向內陸延伸到第一道山脊線,等於海岸山脈以東的土地都在此法的限制下無法進行開發,這樣台東縣根本無法進行任何經濟建設。台東縣政府建設處處長現場簡報後,接著由副縣長陳金虎代表縣府進行說明。陳金虎表示,法令的實施也造成當地農民生活不便,只要使用怪手等大型機具就得往中央送件再經核准,早已過了合宜耕作的季節。陳金虎質疑,推動海岸管理法的詹

  • 東海岸的漫長戰役

    東海岸的漫長戰役

    經過24年的等待,海岸管理法在今年1月三讀通過。當大大小小的開發案,慢慢占據東海岸第一排,海岸法真的能及時發揮效用,守住不斷消失的自然海岸嗎?7月29日這天,一群來自東海岸的居民,還有上百位聲援群眾,在環保署前集結。這次,他們不是為了抗議美麗灣飯店而來,而是為了同樣位在台東杉原海岸,開發面積是美麗灣四倍大,占地500公頃的棕櫚濱海度假村。早在2003年,棕櫚度假村就通過環評,不過遲未動工。幾年來,環保團體不斷提出開發基地地質不穩定、有考古遺址、涉及原住民傳統領域等問題,歷經七次環境差異分析審查之後,今年3月已經通過專案小組審查,只要再通過環評大會,就可以正式動工。成為海岸法立法後,第一個闖關的大型海岸開發案。環評大會一開始,環評委員就提出程序問題,希望釐清在海岸法相關施行細則,還未公布的空窗期,是否要繼續審查,最後,環評大會做出暫緩審查的決議。海岸法通過後,真的就能阻擋一連串的開發案嗎?海

  • 海岸管理第一步 內政部公告「海岸地區範圍」

    海岸管理第一步 內政部公告「海岸地區範圍」

    《海岸管理法》已於2月4日公布實施,依法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應於六個月內劃定公告海岸地區,界定範圍後以利海岸資源調查、資訊蒐集或整體規劃作業。趕在法令規定內搶灘,內政部於本月4日依海岸管理法公告「海岸地區範圍」,交由有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有關鄉(鎮、市、區)公所分別公開展覽。依據《海岸管理法》第2條規定,海岸地區包括「濱海陸地」及「近岸海域」兩部分;濱海陸地是指平均高潮線至第一條省道、濱海道路或山脊線間的陸域為界線;近岸海域則以平均高潮線往海洋延伸到30公尺等深線,或平均高潮線向海3浬涵蓋的海域。

  • 海岸法上路在即 杉原棕櫚渡假村搶攻環評

    海岸法上路在即 杉原棕櫚渡假村搶攻環評

    《海岸管理法》即將上路、美麗灣度假村開發慘敗殷鑑不遠,環保署卻趕在現任環評委員卸任前幾天,將杉原棕櫚渡假村開發計畫送環評大會審查。此案開發面積高達26公頃,是台北大巨蛋的2.5倍、美麗灣渡假村的4倍多、中山足球場的5倍,位於原應依《海岸法》保育的海岸地區;又因影響周遭四個部落權益,卻未取得部落會議知情同意。同時挑戰生態保育、土地正義等議題,使東海岸開發再受各界矚目。原民代表及環團28日一早召開記者會,要求環保署暫緩審議,等《海岸法》上路後再依法條審議,避免重蹈美麗灣案覆轍,造成業者、環境與政府全盤皆輸;同時也邀請關心台灣海岸永續的朋友,明(29日)中午1點半,一起「路過」環保署,關心本案審議。

  • 海岸開發的平衡桿—海岸法與沿海保護區簡介

    海岸開發的平衡桿—海岸法與沿海保護區簡介

    每次演講介紹這個主題,聽者總是一臉茫然「我們的海岸有保護區?」,其實四面環海的台灣島,在民國76年就公告劃定了12個沿海保護區(見圖1),且許多知名爭議開發案,都位於其中。譬如國光石化預定地(大城濕地)屬於「彰雲嘉沿海保護區」範圍,美麗灣渡假村、棕櫚濱海渡假村、三仙台寶盛水族生態遊樂區、遠雄海洋公園……等一串東海岸開發,全部位於「花東沿海保護區」。何以?一來,母法(海岸法)遲未通過,12個保護區不僅鮮為人知,也形同虛設。二來,保護區內只有少許面積禁止開發(一級區域),其餘皆屬條件開發(二級區域),缺乏法源依據下,條件開發區一直無法設立所謂「開發條件」。因此前述國光石化、美麗灣等案件,就因位於保護區之二級區域,既沒有禁止開發,也沒有「條件」可限制和管理。(見圖2)而今年,海岸法制化邁出了一大步。延宕20餘年的「海岸管理法」(簡稱海岸法)草案,經過各方環運前輩們不斷努力,終於在2015年1月於

  • 沙灘不是財團的!《海岸法》三讀 開發海岸有法可管

    沙灘不是財團的!《海岸法》三讀 開發海岸有法可管

    討論20餘年,能提供海岸管理最上位法源的《海岸管理法》終在20日三讀通過,未來沙灘不可擅自圈地獨佔,保障公共通行、利用權等。內政部將於新法公告施行後半年內劃定海岸地區範圍,並在2年內公告實施包含一、二級海岸保護區、防護區的「整體海岸管理計畫」。提案立委之一的邱文彥表示,《海岸法》通過後,對於台東美麗灣、宜蘭蜜月灣、澎湖嵵裡沙灘之類佔用國土的營利行為,就有法可管;而美麗灣前的杉原海灘,是原住民豐年祭或海祭場所,也須予以保留。新法上路  破壞海岸將開罰據蘋果日報報導指出,未來整體海岸管理計畫公告後,任何人若違法在一級海岸保護區內開發、使用,最重可處30萬元罰鍰;破壞一級海岸保護區海岸者,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併科40萬以下罰金。

  • 人工化的海岸線 20年未能通過的海岸法

    人工化的海岸線 20年未能通過的海岸法

    近年,台灣國土違規使用的問題已全面浮現檯面,國土嚴重破壞甚至殘缺的情形再也無法視而不見。雖然民眾普遍意識到國土需要整體規劃與保護的迫切性,卻鮮少人知道,內政部早在20年前即已規畫國土法與海岸法,然而,法案卻一再受阻。「國土三法」中,海岸法(草案)曾在86、89、91、97年4度闖關立院,至今仍無法通過。台灣的自然海岸逐年被人工建築攻佔,成為龐大利益衝突下的犧牲品。憂心台灣海岸線的流失,詹順貴律師2月底應荒野保護協會之邀,對大眾說明海岸法,期許藉由公民社會的覺醒與力量,敦促海岸法早日通過。沒有海岸法 行不行台灣四面環海,早期因軍事戒嚴,海岸線均有嚴格管制。解嚴後,沿海地區雖大幅開放,卻無法可管。海岸管理相關法案分散在各縣市的區域計畫中,權責單位則涵蓋了漁業署、港務局、地方縣市政府、林務局等11個單位,無法針對海岸的延續性與整體性做全國性管理。行政院曾針對淡水、蘭陽等12個部分海岸規畫了「台灣

  • 氣候變遷 李鴻源:須政府改造

    氣候變遷 李鴻源:須政府改造

    內政部長李鴻源今6月5日上午出席「全國氣候變遷會議」,於專題報告「災害、維生基礎設施、土地利用、海岸」中坦言,台灣政治體系運作方式須要改變,否則難面對氣候變遷挑戰。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6月5日上午召開「全國氣候變遷會議」,李鴻源在會中坦言,面對氣候變遷不是單純的問題,召開這種會議若沒有後續執行力,即便是開了1000次,恐怕也沒用。李鴻源談及國土規畫、政府組織與法令改造問題時說,政府近年投入新台幣4000億元進行環境整治,但受限於部會執掌與法令衝突,整治成效仍然有限。莫拉克風災後,極端氣候可能帶來的災難受各界重視。李鴻源說,台灣地狹人稠,地質狀況年輕,卻會是氣候變遷的受難者,政府須立即進行國土規劃。他以嘉義地區地層下陷問題為例指出,政府雖投入經費進行環境整治,卻因部會組織協調不易、法令間相互矛盾等問題,成效不如預期,「問題出在政府運作方式不改變,我們是天下第一部沒錯,但連內政部的問題,我都沒把

  • 全民信託 搶救彰化大城溼地週年的下一步

    全民信託 搶救彰化大城溼地週年的下一步

    2010/4月,展開守護白海豚認股募集意願調查; 2010/7/7,我們一起將購地保護的希望,送進內政部; 2010/11/13我們一起走上台北街頭,表達我們心聲; 2011/4/22地球日那天,我們

  • 不義的國度

    不義的國度

    媒體朋友以「公民覺醒四月天」形容從台南東山永揚垃圾掩埋場、苗栗後龍科技園區、國光石化到廢核大遊行等公民行動在四月發酵的神奇力量。然而,五、六月天,台灣社會不僅回歸犧牲環境的常軌,甚且變本加厲,從中央到地方,持續為瀕危的命土、世代與眾生埋下災難惡因。馬總統說:「環保救國不是說著玩的。」唉,騙人騙到自己都相信,真的是大悲劇。海岸法及溼地法不僅是馬英九總統在世界地球日的政治承諾,更是阻絕大型開發染指與破壞、維護海洋與濕地生態體系,並發揮在地明智利用、保障居民生計的社會價值宣示。但政府不僅未在立院本會期提出該二法,更在5月24日由國民黨團杯葛阻止民間版濕地法草案排入立法。同樣的,行政院長吳敦義指示內政部加速推動土地徵收條例的修法,以保障民眾權益。但政院版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在立院未見蹤影,而民間版亦在5月底遭程序委員會否決納入議程。能夠保障人民財產權、尊重農民工作權、作為不得已且不浮濫的徵地工具,

  • 不容政客玩弄國土造災 環團籲速審國土新三法

    不容政客玩弄國土造災 環團籲速審國土新三法

    被聯合國評定為國土脆危前十名的台灣,國土保育刻不容緩,而攸關國土安危的「國土新三法」(國土計畫法、溼地法、海岸法)於今(18)日送入立法院審理,有鑑於前幾次海岸法及溼地法皆以「法條不夠周延,下次再送」為由,無止期地拖過一個又一個會期,環團憂再不盡速審理,恐無法避災。17日記者會上,呼籲馬政府盡速通過國土新三法,不要成為造災政府。國土三法不過 社會資源空轉台灣國土復育有多迫切呢?田秋堇拿著他自費搭德安直升機拍下石門水庫上面自然崩塌的圖片,說明台灣國土危脆,天災造成傷痕累累,石門水庫上游濫墾,未加以規範防範,政府即使每年花天文數字做水土保持,仍一雨成災,顯示未正視國土本質條件。田秋堇舉國光石化為例,開過數十次會議,集結社會上農、漁民、學者、學生的力氣擋下國光石化,其實如果通過溼地法及海岸法,國光石化區位根本不可能放在大城溼地,可省下多少社會成本。國土計畫法是程序法,通過後須繼續規劃6-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