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署公告環評溫減抵換原則 一台老舊機車抵2291公斤二氧化碳當量
環保署今(30日)公告《開發行為溫室氣體排放增量抵換處理原則》,規定開發面積50公頃以上的產業園區、擴建或新設工廠、火力發電廠等開發行為,送入環評後,除了必須採用最佳可行技術將溫室氣體排放量降到最低,也須針對增量提出抵換計畫。環管處表示,至少須抵減排放量的10%,並連續執行10年以上,「若環評有更嚴格要求,則依環評決議執行。」抵換措施包含協助汰換老舊機車、改造鍋爐、採用省電照明設備、換用燃料等方式,各有不同抵減量,其中汰換一輛機車約可抵2291公斤二氧化碳當量。2020我國溫減目標恐跳票 環保署出手 新開發案需減碳10年 為降低我國溫室氣體排放量,環保署在2015年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規劃2050年台灣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要較2005年減少50%。然而,以目前的減量成績來看,第一階段2020年減2%的目標將會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