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爭議法條保留多 礦業法出委員會 120老礦將重作環評
立院第5會期的最後一週,在礦業法修法方面,立委與經濟部卻仍是沒有共識,兩輪逐條審查後,仍以大量條文保留出委員會,進入朝野協商。不過,在第58-1條沒環評過的老礦重作環評的部分,卻在表決後由「乙案」出線,造成原本將是2公頃以上的66礦,分規模需重作環評、或辦環境影響調查並提出因應對策,暴增為1公頃以上的120多礦都要重作環評。30日立院經濟委員會在處理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天然氣事業法後,下午一點半開始礦業法的第二輪逐條審查。面對一年來主張修正霸王礦業法,上午環團地球公民基金會批,民間訴求的老礦展限必須徵得土地使用管理機關同意、環境敏感區該管機關同意、通過環評、完成原民諮商同意,否則應不核准、廢止礦業用地「通通沒有要到」。環團氣憤表示,底線的底線都無達成,這次的修法完全不及格,甚至一度傳出立委高志鵬揚言要全數以去年7月礦務局的草案版本通過,表示至少這個版本比政院版還讓人能接受。雖然大多爭議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