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首宗氣候訴訟敗訴 律師:已在法庭上開啟實質氣候對話
歷時四年的纏訟,台灣首起氣候訴訟案昨(8)日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被宣判敗訴。法院以原告個人與團體無訴訟請求權為由,駁回由綠色和平、環境法律人協會及四位公民對經濟部制定「用電大戶條款」過於寬鬆、無法有效推動企業減碳的訴訟。對於判決結果,原告律師簡凱倫表示遺憾,但也表示,此案作為台灣首宗由公民與環保團體共同提起的氣候訴訟,已開啟台灣氣候訴訟與治理對話。法院認定用電大戶條款具合法性法院判決指出,《氣候法》與《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皆牽涉氣候與能源政策,但其核心目標與主管機關不同。用電大戶條款是推動減碳的眾多手段之一,屬於整體能源轉型的推廣工具。該條款由經濟部依據法律授權,並經過產官學各界蒐集意見後訂定,屬於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