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法

  • 綠色和平調查:高達8成教師對現行氣候變遷、環境教材滿意度低

    綠色和平調查:高達8成教師對現行氣候變遷、環境教材滿意度低

    根據綠色和平調查,有超過8成高中教師對於體制內的氣候變遷、環境教育教材滿意程度低。綠色和平環境教育專案主任黃尚卿表示,因為教科書內的氣候變遷教育內容過少且簡化、加上《環境教育法》中所要求師生每年4小時的環境教育時數淪為形式,教師必須上網或向公民團體取得資源,增加氣候變遷環境教育的教學阻力。綠色和平的「台灣氣候變遷及環境教育網路調查」,一共回收1035份有效問卷,受訪者包含高中的社會、生物、地球科學、地理科教師或自發進行環境教育的教師。資深教師推動環境教育比例高 學生氣候變遷知覺普遍低綠色和平表示,問卷針對氣候變遷教育的區域分佈情形,北北基、桃竹苗地區環境教育進行者佔比皆為72.5%(問卷填答者中有進行環境教育的比例),比例較高;服務年資20年以上的教師有76.6%有進行環教,比10年資歷以下年輕老師的57.5%高許多。黃尚卿分析,「年資較深的老師,對於課程進度與內容的掌握程度高,較能有多餘

  •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倒退嚕」的環境教育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倒退嚕」的環境教育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環境教育法修正案」,刪除「參訪」可列為年度4小時的環境教育項目,環保署指出,本次修法是為了避免部分機關員工假藉環境教育的名義,卻行旅遊之實。[註1]這樣的修法使環境教育進一步淪為看影片、聽演講的超靜態活動,固然更便於主管機關「管理」,卻讓本來已無生氣的環境教育,變得更死氣沉沉了。我們懷疑環保署是否理解環境教育的真正意涵?美國在1990年制定國家環境教育法,是環境教育的開山鼻祖之一。在美國環保署網站上特別強調「環境『教育』不只是傳遞環境『資訊』」、「環境教育不提倡特定觀點或行動方案。相反的,環境教育教導人民如何透過批判的思維權衡不同角度的議題,並且強化他們的問題解決/決策能力。」以2015年我國環保署提出的「環境教育整體關鍵績效指標」為例,項目包括「節能六大手法宣傳影片教材1支」、「綠色生活及消費概念教育影片一套」、「綠色購物集點行銷活動」、「每年辦理清除海漂垃圾活動10

  • 環品會:《環境教育法》五年總體檢

    環品會:《環境教育法》五年總體檢

    環境教育不需要課綱《環境教育法》從2011年6月5日施行,至今五年半。現在我國的環境教育發展得如何?中央及地方政府每年的自我評價都超高分,以民國104年為例,環保署自我評價全部超標,台北市政府給自己96.5分。但是如果實際檢驗環境教育的項目,就會發現這只是一項每年花費近數億經費推動的環境類的全民「公民與道德」教育,距離真正的環境教育還有很大差距。什麼是環境教育?如果看《環境教育法》的定義,「環境教育」是指「運用教育方法,培育國民瞭解與環境之倫理關係,增進國民保護環境之知識、技能、態度及價值觀,促使國民重視環境,採取行動,以達永續發展之公民教育過程。」這樣的定義是否過於強調知識的傳佈,而欠缺思辨?而關於環境的「知識」,又有誰可以勝任?美國在1990年施行國家環境教育法(National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Act),條文中並沒有針對環境教育進行定義。但在美國環境保

  • 線上遊戲當教材 愛地球好好玩

    線上遊戲當教材 愛地球好好玩

    環境教育法頒佈施行近兩年,相較於國文、歷史、數學、地理等熟悉科目,「環境教育」是個嶄新且陌生的領域,雖無考試壓力,但如何定義其內涵、推廣環保知識,仍教人一個頭兩個大。不過,若從「環境節日」來認識衍伸的環境議題,或許是個不錯的切入點,例如目前國際間響應最廣泛的環境節日──4/22世界地球日,當天(或者說整個4月),都能看到許多愛地球的創意行動。透過各地慶祝節日的活動,非常適合進一步闡述背後蘊含的理念。而今年地球日的主題為「氣候變遷的面貌」(The Face of Climate Change),全球必須共同努力,從改變自身行為做起,才可能解決這休戚與共的問題。然而。該如何向小朋友/學生解釋這個龐大的議題呢?目前已有不少線上資源利用「遊戲」,試圖讓學習過程更活潑、具吸引力。非做回收不可的小麥可

  • 環教法 中研院連署說不!

    環教法 中研院連署說不!

    環教法去年六月施行,強制所有公家機構任職人員(外國人除外)每年必須參加4小時的環境教育課程。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副研究員黃銘崇為凸顯此一法律的荒謬性,「以身試法」,拒絕參加,以致中研院被裁罰五千元,黃銘崇憤而在「中研院週報」投書,接連獲得民族所、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史語所等多位中研院學者響應。連署聲明指出,無法接受政府一方面興建核四電廠、拆遷樂生療養院、姑息危害環境及民眾健康的重工業污染、台東縣府在環評之前通過美麗灣開發案,另一方面卻又強制人民接受環教的荒謬性;更不能允許政府因施行此法,發文給所有公職人員要求簽署同意書,允許將個人資料送給環保局,明顯侵害民眾隱私,整套機制既不合理也悖離民主自由。黃銘崇主張改採「自主環境教育」,認為只要是實質關懷台灣生態環境的行動應該都可以獲得認證;例如上街頭參加反核遊行、聲援反八輕活動、垃圾分類、回收再利用等,效果遠超過一個「公務員」3~4小時的規定。環

  • 環境講習曠課 花縣開罰

    環境講習曠課 花縣開罰

    花蓮縣環保局從100年6月起至今執行空污、廢棄物稽查裁罰,並依據環境教育法發出95件環境講習通知,要求違規對象上課,卻有35人曠課,環保局已依法簽報將開單罰款。花蓮環保局指出,通知到場上課的講習對象,都是因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被裁罰,而講習目的是在加強違規者的環保概念,希望能配合降低環境污染衝擊,以避免再度做出破壞環境的行為。這批被通知參加環境講習的對象,多是汽車檢驗廢氣排放不合格、大貨車排放黑煙、工廠排放臭氣、廢棄物申報不實。花蓮環保局表示,違規民眾或事業單位如果接到講習通知,拒不接受環境講習或時數不足,依據環境教育法的規定,將處以5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再通知仍不接受,將按次處罰直到參加為止。

  • 監院等434個機關、學校違環教法 需限期改善

    監院等434個機關、學校違環教法 需限期改善

    環保署調查發現,監察院、中央研究院、外交部、農委會等434個機關、學校,未符合環境教育法相關規定,將開出限期辦理通知書。環保署近日已對違反環境教育法第19條第1項之機關(構)、學校進行全面清查,並將違反名單函送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開出限期辦理通知書,如屆期仍不辦理,將處分5,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之罰鍰,機關首長、校長或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還要上1至8小時之環境講習。違反環境教育法第19條規定有3種情況,第1種未訂定2012年環境教育計畫,第2種為未申報2011年環境教育成果,第3種有申報成果但未達全體員工參與,共計有434個機關違反。目前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已針對上述3種違法情況,開立、寄發限期辦理通知書。

  • 沒辦環境教育 監院、法院違法

    沒辦環境教育 監院、法院違法

    去年6月5日上路的環境教育法,規定政府機關及高中以下學生,每年應實施四小時環境教育課程,環保署統計,9成7學校機關都依法實施,但包括監察院、法院在內434個機關及學校仍未實施,日前開出限期辦理通知書,3個月內若仍不辦理,除罰鍰外,機關首長、校長或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還要上1至8小時環境講習。環保署統計全國應申報的7331個機關,有434個機關違法。其中監察院,彰化、嘉義、台南、基隆、高雄等地方法院,去年都沒有實施環境教育,名列環保署違規榜單之中。分析各縣市實施環境教育成效,澎湖縣各機關百分之百實施,表現最佳;其次為雲林縣99.71%;最低的是連江縣,僅8成完成申報。環保署綜合計畫處長葉俊宏表示,各機關若未在三個月內改善,除了罰鍰,會先請各機關負責環境教育的人員講習。上課的方式很多,除了請環境教育人員講課之外,戶外教學、網路教學都可以,法務部擔心向環保署申報上課名單有違「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虞

  • 落入人間的生靈

    落入人間的生靈

    離鄉背井,失去自由,在台上,在牢籠,誰能懂牠們心裡的渴求?大象吹氣球、小豬運動會、猴子踩高蹺、鸚鵡打籃球...,在部分私人經營的休閒場所中,動物表演成為賣點,遊客獲得短暫快樂,動物卻得面對漫長的磨難。有些農場讓民眾與溫馴的動物,處在同一個空間裡,任由民眾餵食,對動物來說,吃到不一定是適合的食物,還得躲避遊客的追逐。2011年6月,環境教育法正式上路,規定高中以下的學生和公務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四小時的環境教育課程,擔心這類場所通過環境教育場域認證,關懷生命協會邀集多位學者,透過記者會提出呼籲。關懷生命協會執行長張章得表示,驅使動物表演是霸凌動物的行為,不應該將動物表演的場域,作為校外教學場所。臺北市立教育大學環教所所長陳建志說,這類的動物表演違反動物自然行為,訓練過程很多都違反動物福利,無法帶給民眾正確的觀念。其實法定的四小時環境教育,可以用許多形式來達成,這樣的場所未必會成為環境教育的認證

  • 環境教育法實施 首重觀念紮根

    環境教育法實施 首重觀念紮根

    行政院所提的「環境教育法」草案,100年5月18號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年6月5號的公布施行,開創我國環保新紀元,使我國成為繼美、日、韓、巴西之後,躋身少數將環境教育立法的國家,在我國環境保護發展歷程上,甚具意義。依據「環境教育法」,從學生及公教人員每年強迫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課程或活動,增進國民保護環境的知識、技能、態度及價值觀,促使國民重視環境,採取行動,以達永續發展的公民教育;同時,民眾如果違反環保法律,罰鍰超過新臺幣5000元案件者,另外還需接受1到8小時的環境講習;再加上明文規定的環境教育經費來源,透過多元管道加強民眾生態保育、環境倫理觀念並改變生活習慣,讓人們學會尊重大自然、懂得與大自然和平共處,讓我們賴以生存的地球和資源,能被人永續利用!

  • 環教法上路 環署辦研討會收集意見

    環教法上路 環署辦研討會收集意見

    環境教育法初上路半年,倒底現況如何?一項瞭解環教法實施半年現況、面臨問題以及未來展望,由環保署主辦的研討會,17日於台北集思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舉行,來自全台兩百多位民間團體、學者、公部門代表參加,為環境教育架構一個縝密的網絡。在此研討會之前,主辦單位已於11日先行召開6場啟動會議,分別為「學校環境教育」、「公部門環境教育」、「社會環境教育」、「環境教育人員之角色扮演」、「環境講習」以及「環境教育產業」等主題討論,這次研討會則針對各項主題之結論持續收集意見,讓環境教育實施更為順利。依據《環境教育法》,接近400萬公務人員、國小到高中學生每年必須接受4小時的環境教育課程,而環教時數的取得又牽涉到合格的場域、人員以及課程內容,雖然相關的子法皆已完成立法,但實務上仍有待調整修正。研討會中,即有不少問題跟行政庶務相關,例如上網登錄、資訊更新等。

  • 環境教育法生效半年 環署邀各界提建言

    環境教育法生效半年 環署邀各界提建言

    在全球環境議題日益重要的今日,民國100年政府施政最值得贊許的,莫過於《環境教育法》自6月5日正式實施,成為繼美、日、韓、巴西之後全世界第6個、亞洲第3個實施環境教育法的國家。該法實施的最主要目的,為透過環境教育讓社會大眾了解環境問題,培養正確的環境價值觀,以提昇全民的環境覺知及行動參與。因此規定政府機關公務人員、相關基金會人員,以及高中以下的教師與學生,每一年都必需接受至少4小時的環境教育課程。環保署為瞭解環境教育法實施半年以來的現況、面臨問題及未來展望,正規劃於12月17日舉辦「全國環境教育研討會」,廣納各方意見,積極改善環境教育法實施及認證上的問題,以發揮環境教育法實質功效及促進全國環境意識的提升。為達討論議題的廣度及深度,特邀請專家、學者及各領域實際從事環境教育事務的人員,分別就「學校環境教育」、「社會環境教育」、「公部門環境教育」、「環境教育人員之角色扮演」、「環境教育產業」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