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環境前瞻: 環境教育法即將上路 有助提升公務員環境素質
經過十多年的催生,環境教育法終於將在今(2011)年6月5日正式上路,公部門相關人員及中小學生,每年都要接受4 小時以上的環境教育;違法被處罰鍰者,也須上課講習。這部在國際間環境教育人士眼中相當進步的法律,如何執行才能達到初始的理想?是亟待各界仔細探討的問題。因此,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特與新頭殼合作「2011年環境前瞻」特別節目,邀請到台灣師大環境教育所所長葉欣誠,也是環境教育法主要催生者之一,提出他們在從事民間環境運動時,所觀察到的隱憂與可能趨勢。環境教育對象 獨漏大學生葉欣誠表示,立法院所通過的環境教育法,與初始的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所提出的版本略有不同,其中在接受講習的對象中,抽掉大學與大專生。從大學本身去營造環境意識,強化永續發展的議題概念,是非常重要的環節,然在教育體制中獨漏大學,顯示大學生受到忽視,直認為可惜,也是未來亟待強化的要項之一。環境教育 應突顯環境意識培養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