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縣府財團別再違法,屬於人民的後美麗灣時代開啟
據報載,美麗灣渡假村案停止執行之訴定讞,代表在正式環評訴訟定讞前,美麗灣將不能再違法動工。但過去美麗灣也常在違法的情況下運作,在此我們仍要呼籲美麗信集團不要再做違法的事情,台東縣政府也應負起監督之責,而非持續包庇。台東縣政府要負最大責任一個根本沒有核准的開發案、一個偷蓋就抓包的違法開發案,在無法營業下就招募員工,而今又發聲明稿說要資遣員工,勞動階級往往就是被剝削的。台東縣缺乏的是在地生計、就業機會、未來發展,是縣政府應用合法手段,甚至與合法企業合作,來創造台東的繁榮。我們從不反對台東發展,但無法接受違法企業破壞杉原海灘;台東縣政府過去強用解釋法院判決的方式包庇美麗灣,此時也任由企業指責監督環境的公民與團體,就是使得此案發展至今,縣府是環境、發展全盤皆輸的最大兇手。美麗信企業應立即停止此案開發然而要停止這樣破壞環境與生計的發展,除了台東縣府外,美麗信企業應徹底檢討,違法的部分對社會道歉,並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