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興海洋能的迷霧:海域空間衝突、申設程序不明、連實驗計畫都受阻
我國制定2050淨零排放路徑,除了力推風電、光電,國發會也將海洋能列入前瞻能源。經濟部目標2030年要完成MW等級的的海洋能發電示範機組,2035年達成最多10MW商業運轉發電。但產學界指出,海洋能申設程序繁瑣,與其他海域使用需求衝突,研發可能受阻。海洋能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莊閔傑上月在「第二屆海洋能產業發展論壇」上呼籲,目前台灣對海洋能的利用非常少,沒有成功商轉案例,政府應加強重視。連實驗計畫都受阻 學者:問題出在海域衝突與程序不明新興能源的第一步是研發,我國海洋能研究行之有年,國家海洋研究院、中央研究院、工業技術研究院等單位都有相關計畫,海洋大學、台灣大學或成功大學等大專院校的機械、河海工程或船舶相關學系也有相關機組件的研發或測試計畫。既然研究量能如此活躍,為何海洋能發電成果仍然沒有出現在大眾眼前?國家海洋研究院副院長翁健二舉例,國海院曾提出一個海洋能發電實驗案,先是取得海委會海域使用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