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麗灣停工定讞 不等於台東全民買單、排斥投資
當法院判決美麗灣停工定讞,商業媒體卻以斗大標題報導業者提國賠,恐釀成台東縣民買單,並導向台東不歡迎投資案件等結論;其實,此類報導不僅忽視最基本的事實,更漠視長期以來國內外以在地微型經濟來應對氣候、金融等危機的永續轉型趨勢。筆者觀察如下:判決再度證明開發程序不正義法院判決再度證明此案的開發程序不完備,包括台東縣政府補做的「二次環評」過關、以及隨後取得的復工許可,均因周遭居民與縣府還有撤銷環評的訴訟還在進行,因此不准復工,以免造成當地海洋、海岸生態造成不可回復的損害。甚至開發案本身未落實海洋生態的衝擊評估,還得仰賴民間與學者自行監測與揭露。美麗灣開發案所在地的杉原海域,首次記錄到只能在乾淨的海域生存的貝氏耳紋珊瑚,由中央研究海洋學者陳昭倫多次表達,人為開發活動嚴重衝擊具有「海中熱帶雨林」之稱的珊瑚礁,連帶損害其為人類提供豐富蛋白質來源、提供觀光收入角色。行政法院歷年來一而再、再而三裁定對此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