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

  • 學者:看判決就譴責法院的人 應慚愧

    學者:看判決就譴責法院的人 應慚愧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中科三期七星基地「停止執行」,直到七星基地重新通過環評審查前都應停止實施「開發行為」。10日多位學者、律師都認為,這個判決不論對環境、司法、以及行政都有正面意義,「是三贏、不是三輸」。中科三期后里農民訴訟代理律師林三加表示,有媒體指中科三、四期的法院裁定是三輸,但他認為這是多贏,看到司法的獨立、環境保護的實現、農民對濫權開發體制的挑戰,「不都是贏了嗎?」從長遠來看行政機關也是贏了。他從中科三期的判決與裁定,看到未來台灣20年是一片光明。任何看到判決就譴責法院的人,應該感到慚愧10日於台大法學院、環境永續政策與法律中心舉行「從中科三期看我國環評制度的未來」座談會。邀請環保署、兩造訴訟代理律師、學者,討論中科三期司法裁定爭議、一直以來環評法的缺失、以及後續修法建議。台大教授、主任葉俊榮表示,法院勇敢做出可能引起社會爭議的判決,表示法院的觀念、論證、視野都有一定的高度。至於行

  • 中科三期司法爭議愈滾愈大 國科會:廠商不必停工

    中科三期司法爭議愈滾愈大 國科會:廠商不必停工

    關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中科三期七星基地在重新通過環評審查前應停止實施「開發行為」,國科會副主委陳正宏今晚表示,法院裁定效力不及於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廠商是第三人,所以不必停工。但暫停新廠商入區申請。不但如此,包括目前園區外緊急施工的聯外道路、長久排放到大安溪的廢水排放管、暫時排放到牛稠坑溝的廢水排放管。另外為了維持工廠營運,包括營運所需的電力、水源、汙水排放、貨物運輸等等通通不受影響,全都不必停工。跟沒停工有什麼不同?依國科會這種停工法,中科三期七星基地事實上跟「沒有停工」幾乎沒什麼不同。而國科會利用這種「切割停工法」保障業者不必停工,恐怕將引發更大的法律論戰,爭議恐怕比環保把指中科三期不適用環評法第14條更大。「切割停工法」將引發更大的法律論戰然而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四條對「開發行為」有明確定義,即包括「該行為之規劃、進行及完成後之使用」,上周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也確認,中科三期七星基地

  • 中科四期聲請停止執行成功 人民的重大勝利!

    中科四期聲請停止執行成功 人民的重大勝利!

    台北高等行政院法院昨(30日)裁准由中科四期二林園區民眾聲請的「停止執行」,在行政訴訟裁判確定前,「停止開發程序之續行」。也就是說,在民眾另向行政法院提起的撤銷環評結論、區域計畫審查結論判決前,中科必須停止二林園區一切進行中的開發行為。而且這個判決與中科三期七星基地判決不同,中科三期是「撤銷環評」,而不是直接「撤銷許可」,因此給了環保署在「撤銷環評與許可之間」有了操弄的餘裕。中科四期的停止執行判決則是直接挑明「停止關於開發程序之續行」(包括內政部及國科會所核發的開發許可),所有「許可」都應暫停。據了解,環保署、國科會、中科管理局、內政部等相關單位於稍晚開會,初步決議,這個判決已無可迴避,會尊重司法暫停二林園區開發行為。果真如此,民眾對環保署自有另一番評價,中科三期七星基地環評被撤後,環保署拒不命中科停工,已造成行政與司法對抗的損害。而且中科四期與中科三期的命停工,對政府而言後續要面對的也大

  • 捍衛土地正義 法院判中科四期立即停工

    捍衛土地正義 法院判中科四期立即停工

    中科四期開發案大轉折!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30)日上午裁決,中科四期應全面停止開發,包括相思寮在內的土地維持原狀。居民代表阿洲伯知道之後除了高興,還不忘拜託中科管理局「稍微再設計一下,讓路不通過村莊。」即使要拆遷民眾的住處以及毀壞良田,2009年11月10日環保署通過中科四期環評,當地居民不服,只好能透過行政訴訟來捍衛基本權利;由於開發將對於土地造成不可回復之傷害,若待判決結果確定才撤銷環評結論已緩不濟急,故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基於給予當事人「暫時」性保護,要求中科管理局應停止執行相關作業。相思寮居民阿洲伯知道後表示,相思寮空氣很好,交通也便利,不想搬遷。他拜託中科管理局重新設計,不要拆掉相思寮。本案控方律師詹順貴表示,中科三期后里農場之行政訴訟只針對環評結論,環保署卻置之不理;因此此次訴訟先申請「訴訟未結束前,先行停止開發行為」的假處分,即判決未確定前,不許對相思寮進行拆屋毀田的行為。詹順貴

  • 美麗灣案訴訟 環保勝利

    美麗灣案訴訟 環保勝利

    高雄高等行政院判決台東縣未依法勒令美麗灣渡假村工程停工案敗訴,台東縣政府主任秘書賴順賢24日上午強調,縣府一切依法行政,會在收到判決書,了解判決內容後,依法律規定研究解決辦法。環保人士檢舉美麗灣疑未經環評即違法開發,環保署曾於去年1月間,要求縣府勒令業者停工,但台東縣政府認定環保人士指控不實,未執行環保署命令,台灣環保聯盟台東分會多位環保人士於是提出行政訴訟,雖然高等行政院判決環保人士勝訴,成國內環保人士針對重大工程行使公民訴訟權勝訴首例,但美麗灣飯店硬體結構早已完成,現就等內部裝修工程完成即可對外營運。美麗灣從動工起,就備受地方環保人士指控台東縣府配合業者遊走法律邊緣,依環保法,整個開發面積不得分割,但縣府為規避開發1公頃以上需環評的規定,協助業者分割土地,以其中一筆面積約 0.9 公頃的土地讓業者無須經環評即可動工興建旅館主體工程,涉嫌就地傾倒工程廢棄土在海灘上等,雙方攻防不斷。台灣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