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

  • 首度主持原基法推動會 賴揆:落實國土計畫法保障原住民權益

    首度主持原基法推動會 賴揆:落實國土計畫法保障原住民權益

    行政院長賴清德上任後今(28)日首度主持 「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第7次委員會議」,賴清德表示,未來行政院將秉持多元尊重的精神,持續推動原住民族事務,讓台灣實現族群共存共榮與平等,同時指示,內政部、原住民族委員會應參考原住民族意見,落實國土計畫法及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保障族人土地權益。行政院今晚發布新聞稿表示,賴清德會中指出,依據蔡英文總統提出原住民族政策五大目標、九大具體主張及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的規定與精神,請相關部會穩健落實與保障原住民族權益。賴清德聽取原民會「原住民族基本法年度執行情形報告書暨配套法令辦理情形」報告後表示,原基法配套法令有87項須修訂,原民會與相關部會短時間完成78項立(修)法,值得肯定,針對尚未完成的9項,請權責部會積極辦理,並請原民會持續盤點是否仍有闕漏法令,並儘速完成立(修)法。另請原民會規劃各項法令完成的期程,定期列管追蹤,如需跨部會協商或遭遇困難,請

  • 轟國土計畫欺壓農民 雲縣議員促縣府上街頭抗議

    轟國土計畫欺壓農民 雲縣議員促縣府上街頭抗議

    國土計畫爭議延燒,雲林縣議員抨擊中央欺壓農民、農業縣,要求縣府硬起來,若中央罔顧民意,硬要雲林吞下不合理規劃,帶著農民上街抗議,捍衛權益。中央政府展開國土計畫,雲林縣約有一半土地劃設農業區,鉗制農業土地利用,引起地方強烈反彈,今天(8日)上午議會總質詢時,多位議員發言抗議這項政策。議員陳俊龍指出,縣府高喊農業首都,導致中央政策直接劃定雲林只能發展農業,限縮農地使用,縣府除向中央抗議外,也該檢視農業首都是否適當。雲林縣長李進勇說,針對國土計畫不妥適之處,縣府已向中央具體反應,要求重新審視檢討,至於是否抗議會視未後續發展決定,縣府一定會捍衛農民權益與雲林縣未來發展機會。

  • 承載未來國土願景 「 全國國土計畫」拚2018年1月送行政院

    承載未來國土願景 「 全國國土計畫」拚2018年1月送行政院

    攸關全國國土規畫的「全國國土計畫」(草案),昨(2)日在內政部營建署進行公聽會,吸引200多位民眾到場。多個環團憂心環境未被仔細調查與評估,要求進行政策環評。也有不動產開發業者擔心,這波土地分區的重新調整恐影響民眾權益。現場討論熱絡,會議主持人內政部次長林慈玲當場同意加開一場公聽會。內政部目前正進行全國分區公聽會共六場,昨日在營建署是第二場。六場公聽會完畢後,草案將送國土計畫審議會審查。預計明(2018)年1月送行政院,並於5月1日公告。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後,各地方政府層級的國土計畫將緊接上場,將全國性的指導原則具體落實在各縣市土地規劃。包山包海包產業  環團要求「政策環評」2016年公告的《國土計畫法》是全國國土空間規劃最上位指導規範。依據《國土計畫法》,內政部應先訂出全國國土計畫,各縣市再依據全國國土計畫規範訂出縣(市)國土計畫。歷經多場座談會,內政部上(10)月提出全國國土計畫最新草案

  • 全國國土計畫明年5月上路 「功能分區」成角力戰場

    全國國土計畫明年5月上路 「功能分區」成角力戰場

    明年5月全國國土規畫的最上位法定計畫「全國國土計畫」即將公告實施。內政部近期密集作業,8月底提出 「全國國土計畫」(草案)初稿、9月初於北、中、南、東辦理說明會。9月底將提正式草案、辦理公開展覽與公聽會,10月送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過程中各界均可提出修正意見。預計2018年2月送行政院核定,5月1日以前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草案)規劃未來20年全國國土的永續發展,並將國土分為「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四大分區與18分類。由於每個分區分類的土地管制不同,且不允許任意變更,今(5)日,內政部辦理北區說明會時,分類劃設條件成為縣市政府、民間團體與不動產業者關注的焦點。明年5月上路 國土分區分類進行管制

  • 工廠付錢換合法 環團痛批

    工廠付錢換合法 環團痛批

    政府研議讓占用農地違章工廠付錢換取合法,受到環團及學者嚴厲指責。學者指出,違法者用鈔票就取得合法地位,政府作法讓法律正當性備受質疑;環團也說,去年520後的違章工廠屬少數,政府不拆其他既存違章工廠,不夠負責。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專員潘正正指出,根據官方資料推估,全台6萬至7萬個違章工廠中,約有1.1萬公頃的農地受到占用,其實《工廠管理輔導法》先前就有針對農地違章工廠畫過一次紅線,當時規定,2008年以前既存的違章工廠,只要符合低汙染,消防安全、適當水土保持等條件,就可申請臨時工廠登記,另外,假如工廠坐落在特定地區內,還可就地合法。潘正正表示,2008年這條紅線之後建的違章工廠,絕不可納入合法範圍,必須納入即報即拆的範圍之中!潘正正說,去年520至今的違章工廠畢竟是少數,新政府不該只從自己執政之後的違章工廠才要處理,否則每個新政府上台,就放寬標準,把輔導改善、就地合法大限等法定時限不斷往

  • 環評回歸部會 520前提修法草案

    環評回歸部會 520前提修法草案

    為解決環評無效率、企業出走問題,環保署規畫10至15年後將一手負責環評的任務轉交回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自行審查,藉此簡化環評流程。5月20日前會先提出初步修法,逐步讓各部會熟悉環評操作。這次環評法大修,還包括明定開發案環評後5年內未動工要補做環差,避免通過環評後只因尚未取得主管機關開工許可,拖了20幾年沒開發,環境因素改變後卻又不須環差的爭議。另外,已經核定礦業用地的礦權展延、國家風景區旅館興建,也收回由中央環評審查。我國環評制度源自美國,但當初因人民和民意代表不信任經建部門會妥善替環境把關,擔心只以開發為重,才出現本土版本的變化,改以環保署作為環評審查主管機關。制度實施後,碰上爭議案件通過時,環保署總成為被炮轟的對象,開發單位鮮少在第一線面對民眾,產生不少問題。環保署長院李應元昨談《環評法》大修,表示最重要的是加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逐步讓環評制度回歸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減少重複的審查

  • 農地老是蓋工廠 國土計畫怎樣才行?

    農地老是蓋工廠 國土計畫怎樣才行?

    對於想要了解、參與國土計畫的公民,或空間規劃專業者來說,我們大都懷揣著某種台灣人與土地和諧互動、秩序繽紛的理想圖像,但卻在面對保安林內的礦場、或農地上蔓延的農舍及違章工廠時,看見了現實與願景的落差。基於這樣的議題意識,我們要如何理解和參與好不容易催生出來的國土計畫?土地議題的三大資訊:地權、地用、行為規範地權,是指一塊土地屬於公有還是私有?公有指的就是所有權在中華民國或縣市政府;私有可能是單複數的個人、公司社團等。但是,不管公有或私有土地都需遵守土地利用管制與行為規範。地用管制是指在區域計畫、都市計畫和國家公園計畫中,每一塊土地都有其任務分派,來指導、限制其使用。譬如,區域計畫中的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都市計畫中的農業區,都是為了保持農業生產而劃定,原則上不能變更為建地,只容許農舍、必要之農業產銷、水源保護或公用事業等設施。

  • 增用蚊子園區 台中區域計畫調降工業用地

    增用蚊子園區 台中區域計畫調降工業用地

    過去浮濫新設工業區,又放任違章工廠在農地亂竄,引發諸多爭議。規劃台中未來十年整體發展的「台中市區域計畫」在今年10月提出修正版,將產業用地面積需求(含遷移未登記工廠及臨時登記工廠所需的土地)從1,834公頃調降為1,360公頃,同時提高蚊子工業區活化使用面積。預計這些低度利用工業區將可提供687公頃,減少新設工業區的面積。台中市原先提出的版本,曾被內政部審查委員與公民團體大加撻伐,這次新版修正後,雖仍遭批產業規劃不夠精確、處理農地工廠不夠強硬等,但也獲得不少肯定,並期許台中市建立一套農地工廠處理機制範例,以供其他縣市參考。浮濫新設工業區無法解決問題  台中市工業用地政策再修正  規劃台中未來十年人口、產業、城鄉、環境發展的「台中市區域計畫」,目前在中央內政部區委會進行審查。前五次審查時,委員與公民團體都提出不少批評,包括浮濫新設工業區、農地總量作帳等。台中市根據各方意見修正,10月提出新版

  • 八八風災重建綱要還在 沿海居民批限制太多 要求鬆綁

    八八風災重建綱要還在 沿海居民批限制太多 要求鬆綁

    雖然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已在2014年廢止,重建綱要卻從2009年實行至今,雲嘉屏沿海地區的民代與養殖業者說這讓當地被「限制死了」,批說保育面積過大,反而讓他們無法善加利用土地,要求放寬規定。8日下午立委蔡易餘、蘇治芬、莊瑞雄舉辦公聽會,要求政府檢討重建綱要,尤其向國有財產署提出的建議包括:地層下陷區以地易地、保護區外範圍辦理出租、在取得主管機關確認無違反保護原則的狀況下開放土地出租作海水養殖等等。國發會:尋求退場 土地利用回歸國土計畫對此,國發會永續發展科科科長黃琮逢表示,要放寬處理並非不可,但需從通案來處理,有待財政部與行政院來核定。更由於國土計畫已經上路,相關土地利用還是得回歸國土計畫法的規劃。黃琮逢更說,重建綱要計畫本就該只是短暫的,很可能政府也得思考此重建綱要計畫如何退場。當年莫拉克風災後,政府提出「以國土保育為先之區域重建綱要計畫」,將國土保育作為災區重建的上位指導原則,

  • 2015環境議題回顧:國土篇

    2015環境議題回顧:國土篇

    2015年的國土新聞讓人似乎看到一絲希望,許多在立法院延宕多年的環境相關法案通過、除了年初的《海岸法》三讀,以及歷經多次審議《濕地保育法》2 月2日正式上路;更有甫於12月通過的《國土計畫法》,明定國土區分為「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國土保育地區以保育及保安為原則;海洋地區以資源永續利用為原則,建立使用秩序;農業發展地區應以確保糧食安全為原則,;城鄉發展地區應以集約發展、成長管理為原則。法案上路後,即成為守護環境的利器。其次,2014年地方首長輪替後,蕭規並不曹隨,前任首長留下的爭議性開發案,或撤回、或暫停,或是順應民意找到保育與開發利用的平衡點。保育山林與原住民傳統文化的衝突,今年也受到社會大眾關心。其三,北纜、雪纜、內湖保護區開發都在今年做出停建或中止決定,排雲山莊接電也退一步改設置綠能系統,可見親山不必侵山的觀念逐漸普及,山林遊憩設施若無

  • 在一級敏感區挖礦 萬達礦業用地初審進二階

    在一級敏感區挖礦 萬達礦業用地初審進二階

    萬達鑛業申請大白山礦業用地昨(26日)再進環評初審,由於開發範圍鄰近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預定公告之「台灣水青岡自然保護區」範圍,「全國區域計畫」也列為第1級環境敏感地區之「森林區」,直轄縣市宜蘭縣政府更條列7項理由明確表達反對意見,再加上所提供資訊不足以判斷是否衝擊到保育類或珍貴稀有動植物,專案小組建議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全案將進入環保署大會最後確認。8公頃礦場分10區開採 年產36萬噸繼8月6日環評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環委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5條,要求開發單位3個月內取得主管機關同意後再審。萬達鑛業今取得農委會林務局、經濟部礦務局函覆同意文,再戰專案小組審查。本案位於宜蘭縣南澳鄉大白山以西,屬於南澳事業區第20林班地,為既有礦場之延續。計畫申請總面積:12公頃,礦場面積8.63公頃,採露天階段開採法,因林務局一次租用礦場面積不得超過2公頃,因此劃分為10區進行開採,每

  • 萬達申請大白山礦業用地 程序不對下次再來

    萬達申請大白山礦業用地 程序不對下次再來

    萬達鑛業申請大白山礦業用地,昨(7日)進入環評專案小組第2次審查,先就程序問題討論,環委對於森林法第6條第2項,與林務局見解不同,再加上直轄縣市政府明確表示不贊成本開發案,遂依「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5條,要求開發單位3個月內取得主管機關同意後再審。本案因開發位址接近以台灣水青岡為首的原始森林,「全國區域計畫」也列為1級敏感區,而受關切。另外,申請開採礦種為水晶,也不是台灣盛產的自然資源。依《森林法》第6條第2項清楚揭示「經編為林業用地之土地,不得供其他用途之使用。」除非徵得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地政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過去林務局卻讓業者先跑完環評、水保申請,再進行審理;只是環委並不埋單,認為應先踐行此程序,再來談環評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