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世榮

  • 哪門子的農村再生 灣寶是國寶

    哪門子的農村再生 灣寶是國寶

    農村再生條例立法正緊鑼密鼓的在立法院內展開,面對外界的強烈質疑,提出此法案的農委會往往宣稱此條例的設計完全是「由下而上」,也就是這個條例是充分尊重民意及農村內部民主運作程序,農村居民將可以充分參與政策制定,並不會受到任何不公義的對待。只是這樣的聲明用來審視後龍鎮灣寶里就顯得特別的諷刺。灣寶里是個良好農業生產地區,種植的西瓜遠近馳名。當地原本是砂質土壤,但是政府農業單位從民國60年代起,就努力在此進行農地重劃並興築農水路,在當地居民共同合作下,當地成為優質的特定農業區。民國90年代,文建會也選定此地為社區總體營造單位,地方民眾熱心參與地方事務,灣寶里遂成為一個頗受重視的典範。但是這樣一個優質的社區卻將因為「後龍科技園區」計畫而被摧毀。苗栗縣政府欲在此地設置面積廣達362公頃的工業區,由於所規劃的工業區大抵涵蓋了灣寶里,縣府欲動用土地徵收權。很遺憾的,灣寶里的民意幾乎完全受到漠視,苗栗縣政府相

  • 農村再生?四去一沒有!

    農村再生?四去一沒有!

    隨著經濟及社會結構的變遷,台灣的農村多已呈現嚴重凋敝及窳陋的現象,此時亟需政府及社會各界伸出援手,真正以農村及居住於當地農民的福祉為考量,努力扶植及振興農村相關產業,由此來扭轉農村的頹勢。我們原本對於「農村再生條例草案」抱持著相當大的期待,但是審視立法院近日所審查的行政院版本,我們的心情卻是跌入了谷底,因為這不是一部真正為了農村再生而設計的法案,它試圖假借農村再生之名,而行再度剝削台灣的農民、農地、農業及農村之實。 第一、「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並非為農民而設計,它是為了居住於都市地區的居民而量身打造的。該草案非常著重於「鄉村區建築用地範圍擴大」,它要用區段徵收、土地重劃、及整合型農地整備的手段,來取得可建築用地。因此,其目的是為了都市居民來興建「別墅型農舍」,而這也是建商財團及地方派系長久以來企圖突破「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的延伸,其造成的嚴重後果將是農民的被驅趕、

  • 企業的社會欺騙責任

    企業的社會欺騙責任

    隨著台灣政治經濟結構的變遷,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已經有了很大的改變,在新自由主義的衝擊及近年來私有化理念的影響下,它似乎不再如同以往的直接介入於社會相關的事務,而是將許多權力釋出,交由私部門來承接,並宣稱經由這樣的制度設計,能夠達成社會所追求的公共利益,由此,我們看見了許多BOT的案子出現於台灣的社會。不過,私部門的運作邏輯大抵是以能否獲利為主要的考量,在此思維及運作的模式之下,為了讓所提的計畫能夠順利通過,所呈現的結果往往是重要數據的扭曲,這造成的是預期成本的低估及利益的誇大、及環境風險的嚴重低估,這些計畫雖然使得私部門得以獲利,相對地,公共的利益卻因此而遭受到了相當大的威脅,社會的共信基礎也由此逐漸的薄弱。 若以交通建設為例,學者Skamris & Flyvbjerg審視及比較了交通建設(以歐洲為主)在興建前與興建後的成本,他們最後的結論是興建成本比當初所提的計畫內容,增加了50%-100

  • 還能留下多少農地?

    還能留下多少農地?

    隨著民眾自主意識的提升及對於財產權自由處分的要求,使得傳統運作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機制不斷地受到嚴峻的挑戰。日昨於立法院修正通過的農業發展條例第31條及第39條就正顯示了這股力量,立法委員們將原本必須符合區域計畫相關法令規定,農地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的規定,一舉予以刪除,搬開了農地移轉及使用限制的一塊大石頭。接下來,部分立法委員們更積極瞄準著另一塊更大的石頭──農業發展條例的第18條,彼等欲在此會期將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面積由目前的0.25公頃降低為0.1公頃,也就是1公頃的農地將可以興建10棟的農舍。倘若此項修正也通過,必將使農舍的興建大為增加,農地的使用管制也形同全面瓦解,其影響層面將至為深遠。眾所皆知,目前興建於農地的農舍已經與原先的意旨有相當大的落差,農舍已經演變成為高級住宅或是豪華別墅的代名詞,如今,部分立法委員們提供給我們的農地未來願景是一分農地即可蓋上一棟的高級住宅,若以蘭陽平

  • 一場農地大浩劫?

    一場農地大浩劫?

    台灣的農地正面臨一大浩劫,許多的優良農田或將因為經濟部的決策而成為砂石開採之後的大峽谷、毒龍潭。而同樣讓人恐怖驚心的是,在有害廢棄物的回填之下,它們或將成為有毒農作物的生產場所,其所生產出來的產品將對全民的健康帶來極為嚴重的威脅。再者,有毒物質滲透入土壤、地下水層及自然環境之後,其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往往不是我們所能預測及想像的。面對著砂石業者的壓力,及創造經濟成長的狹隘思維,經濟部在今年制訂了「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容許採取土石審查作業要點」,取得坡地的土石採取同意權之後,如今正進一步的由礦業司緊鑼密鼓的研擬「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容許平地土石採取試辦計畫」及「經濟部平地土石採取示範區推動計畫」。試圖劃設數千公頃的「平地土石試辦區」,再逕行採取「容許使用」的方式開放申請採取土石,這表示非都市土地中的農牧用地都將成為可能的土石採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