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至少 台灣的核電廠該做甚麼?
2011年3月11日日本遭受9級地震與伴隨的海嘯衝擊,影響的範圍、程度,令人怵目驚心;我們對日本民眾所遭受的困苦深深難過。 地震海嘯所引發的核電事故,在一個多月後的今天,仍然未能完全控制,這是繼美國三浬島事件,蘇聯車諾堡事件後再一次打破「核電絕對安全」的神話;而每次事件的發生都是超出過往核電業者的「預期意外」。三哩島事故未能防止車諾堡事件發生,車諾堡事件的經驗也未能避免福島事件,政府應該確保臺灣的核電廠如果要持續運轉,至少應設法強化到能夠避免類似福島事件在臺灣發生。 這些強化與檢測包括運轉中的核一、二、三廠六座反應爐,以及興建中的核能四廠,並在強化之前應公開說明所需經費。雖然福島事件現況仍未明朗,至少事件成因是因為地震停機,因為斷電,備用發電機被海嘯損毀,備用電池8小時後耗盡,缺乏冷卻水循環導致機組燃料棒過熱,反應爐壓力過高;為避免反應爐爆炸,只好將含放射性碘與銫(或其他)氣體釋放到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