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

  • 籲回歸都市計畫法 北市地政局長:都更失控 條例該廢

    籲回歸都市計畫法 北市地政局長:都更失控 條例該廢

    柯市府推動都市更新不遺餘力,但自家地政局長李得全卻有不同看法。李得全20日在臉書發文表示,都更條例是閃避都市規畫的便宜之計,也是政府主動搭建都市計畫法治架構的違章建築,「失控的都更,已是都市的災難」,呼籲應廢除都更條例,回歸都市計畫法。李得全發文指出,近年來大家瘋都更,因為有容積(公共財)的獎勵,還可減免(個人)稅捐,可多拿、少繳、賺暴利,不賺白不賺,都更條例看似符合民情,卻不合事理、違背法理,也缺乏公共利益與社會理性。李得全認為,這股持續催化房價高漲的期待與作為,不但造成都市發展失控、資源過度消耗、房地價格高漲、貧富差距加大等問題,也造成台灣經濟轉型停滯,還是應回歸都市計畫法,加速因地制宜辦理舊社區防災與再生規畫。李得全昨天(21日)受訪時數度嘆氣,他說,過去沒有都更條例,老舊房屋一樣改建,現階段把4、5樓老舊公寓拆除,改蓋20、30樓的新屋,那下一次是否又要再拉高,未來的城市要是這個樣

  • 關於「台灣專制保守的都市計畫」──兼回應徐世榮教授

    關於「台灣專制保守的都市計畫」──兼回應徐世榮教授

    對於土地徵收、都市更新或市地重畫經常引發激烈的抗爭,徐世榮教授歸因於現行偏頗、專制保守的都市計畫,但是字裡行間卻反映出更深層的問題,就是台灣社會並不認識自己國家的《行政程序法》和《行政訴訟法》,對於公民參與的認知,也與國際社會嚴重的脫節。針對南鐵土地徵收爭議,政大教授徐世榮與自救會共同呼籲內政部辦理行政聽證。攝影:賴品瑀。都市計畫的法律性質無論是法規命令或行政處分,在我國《憲法》和《行政程序法》的保障下,民眾都享有實質參與的權利。《憲法》保障的「正當法律程序」,要求政府在依法剝奪人民生命、自由或財產前,必須提供「辯解」或「陳述」的機會(hearing or an opportunity to be heard),為使陳述具實質的意義,一定要先「通知」(notice),才能確保司法審判的公平。行政處分是「委任司法」,由行政機關行使「司法權」,因此在正當法律程序保障的範圍內,權利被剝奪者不但享

  • 土城擴大都市計畫開發案 物流中心喊卡 維持低度開發

    土城擴大都市計畫開發案 物流中心喊卡 維持低度開發

    土城擴大都市計畫(彈藥庫)開發案定調,原訂162公頃開發面積縮減為54公頃,除了占地25公頃的「司法園區」,其餘土地都將維持低度開發,成為都市計畫中的保護區,日前已於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預計本月底公展,預計2020年完成開發。位於土城北二高以南、和平路以北的土城彈藥庫原屬農業地區,60多年前由軍方徵收部分土地做彈藥庫,居民長期處於高度管制之下,開發受限。前台北縣長周錫瑋上任後解禁,原擬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彈藥庫周邊162公頃土地,除了新北地檢署、新北地院、台北看守所搬遷到此的「司法園區」,另打算籌設「土城交流道物流中心」產業專區,打造為「物流首善之都」。不過,開發案受到地方人士反對,市議員黃永昌說,彈藥庫一帶多為低度開發的農業區、保育區,物流中心計畫不應選址在此,城鄉局與地方多次召開說明會,當地鄰里長、保育團體也多半不支持。經城鄉局多次開會協商,已將162公頃開發面積縮減54公頃,其中,除

  • 五個回合攻防 三井倉庫定案「暫時遷移」

    五個回合攻防 三井倉庫定案「暫時遷移」

    歷史建築三井倉庫一案爭議多時,繼3月三場密集的文資審議,及5月4日召開公聽會首次納入民間主持人制度,針對三井倉庫是否遷移爭點進行釐清。昨(20日)第81次會議,兩方原本仍無交集,主席副市長鄧家基一度欲強行通過方案二,引發一番辯論,最後修正裁示,尊重文資會2012年決議,將採「暫時移置保存」方式辦理遷移。第81次文資審議不再登記發言或簡報,改以詢答方式進行,民團派出三位代表備詢。攝影:林倩如。公聽會撐出對話空間之後公聽會協同主持人秘書處專員王寶萱先就4日「西區門戶願景文化資產保存公聽會」爭點釐清之共識及不同意見重點整理做報告,限縮於方案二(都發局東移51公尺)、方案五(原址保留)、方案十一(民間版原址保留)三個方案,主要有三個議題爭點:三井倉庫原地或遷移重組、交通議題,與北門廣場範圍。另一位協同主持人公民參與委員會委員呂家華則補充3+1點說明:本次會議針對方案二、十一進行雙方詢答,而交通局副

  • 迫遷塭仔圳

    迫遷塭仔圳

    新北市塭仔圳重劃案,位於新莊區與泰山區交界,總重劃面積400公頃,預估開發總費用495億,可容納9.4萬居住人口。緊臨新莊副都心、輔大商圈,又有機場捷運及捷運新莊線,更規畫了約40%的住宅用地,塭仔圳的未來,在規劃單位想像中,充滿發展性...迫遷塭仔圳。攝影:葉鎮中。圖片來源:我們的島。可是,一群落腳塭仔圳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居民和工廠,卻因為重劃案即將面臨無家可歸,流離失所。為了守住家園,保障居住權與工作權,他們一次次上街陳情,強烈表達不願意納入重劃案。位處新莊新樹路的美華新村,共有45戶兩到三層樓的透天住家,社區早在1966年完工,1968年因為附近區域被畫為洪水平原管制區而長期限建。大都三代同堂的居民,安居於老房子、老社區。不過,2014年塭仔圳都市計畫,將整個社區畫為綠地,居民瞬間面臨無家可歸的未來。面對迫遷,塭仔圳居民憶起商討對策。攝影:葉鎮中。圖片來源:我們的島。美華新村每戶地

  • 雨落漫聊台北城 凌宗魁講三井話古今

    雨落漫聊台北城 凌宗魁講三井話古今

    在一個雨落紛紛的夜晚,任職於國立台灣博物館展示企劃組的凌宗魁帶領眾人穿越時空歷史,走讀北門廣場周邊,說故事、聽故事,情調顯得浪漫,對話也襯托立體景深,勾勒出台北城內外文化資產正遭遇的存續危機。以三井物產株式會社舊倉庫、辰馬商會本町店鋪及菊元百貨,這三個見證城市現代化不同階段與不同面向的經典案例為例,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昨(11日)主辦「台北城內外發生中的文化資產議題」座談,主要流轉街道細節,而經上月30日北市府第79次文資會議,由文化局組建的平台則仍在進行中,第80次審議則擬於下月辦理。原辰馬商會本町店鋪、現彰化銀行台北分行,228事件首波民眾抗議地點。圖片來源:Yulin Huang。三井:歷史場域的穿越一般市民雖較難得空參與、旁聽文資審議,然現場人數爆滿,可見三井議題如今廣受矚目。透過凌宗魁專業、生動的形容,短短一個小時內,僅能迅快匆過三井身世,卻仍不乏新文獻、照片補充說明,聽來不膩,約略

  • 文資委員推翻主席決議 三井倉庫遷移陷拉鋸戰

    文資委員推翻主席決議 三井倉庫遷移陷拉鋸戰

    三井倉庫移不移?繼9、16日第77、78兩次文資會議,昨(30日)市府文化局召開第79次文資會議,第三度審議「三井物產株式會社舊倉庫」遷移案,就方案二(都發局東移51公尺)、方案五(原址保留)、方案十一(民間版原址保留)三案進行討論。委員意見相歧僵持不下,然在多數人支持原址保留或提出投票表決的聲浪中,甚有委員公開爆料被高層「關切」;而主席鄧家基仍企圖強推方案二的「共識決」做成決議,引發強烈反彈,並與主席火爆嗆聲。最終以「沒有結論」為結論,鄧家基裁示兩個建議:下次會議前須提交所有構想方案予文化局,另下周起文化局組建平台,就各方案展開辯論。「平台上講輸了,就不能在會場再來咆哮」「證明看誰最愛文資?」

  • 國土法,給問嗎?地政學者戴秀雄來解答(三):細說國土分區眉角

    國土法,給問嗎?地政學者戴秀雄來解答(三):細說國土分區眉角

    《國土計畫法》(簡稱國土法)制定後將全國土地劃成四大分區: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農地上長工廠,農地變都市,劃設保護區,難解的問題會在分區劃設後,就此解決嗎?而分區劃分,必然成為《國土法》能否真正落實土地管制的關鍵,也是未來各界角逐的戰場。在全國國土計畫、縣市國土計畫、國土分區都未訂定的曖昧時刻,本報專訪政大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搶先解析國土分區的奧秘。國土功能分區簡介「分區」概念在土地規劃裡並不新,例如工業區、特定農業區、風景區等。然而過往分區變更太浮濫,只要變更分區,即可開發,以致分區未能配合計畫而失去實質意義。《國土法》施行後,將依規劃重新劃設分區,並嚴格限制分區變更。 《國土法》四大分區為: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以下簡稱國土保育區、海洋地區、農業地區、城鄉地區),每個分區下有三個類別。全國土地未來都將依特性與規劃,

  • 國土法,給問嗎?地政學者戴秀雄來解答(二):公民力量決定國土未來

    國土法,給問嗎?地政學者戴秀雄來解答(二):公民力量決定國土未來

    台灣國土的最高指導原則,延宕23年的《國土計畫法》(簡稱國土法),2015年終於完成立法。《國土法》將成為引領台灣土地良好規劃的根本?還是成為空有其表的規劃?這其中,「公民參與」扮演著重要角色。無論是因規劃帶來的開發限制,或是不當規劃下產生的各種災害,公民都首當其衝。公民該如何看待土地規劃?又如何發揮公民力量?繼上一篇從歷史脈絡談《國土法》的觀察,本報繼續請政大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來解說公民在《國土法》中的關鍵角色。公民是國土不當規劃的第一線受害者,也扮演監督者的角色。圖為全國區域計畫修正案公聽會南部場。圖片來源:本報資料照。Q1:《國土法》通過後,不宜開發的地區勢必有所限制,個人的財產權是否因此受到影響?戴:國土規劃天生就是人民土地與財產權的天敵。只要做規劃,就會伴隨一定的限制。

  • 國土法,給問嗎?地政學者戴秀雄來解答(一):從過去缺失看國土法未來

    國土法,給問嗎?地政學者戴秀雄來解答(一):從過去缺失看國土法未來

    2015年《國土計畫法》(簡稱國土法),終於在立法院通過。作為國家山林永續發展的最高指導原則,《國土法》是否是一切土地爭議的解答?《國土法》是從《區域計畫法》演進而來,能否突破舊法的窠臼,朝著理想前進?國土法通過之初,本報即邀請環境律師詹順貴與內政部營建署來為讀者解惑。為讓民眾更深入了解國土法,特地邀請政大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從國土法法規本質的限制、歷史發展的脈絡、人為執行的問題、看解讀國土法的未來。 國土治理相關法案簡介:國土管理是中央與地方層層負責的概念。《國土法》通過後,中央須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之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再依此原則公告「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 (以下簡稱縣市國土計畫)與國土功能分區。 《國土法》通過以前,國土治理分為三類:都市土地由《都市計畫法》管理;非都市土地由《區域計畫法》管理;國家公園則由《國家公園法》管理。 《國土法》雖然是從《區域計

  • 北市文資審議先談交通 三井倉庫去留仍未知

    北市文資審議先談交通 三井倉庫去留仍未知

    台北市文資審議委員會新任文資委員三月上任後第一場文資審議,文化局局長謝佩霓不發一語!昨(9)日三井倉庫「保存方式可行性評估案」會議上,以《文資法》為特別法的位階,竟出現開發單位強勢主導,文化單位退縮的怪象。最終因委員意見分歧,表達三井歷史背景資料不充足等意見,主席裁決不做出結論,並指示文化局提出原地保留可行性的評估方案,延後下週再議。搶救北北三發言,不滿提報資料完全未被文化局提及,成員情緒激動一時哽咽。攝影:林倩如。「文資審議」現場 文化專業卻噤聲「三井物產株式會社舊倉庫」(簡稱「三井倉庫」)是忠孝西路上數一數二的老建築,因配合「北門周遭廣場改造計劃」面臨遷移處置。上月25日北市府都委會進行「北門廣場都市計畫變更案」審議,通過三井倉庫往東遷移51公尺的路型,再以附帶決議的形式,將其去留交由昨日文資審議做最後定奪。此次第77次文資審議一開始即有騷動,原因在有關心民眾收到文化局發的開會列席公文

  • 都計有權能平移 三井無力可回天?

    都計有權能平移 三井無力可回天?

    北市府都發局25日進行「北門廣場都市計畫變更案」審議,不少委員卻是首度聽聞三井倉庫,主持會議的副市長林欽榮,在民間「行政不中立」、「強勢護航」質疑聲浪下,通過遷移案。三井平移51公尺易地重建,幾成定數,3月9日文資審議將是原址保留最後關鍵機會。北門重見天日,效率政績新聞話題之外,人們各種回憶、照片翻湧出來,然三井倉庫卻正面臨保存危機;向前看,常是都市計劃無視文化資產的正當藉口,現更可能演變成剷除文資價值的幕後黑手。搶救北北三小組「西區門戶鴨霸計畫,開放政府治理破功」記者會,成員林奎妙發言。攝影:林倩如。多元歷史 反身詮釋去年八月推出西區門戶計畫以來,因北門廣場規劃甕城、護城河等虛假歷史意象,使忠孝西路路型須往北彎繞,導致見證日治時期北三線路現代都市設計及殖民經濟壓迫史的三井被迫拆除讓位給人工添加物,嚴重影響北門地區歷史真實性的設計,捨真造假的荒謬經民間反對後,才提改東移方案。雖專家學者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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