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待環保署擴大管制有害空污
環保署於今年2月26日終於訂定發布「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納管22項物種,訂定7項重金屬及15項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管道及周界標準。公民團體對此發表聯合聲明如下:一、有害空污管制慢半拍有害空氣污染物(Hazardous Air Pollutants, HAPs)的物種相當多,有些甚至早已被國際癌症總署(IARC)列為第1級的人體致癌物或2A級的疑似人體致癌物,對民眾健康的危害頗受各界關注。民間團體呼籲應「制定有害空氣污染物管制標準」的呼聲已久,2015年12月中南部反空污遊行,便將管制有害空氣污染物涵括於訴求中。2017年9月29日環保署預告「固定污染源有害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後,公民團體包括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美濃愛鄉協進會及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於當年12月21日舉行記者會,呼籲環保署應儘速管制有害空氣污染物、從嚴訂定相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